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热点,关于鼓励汽车产品出口的政策分析及建议,问题的提出 2011年7月7日,商务部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以及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等六个方面、共二十七条具体意见。意见第四条提出,加强重点行业出口指导。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和重点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发布汽车、机床、工程机械、船舶、铁路机车、摩托车、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音响、家电、视像设备、半导体、冶金装备、石油设备、电力设备、重型机械、农业机械、航空、航天、模具、印刷机械、建材设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25个行业出口发展
2、规划,制定分类指导的政策措施。 由此推测,国家有关部门将会出台汽车及零部件产品出口“十二五”发展规划。对此,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相关出口企业应予密切关注,并针对鼓励政策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恢复快速增长态势 2004年以来,我国汽车整车出口连续四年保持高增长率态势。汽车整车出口数量由2004年的7.8万辆,增加到2007年的61.5万辆,四年增长了6.9倍。但是,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 2008年下半年以来,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增速大幅下降。2008年整车出口达到68.07万辆,同比增长11.1%,增幅较上年同期回落67.85个百分点;汽车商品出口总额为497.2
3、9亿美元,同比增长21.60%,增幅较上年同期回落23.71个百分点。2009年整车出口下降到33.24万辆;汽车商品出口总额为368.12亿美元,同比下降25.98%。 自2010年以来,汽车出口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2010年整车出口54.49万辆,同比增长63.94%;出口总额首次超过500亿美元,达到518.37亿美元,同比增长40.82%。2011年1至8月,整车出口达到55.1万辆,同比增长63.93%。预计2011年全年整车出口有望达到80万辆,创造新的历史最好水平。,我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出口的战略规划明显滞
4、后。多数企业缺乏出口战略规划,不注重海外市场销售渠道建设,仅靠与当地经销商合作,靠国外订单出口,营销、服务体系不健全,导致国产汽车出口批量小,品牌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较弱,成本控制及内部管理仍然粗放。二是缺乏具有品牌影响力的汽车出口强势企业。目前,我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主体依然过多,产品同质化严重,竞争的手段主要靠价格和规模,产品低价低质的形象在国际市场上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三是出口企业的盈利状况堪忧。随着人民币升值,劳动力、原材料成本上升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企业的出口业务利润不断下降。四是国际经营环境需积极应对。一些国家的认证壁垒较高,如果仅仅依靠单个企业去做,耗时长,程序繁杂,费用高。同时,我
5、国汽车出口企业容易在排放、技术标准等方面遭遇出口国的贸易壁垒。,国家对汽车整车产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2006年12月31日,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决定对汽车整车产品(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底盘及成套散件)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对汽车出口经营企业实行生产企业授权经营管理。通知规定了申领汽车整车产品出口许可证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商务部会同其他部委每年11月公示、12月发布本年度符合申领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每年1月1日起,商务部授权的许可证发证机构凭名单发放整车产品出口许可证。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企业取消下一年度从事汽车整车产品出口资格。 2011年8月9日,商务部产业司印
6、发关于2012年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2年起,在原有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依据企业售后维修服务能力和出口规模,对乘用车(含轿车)、大中型客车、载货车(含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出口授权进行分类管理,确定授权企业数量。,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2008年9月5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先后共认定12个城市(长春、重庆、台州、上海、武汉、厦门、芜湖、天津、广州、合肥、保定、柳州)为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认定44家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和116家国家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办法规
7、定对出口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出口基地有效期为3年,授牌3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限期半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出口基地予以摘牌。同时,办法规定,对地方专项资金落实和支持方向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国家支持资金的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出口基地位于东部地区的,其所在地政府专项用于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资金每年度不低于1亿元,东北老工业基地、中西部地区则每年度不低于5000万元。由此可见,其支持力度有限。,建议制定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1)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已实施两年时间,由于意见中没有明确部门分工,并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具体措施难以确保落实到
8、位。因此,建议商务部组织有关部委对意见的实施效果进行认真检查评估,进一步明确各部委分工,研究制定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以确保意见提出的具体措施的落实和发展目标的实现。建议对制定配套政策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研究制定加快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的长远规划。完善加快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的支持政策,增加重点支持基地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发展的财税政策。 第二、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的财税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重点发展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产品和企业。,建议制定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2) 第三、
9、研究制定一套整体的鼓励企业“走出去”的优惠政策。采取更加积极的财税政策,包括采用国际上常用的一些鼓励政策措施,如财政政策中的海外投资亏损提留、所得税减免等,鼓励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或企业间联盟体对外投资,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境外营销中心和营销网络。同时,鼓励政策要有明确的区域导向,扭转企业“走出去”存在的严重“扎堆”现象。 第四、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利用金融工具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政策。根据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优势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通知提出的,重点支持机械电子等六大行业出口,并对船舶、汽车、成套设备出口给予专项支持。建议商务部尽快研究出台专项支持政策,降低企业投保成本,并且组织修订2002年版的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采取更加积极优惠的政策,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