美术品经营单位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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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Comment A1: 加“备案”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的申请和办理。二、申请事项事项: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分项:备案、变更、注销、补证。三、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47号);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 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文化部关于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 201155号); 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 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 627号)四、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工作。五、备案数量无数量限制。六、备案材料(一)提交材料除当面提交外,备案材料可通

2、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后,当场办理: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3.所有材料为 A4 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4.提交原件供受理人员比对复印件;5.由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出具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二)材料清单1.备案和变更(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2.注销依申请注销,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1)

3、注销申请书;(2)原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表(加盖文化行政部门公章)。3.补证(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七、决定公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实施机关官方网站上公开审批结果。八、备案时限受理期限:当场受理。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相对人;当场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办理期限:当场办结。十、备案文书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表(加盖文化行政部门公章)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

4、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2.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如实向文化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十三、联系方式(一)办理地点1.部门名称:2.部门地址:(二)办理时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公布。(三)咨询途径1.窗口咨询:(地址)2.电话咨询:(电话)3.网上咨询:(网址)4.信函咨询:(通信地址)(四)投诉监督电话:邮箱:附录办事流程示意图受理人员查验备案材料申请人提交材料备案材料查验结果受理核对材料一次性告知申办人补正全部资料归档材料符合要求需要补正材料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申请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2、身份证明当场作出决定,不予备案的说明理由予以备案的,申请人当场领取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表 (加盖文化行政部门公章)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表1.备案主体 编号: 名称经济类型住所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执照或证书注册日期 执照或证书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有效证件号注册资金2.经营类型收购 销售 经营 经纪代理 展览展示 拍卖 租赁鉴定 评估 进出口 3.经营品种行为艺术 雕塑雕刻 装置艺术 摄影 工艺美术设计 观念艺术 书法篆刻 授权衍生 绘画 影像新媒体备案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备案机关留档,一份交经营单位作为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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