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海县模具城金桥广场市场整体出租及运营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ZGZB-NHCG2018003 招标 人 : 宁海县模具城有限公司 招标 代理机构: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03 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 公告 2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4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18 第五部分 采 购内容及要求 21 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3 第七部分 格式与表格 23 2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宁海县模具城有限公司 的委托 , 就 宁海县模具城金桥广场市场整体出租及 运营 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 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
2、标 : 一、 项目编号: ZGZB-NHCG2018003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国有企业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 、 项目概况: 宁海县跃龙街道金檀路模具城金桥广场内一楼至三楼,建筑面积为12415.90 平方米(套内面积为 8268.23.72 平方米)。 五、租金模式: 租赁期为 10 年。租金底价为 2430398 元 /年,租金涨价方式详见合同。 六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3、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须提供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03 月 22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 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本项目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预约电话: 0574-83555104。 六 、 招标 文件的发售 : 1、 发售时间: 2018 年 04 月
4、 13 日至 2018 年 04 月 19 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上午 9: 00-11: 00,下午 13: 30-16: 30。 2、 发售地点: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兴工二路 29 号 3 楼) ; 3、 售价: 招标 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 ,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 另付 50 元人民币 邮递 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 七 、购买 招标 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 1、有效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 3 2、 报名人 有效 身份证 件 复印件 ; 3、投标人信
5、息(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加盖公章) ; 4、 招标 文件工本费缴费凭证 ; 八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000.00 元。 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05 月 07 日 11: 00 时 (时间) 前将投标保证金以 网银 、 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 形式交至以 下 账户: 账户 名称: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 银行账号: 8114701013500025347 。 九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05 月 09 日 09: 00 时 ( 北京 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
6、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幕)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 将于 2018 年 05 月 09 日 09: 00 时 ( 北京 时间) 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幕)开标室 开 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 二 、 重要提示: 本次 招标 活动有关信息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上公布, 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十
7、 三 、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海县模具城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檀树路模具城综合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 15306606767 招标 代理机构: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 29 号 3 楼 联系人: 鲍建锋 ;联系电话: 0574-83556096 传真: 0574-83556096 4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1 招标 人: 宁海县模具城有限公司 联系人 : 冯工 联系电话: 15306606767 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宁海县兴工二路 29 号 3 楼 联系人: 鲍建锋 电话: 0574-83556096
8、传真: 0574-83556096 2 经批准的本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须提供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03 月 22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
9、罪档案 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本项目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预约电话: 0574-83555104。 4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 5 商务条款资料部分: ( 1)服务地点:宁海县模具城金桥广场市场 ( 2)合同期限: 10 年。 ( 3)租金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分三次支付,第二年起(含第二年)租金先付后用,实行一年一付。 ( 4)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合同签订前缴 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租赁关系终止时, 招标人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
10、定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违约金、损失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中标人。 6 投标报价及费用: 一、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二、投标报价: 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本项目正常交租的第一年租金最低限价为人民币 2430398 元,低于最低限价投标,均为无效标处理。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日历天; 8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000 元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未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原件和收据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于 2018 年 05 月
11、 07 日 11 :00 前以网银、支票、汇票、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入账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账户 名称: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 银行账号: 8114701013500025347 。 9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部分: ( 1)按 招标 文件投标人须知的 9.1、 9.2条款规定; ( 2)投标文件装订特殊要求:报价文件独立装订并密封,技 术商务文件独立装订并密封。 ( 3)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0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05月 09日
12、 09:00(北京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 2018年 05月 09 日 08:3009:00(北京时间) 11 开标时间: 2018年 05月 09日 09:0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号五楼,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幕)开标室。 12 按照 招标 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中标 人的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 13 其他: 招标 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网站: 宁海县公 共资源交易网) 14 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与 招标 人签订合同后,本 招标 代理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
13、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 (见下表) 向中标人 收取招标服务费。 标准如下: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 ( 万元 )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7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14、 说明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 人的项目(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已经已经 招标 管理部门批。 招标 人委托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次招标工作。有关 招标 人、 代理机构 的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载明在投标资料表 中。 1.2 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 二、 投标人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应该是符合投标资料表的报名条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 2.2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 具
15、有履行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 4) 参加本次 投标 活动之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 法纪录 ; ( 5)满足 招标 人为获得满意服务供应而提出的其他要求。(见 投标资料表 中及其他部分资格要求) (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7)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代表 若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必须为该企业
16、或组织的人员 。 4、 投标费用 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8 三、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 含 有 以下 部分, 文本条款 装订 成册 。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 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第 三 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 四 部分 评标办法及 标准 第 五 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 六 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部分 格式与表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7、质疑与投诉 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17、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注: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投标人的书面质疑或澄清要求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署明日期。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2 对于受理的质疑, 招标 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答疑,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送所有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 招标 代理机构 所作的答疑不引起招标文
18、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招标文件的修正或更正。 6.3 招标 代理机构发送的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招标 人或者 招标 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招标 人或者 招标 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 招标 人或者 招标 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 9 8.2 招标 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8.3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 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 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分为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 二 部分; 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
20、下文件: ( 1) 投标函; ( 2) 开标一览表; ( 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技术商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 9.2 条款要求的文件) ( 2)项目 SWOT 分析:从项目优势、项目劣势、项目机会、项目存在的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 ( 3)项目整体定位:形象定位、功能定位、客户定位; ( 4)商业品牌计划及招商策略; ( 5)商业经营方案; ( 6)商业营业进度计划说明; ( 7)其他商业活动开展情况 ( 8)按招标文件要求需递交的、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不涉及标有投标报价的文件资料。 9.2 资格证明文件请按格式与表格部分相关的要求提供,包含下列文件: (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递交本授权书,必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供查验,否则按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处理)(格式见附件) (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