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及 现场确认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 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通知: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由各市、县 (区 )教育局统一组织。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到各市、县 (区 )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各市要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采集信息,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 2.关于做好 2016年芜湖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普高艺体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芜教招考 2016 4 号):“具有市区户口并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 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具有市区户口的历届初中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申请,凭初中
2、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在原毕业学校或现补习学校报名”“市区户口的具有同等学力者及在外地借读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或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二、承办机构 : 区教育局教育管理科、各报名点 三、服务对象 : 个人(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者) 四、申请条件 : 具有我区初中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我区户口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五、申报材料 1、在外地就读的需要提供户口本、学籍证明; 2、 往届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 六、服务流程 1.申请:在我区就读的考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不需申请;在外地就读的考生需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提出申请; 2.受理:
3、报名点接到申请后,向考生说明需要的证明材料及有关要求; 3.核实:报名点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4.核准:对于疑难问题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 5.报名:报名点统一为考生报名、摄像及信息确认。 七、 服务 时限 : 5 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 免费 九、咨询方式 ( 1)电话: 0553-3918006(三山区教育局教育科) 2.中考政策加分核实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 2016 25号):四、严格控制政策性加分。各地要进一步清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中考加分政策,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
4、项目一律取消。 2.关于做好 2016年中考中招考生重要信息的审核、录入与公示工作的通知(芜教考【 2016】 32号):市区市直属学校、区属学校考生的政策照顾加分资格及相关材料分别由市、区招生部门负责审核 .各单位要根据今年的中考中招照顾加分政策做好政 策照顾加分材料的初审工作 .将考生政策照顾加分材料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区属学校考生材料经区招办审核后由区招办统一上报)。经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后,市区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名单(附加分内容、分值)在芜湖教育网上公示。 3.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芜教招考【 2016】 14号):附件芜湖市 201
5、6 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承办机构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三山区教育局教育管理科 三、服务对象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 四、申请条件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港澳同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及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的眷属,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 分投档;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10 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5 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 10分投
6、档。援疆和援藏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须为省、市、县委组织部及县级以上政府或政 府部门选派;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执行援疆援藏任务;援疆援藏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符合条件的往年及现在的援疆援藏人员,其子女均可享受此加分政策。 6芜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教基 201375号)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 1)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 (含三类 )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 (含二类 )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 2)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在 驻
7、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 分投档;( 3)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和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5分投档;( 4)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 3 分投档。以上 “军人”均指现役军人。军人子女享受优惠加分投档待遇,只能享受一次优待 ,不累计计算。 五、申报材料 1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港澳同胞考
8、生,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及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的眷属,提交户口簿和市侨务部门证明材料。 2台湾籍考生:提交户口簿和市台办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提交户口簿、烈士证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少数民族考生:提交考生本人户口簿。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提交户口簿及省、市、县委委组织部门或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证明。 6军人子女考生:符合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投档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学生父母 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岗位性质及立功等级证明等材料,报芜湖军分区政治机关汇总核定后于规定时间转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提请市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服务流程 1.符合中考
9、政策性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须备齐有关证书、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审核人须在证明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及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学校(报名点)申报政策性加分投档。各校须对申请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信息进行初审,之后将申请加分投档考生信息汇总报送至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市直属学校报 市教育考试中心;区属学校报区招办)。 3.各区招办对所辖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之后将审核后的考生加分材料报至市教育考试中心,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同时报送(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原件已验”等字样,并由复核人签字,区招办盖章)。逾期未报送的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
10、负。 4.经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终审后,结果将通过芜湖教育网向社会公告。各中考报名点学校亦须同时在校园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七、服务时限 即来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 0553-3918006(三山区教育局教育 管理科) 3.初级中学教师、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五、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四)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 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证书的编号与原编号一致。教师资格证书
11、损坏并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其编号 为原证书编号。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应造册登记,集中销毁。 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承办机构 区教育局人事科 三、服务对象 教师资格证遗失或损毁人员 四、 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两份。 2.本人档案里原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复印件,并加盖人事或档案保管部门的公章。 3.本人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 件、复印件。 4.本人小二寸证件照三
12、张。 5.如需要请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和代办人共同签名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五、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区政务中心 305 办公室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全的, 予以退回, 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 3.审核: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审核。 4.办结:审核后出具补办的教师资格证。 六、服务时限 5 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 0553-3918136(区教育局人事科) 网址: http:/ 4.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义务 教育入学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
13、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2.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2016 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芜教基 2016 39号):七、关心残疾学生入学。各普通中小学要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服务地段内具 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做好对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工作。 二、承办机构 各中小学 三、服务对象 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及综合残疾儿童 四、申请条件 1具有本区户籍,年满 6 周岁,经医学部门专业鉴定为智力障碍儿童。 2凡本区范围内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年满 6周岁的适龄听障、视障、肢残儿童。 五、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