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道路保洁导则(试行稿)本导则是市市容环卫局依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及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总结提炼各区道路保洁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六位一体”道路新型保洁法所制定的操作应用手册。道路新型保洁法使人、机清扫与冲洗达到最佳组合,充分发挥组团式环境卫生管理、作业综合优势,减轻了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有效引导各区管理、作业人员进一步做好道路保洁工作,提高清扫保洁水平,使道路更洁净。一、目的意义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市民对城市道路的保洁要求不断提高,中小道路的保洁是整个城市道路保洁的重中之重,为此市局确定了提高中小道路保洁水平的目标,旨在改善主要道
2、路与中小道路保洁质量存在较大差异的现状,摒弃白天普扫后的“大扫把”作业,推行“小扫帚”巡回保洁作业及上门收集垃圾,探索和建立具有地域特点的城市道路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树立道路保洁作业文明的新形象。二、“六位一体”道路新型保洁法项目 内 容定义 在道路保洁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扫、机扫、冲洗的组合优势,即以机扫、冲洗、人工扫、拣扫为主,对沿街单位(商店)、居民实行上门收集,配置满足垃圾投放需求的废物箱,环卫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巡回监管为辅的全天候道路综合保洁法。特点 1、扫管结合。保洁员对沿街单位(商店)、居民实行上门收集,环卫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密切配合,控制道路垃圾主要产生源,减少人为污染。2、重点控
3、制。针对污染产生严重路段,适时增加巡回保洁力量,并在高污染时段进行突击收集、清扫,缩短垃圾暴露的时间。3、装备配套。根据行人流量及道路垃圾产生量,配置适当数量、满足功能需求的废物箱;实行机械化保洁与人工拣扫相配合的作业方式。4、无缝交接。在早、中、晚 3 个时段的薄弱环节,实行保洁人员岗位上交接班,从而实现无缝交接作业;延长保洁时间,使中小道路晚上也有保洁人员。5、垃圾不落地。是对扫管结合的深化,对沿街单位(商店)、居民实行定时、定人上门收集,减少垃圾收运处置环节,控制道路垃圾的产生源。适用范围 1、适用于外环线以内,除无路名、正在进行道路施工及机动车难以进出的道路。2、外环线以外的道路,郊区
4、中心镇、新城、工业开发区、旅游区内的道路可参照执行。三、作息时间(一)作业内容工序 内 容 时 间 备 注1 人工清扫 5:0022:00 在上岗头遍普扫后,运用“小扫帚”实施不间断的巡回保洁;机械化清扫要避让交通高峰时段;白天可对污染严重的道路实行冲洗,以达到降尘、清洁的作用。2 废物箱保洁 5:30 19:003 机械化清扫、冲洗 5:3017:004 上门收集垃圾 7:0022:005 夜间道路冲洗 22:00次日凌晨 5:00 含人行道冲洗(二)时段要求实行早晨普扫,在易污染时段做到无缝交接及重点保洁,实行全天候巡回保洁,路面保持清洁。时 段 要 求 备 注7:00 点前 头遍普扫结束
5、7:009 :00 点(上班高峰、商店开门) 对污染易发生区域采用拣扫、捡扫等巡回保洁 污染易发生区域:公交始末站、沿街单位(商店)门前等11 :00 13:00 点(午餐、午休) 对污染易发生区域采用拣扫、捡扫等巡回保洁 污染易发生区域:沿街餐饮店门前14 :00 点前 第二遍普扫结束16 :00 18:00 点(下班高峰) 对污染易发生区域采用拣扫、捡扫等巡回保洁 污染易发生区域:公交始末站、沿街单位(商店)等19 :00 点 第三遍清扫结束20 :30 22:00 点(晚餐、休闲、购物) 对污染易发生区域采用拣扫、捡扫等巡回保洁 污染易发生区域:公交始末站、沿街餐饮店门前等22 :00
6、点 清洗工具车四、基本要求对象 要 求 备 注管理部门 1、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对作业单位提出工作要求。2、实施监督考核工作。 1、根据实际情况,有些功能区域的作业时间要保证到晚上 12 点。2、气温低于 3 摄氏度禁止道路冲洗。3、人行道冲洗每周至少一次。4、道路机扫与冲洗要避让交通高峰,冲洗后达到无余泥。5、除普扫、下雨、大风等情况,其他时段应摒弃“大扫把”作业,推行“小扫帚”巡回保洁。作业单位 1、按照作业范围内相关功能区的质量管理标准和各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组织作业,维护环境整洁。2、实行“四定”管理法:即定人、定作业路线、定操作时间、定工作责任。3、严格控制与周边环境不协调
7、、不适应的作业器具的使用。作业人员 1、作业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着装规范、作业文明、服务优质、确保畅通。2、作业时必须穿戴劳防用品,对作业器具予以养护,保持整洁规范。3 、作业时要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确保安全生产。道路保洁质量 1、道路路面上的果皮、纸屑、烟蒂、污水等其他废弃物的控制指标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2、路面、沟底等无浮土,无垃圾、渣土,无污水,无烟头、纸屑、瓜皮果壳、痰迹及其他污物,少见新鲜垃圾。3、保洁作业时间内污染物在责任区路段停留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附件:2、公共广场、人行道保洁操作导则(试行稿)本导则总结提炼了有关区对公共广场、人行道保洁的一些先进做法,指导各区
