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计制作合同甲方:鹤壁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鹤壁市淇滨区利达广告设计制作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精美不锈钢保温杯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要: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精美不锈钢保温杯 二、项目明细: 项目名称: 容量:380ml 品名:不锈钢保温杯 0882 号 数 量:1000 个 单价:12 元/个 总价:12000 元 3、付款方式: 开始制作之日起支付价格总额之 20%,余款 80%于交货当日付清。 4、交货方式 印刷加工:在确认打样稿后于 2012 年 12 月 15 日之前交货。 交货地点:鹤壁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乙方承担运费,产品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5、印刷质
2、量标准 1、 乙方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签字样稿为准验收;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2、 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责除印刷以外发行、广告的连带责任。 6、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应对甲方制作发行方式、计划严格保密。 2、乙方设计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排版印刷的电子文档,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8、合同其它条款 交货数量若短装 2%以内,乙方须按合同单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另行补足数量。如短装在 2%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 9、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