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二、办理主体: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三、收费依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苏财综199969 号)四、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2 元/m 2(不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建设工程项目,按预算水泥使用量 4 元/吨)征收五、申报材料:(一)直接缴费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信息一览表(二)申请减免项目: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信息一览表原件或复印件。2项目批文。3注明使用预拌砂浆条款的结构设计说明蓝图原件一份,未注明使用预拌砂浆条款的,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4其他应提供的申请材料:(1)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供市房改办联系函原件(联系函中如有“出售经营性用房”面积,应先按该面积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收款) 。(2)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提供市校安办批文原件或复印件。六、办理程序:(一)直接缴费项目:在窗口缴纳(二)申请减免项目:申请材料送交窗口七、受理地址: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江东中路 265 号)1层 A3 区 A314 窗口八、联系电话:68505314九、咨询电话:83286109十、投诉电话:68788779十一、本办网址:2015 年 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