8、管理人员充分发挥组团式环境卫生管理、作业的综合优势,引导商店、单位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形成市民与环卫互动,推进公共广场、人行道保洁工作,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打造“席地而坐”洁净环境。一、目的意义公共广场是城市的“客厅”、“名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容环卫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必须与城市环境相适应,与市民要求相吻合。研究公共广场保洁的作业方式,目的在于摸索出人、机清扫与冲洗的最佳组合,减轻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清扫保洁水平。从原先仅对城市道路进行保洁作业拓展为对公共广场、人行道环境的精心打磨,形成由条向块的扩展势态,协调主要道路与广场保洁质量的一致性,探索和建
9、立具有地域特点的广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倡导一种以居家式环境保洁手段打造“席地而坐”环境的理念,通过营造舒适的环境、促使环境改变人们的不良习惯,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引导和带动市民爱公共环境如家,形成人人参与维护环境、共同打造公共广场、人行道的氛围。二、广场冲洗组合保洁法定义项 目 内 容定义 在广场保洁中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人扫、冲洗、擦洗等组合优势,以公共广场吸扫、喷洒清洁剂、磨洗、冲洗、吸干、巡回拣扫及擦洗等组合保洁法,并辅以机扫与巡回保洁,逐步满足“席地而坐”洁净水准。特点 1. 重点控制。对人流量较大、易污染严重广场,在夜间或清晨增加保洁力量,进行重点冲(拖)洗、磨洗、擦洗,达
10、到广场整洁如新。2. 设备配套。根据广场垃圾产生量,配置适当数量的、满足功能需求的废物箱。3. 立体保洁。对广场公共设施、绿地、大理石地面、墙面等进行定时擦洗,使设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4. 社会参与。落实单位的市容环境责任区职责,发动社会力量,组织协调人行道、公共广场责任单位落实人行道定期冲洗制度及广场保洁力量。适用范围 1. 适用于中心城区以内的 500 平方米以上公共广场及周边的人行道;休闲步行街、道路两侧人行道;有条件适合冲洗的人行道。2. 重要地区如政府所在地、大中型绿地、公园门前人行道、大型娱乐体育场所等人流较集中地区。3. 中心城区以外的郊区中心镇、新城、工业开发区、旅游区内的公共
11、广场、人行道及由产权单位保洁的广场可以参照执行。三、作息时间参照城市道路保洁导则中的作息时间。四、基本要求对象 要 求 备 注管理部门 1. 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对广场业主、环卫作业单位提出工作要求。2. 实施监督考核工作。 1、根据实际情况,有些功能区域的作业时间要保证到晚上 10 点。2、气温低于 3 摄氏度禁止冲洗。3、人行道冲洗每周至少一次。4、对步行街、广场等人流量大的道路实行清洗剂冲洗路面,对口香糖等污渍采取铲、擦等手段;一般广场根据污染情况可以采取每周一次喷洒清洁剂清洗。作业单位 1. 按照作业范围内相关功能区的质量管理标准和各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组织作业,维护环境整洁
12、。2. 定人、定操作时间、定工作责任进行管理。 3. 严格控制与周边环境不协调、不适应的作业器具的使用。作业人员 1. 作业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着装规范、作业文明、服务优质、确保畅通。2. 作业时须穿戴劳防用品,对作业器具予以养护,保持整洁规范。3. 作业时要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确保安全生产。4. 作业间隙,保洁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密闭存放。质量要求 1. 广场内的果皮、纸屑、烟蒂等其他废弃物的控制指标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2. 广场内路面、公共休闲活动场地、绿地应保持清洁,无乱堆积余泥、杂物,无积沙(土),无成堆垃圾或包装堆放的垃圾,基本无散落垃圾,少见新鲜垃圾。3. 作业时间内污染物在责任区路段停留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4. 大理石地面、墙面等进行定时擦洗,表面无污物,设备和设施应完好、干净卫生,手擦摸无积尘感。5. 广场内路面、公共休闲活动场地应每周至少洗刷一次,达到路面见本色、无痰迹、口香糖污迹、泥沙、余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