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残疾人专用品进口设备信息表 所在地直属海关 到岸口岸 企业名称 地址、邮编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进口单位及委托代理机构名称 福利企业 证书号 进口合同号 (或捐赠函文号) 品名 数量 金额 备注: 1.本信息表所填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 2.本表按合同号填写,不同合同号的进口设备请分表填报,并加盖企业公章。 2 残疾人专用品进口证明 编号( )字 号 所在地直属海关 到货口岸 进口合同号 (或捐赠函函号) 进口单位名称 品名 数量 金额 主管单位审批盖章 (注明申请减免税依据) 经办人姓名: 电话 :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证明一次性使用,自审批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2.物资进口前,接
2、受单位应持证明正本向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证明内容不得更改,复印件无效。 3.证明一式二联,第一联由海关留存,第二联由出具证明单位的主管单位留存。 3 残疾人专用品清单 序号 进口单位名称 物资品名 数量 金额 执行单位地址 备注:本残疾人专用品分配使用清单有关管理规定与残疾人专用品进口证明管理规定一致。 主管单位审批盖章 年 月 日 4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 企业代码 企业名称 审批依据 进(出)口标志 征免性质 /代码 项目统一编号 产业政策审批条目 /代码 审批部门 /代码 许可证号 合同号 经营单位 /代码 成交方式 项目性质 进(出)口岸 货物是否已向海关申报进口 有效日
3、期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 称 规格型号 法定数量 法定计量单位 申报数量 申报计量单位 金额 币制 原产地 1 2 3 4 5 备注 减免税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填表说明: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一次有效,如同一合同货物分批进口或分口岸进口,应分别按实际到货 情况申请; 2、“项目统一编号”应填写经海关确认后的编号; 3、已知晓成交方式、运费、保费和杂费的,请如实填写;已报关进口的货物,请按报关单上的成交方式、运费、保费和杂费填写; 4、填写货物的“数量单位”应与该货物相应税则号中规范的统计计量单位一致,否则无效。 17 进口残疾人专用品设备清单 企业名称(盖章):
4、序号 设备名称及型号 税则号 备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18 进口残疾人专用品设备现场检查表 上海市民政局制 上 被检查企业 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 检查事项 假肢零部件、康复辅助器具( )、设备( ) 检查项目 要 求 符合 不符合 进口的残疾人专用品设备 1.进口的残疾人专用设备安装地点是否符合企业注册地要求 2.进口的残疾人专用设备是否有残疾人的岗位设置。 3.进口的残疾人专用设备是否有残疾人上岗。 4.进口的残疾人专用设备发票是否入账。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是否与可行性报告要求相同。 检查意见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企业对检查的意见 企业(盖章) 企业参加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5、日 19 进口残疾人专用设备残疾职工的 岗位设置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残疾证号 岗位 设备名称 填表人: 填表日期: 20 上海市进口残疾人专用品申请表 编号: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联系人 经营地址 电话 证书编号 项目或用品名称 ( 填不下可另附清单) 申 请 理 由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1 区(县) 民政局或 主管部门 意 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民政局 业务处室 意 见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市 民政局 主管处室 意 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6、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说明: 1、申请表编号由市民政局业务处室填写。 2、“证书编号”的填写。福利企业填写福利企业证书编号;福利机构填写养老机构执业证书编号;假肢矫形器企业填写民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编号;其他单位填写法人代码。 3、“申请理由”需简要介绍企业(单位)的概况及性质,说明“进口”的理由和资金筹措情况;福利企业进口设 备项目,必须着重说明是否适合残疾人操作及增加残疾人劳动岗位的情况。 4、假肢矫形器企业提出的申请不需要区民政部门签署意见,由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处直接受理。同时附:企业营业执照和残疾人专用进口合同(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 5、属于进口设备项目的,应同时附报可行性研究报告、近期财务报表,福利企业还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福利企业证书副本复印件。 6、属于进口福利机构残疾人专用品的,需附进口产品的说明及照片。 7、此表一式三份。 22 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 进口残疾人专用品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 址 企业性质 福利企业证书号 电 话 企业职工数 其中管理人员 残疾职工数 残疾职工占生产人员 联系人 企业各类专业人员数 主要产品 年销售收入 年税利 企业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区县民政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经办人: 负责 人: 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一式五份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