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二:成都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18 版)素拓卡得分: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基 本 参 评 指 标素质拓展卡积分说明:学校关于实施素质拓展卡积分的暂行规定规定“各年级本专科生每学年必须获得至少 4 个素质拓展卡积分,未达到要求者不能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评奖。素质项目及各项最高分值评 分 细 则 计分说明 得分课堂及早晚自习出勤率:96 %及以上(96%,4 分;97%, 5 分;98%,6 分,99%,7 分;100%,8 分。依此类推); 上限 8 分德育素质(10 分) 提交入党申请书(0.5 分);入党积极分子(1 分);预备党员(1.5 分);正
2、式党员(2 分)。 上限 2 分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均依次为 2.5 分、2 分、1.5 分、1 分、0.5 分;班主任助理、班长、团支书均为 1 分,其他班委 0.5 分;学生党支部、模拟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依次为 2 分、1 分、1 分;校级社团组织会长、副会长依次为 2 分、1 分可累计,上限 3 分;只担任一学期则得50%分值。班级荣誉获得情况:学年内班级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所在班级的班长和团支书 4 分,其他班委 3 分,其他学生 2 分;校级荣誉称号,所在班级的班长和团支书 2 分,其他班委 1.5 分,其他学生 1 分;院级荣誉称号,所在
3、班级的班长和团支书 1 分,其他班委 0.75 分,其他学生 0.5 分 其他团体荣誉获得情况:其他团体(如所在党支部,学生志愿者服务团,所在宿舍等)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负责人获 4分,其他学生 2 分;校级荣誉称号,负责人获 2 分,其他学生1 分;院级荣誉称号,负责人获 1 分,其他学生 0.5 分个人荣誉获得情况:院级荣誉(1 分);校级荣誉(2 分);市级荣誉(4 分);省级荣誉(8 分);国家级荣誉(10 分)(获得的荣誉应写详细)可累计,院级和校级荣誉得分不超过 5 分;各类奖学金,学科竞赛不再加分普通话过级情况:二级乙等(0.2 分);二级甲等(0.3 分);一级乙等(0.5
4、分) 按最好成绩计分计算机过级情况:一级(0.5 分);二级(1 分);三级(2 分) 按最好成绩计分英语过级情况: CET3(1 分);CET4(2 分);CET6(3 分); 按最好成绩计分 参加雅思、托福等出国外语类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1 分)取得证书情况:教师资格证、营养师证、育婴师、养老护理证、康复师、针灸按摩师、医药商品购销、健康管理师、驾驶证、志愿者证、急救证等证书每项 1 分(志愿者荣誉证书加 0.2 分)可累计,上限 5 分(献血证不加分)取得其他证书由学院评优评奖小组根据证书研究决定。学生项目立项和各类竞赛(项目)获奖得分:1. 学生项目申报立项成功, 校级项目负责人得 2
5、 分,参与者每人 1 分;申报但未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得 1 分,参与者每人0.5 分;校级以上项目负责人得 4 分,参与者每人 2 分;申报但未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得 2 分,参与者每人 1 分。2. 国家级比赛(竞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项目负责人依次为 10 分、8 分、6 分、2 分;其他参与同学依次为 5 分、4分、3 分、1 分;3. 省级比赛(竞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项目负责人依次为 5 分、4 分、3 分、1 分;其他参与同学依次为 2.5 分、2分、1.5 分、0.5 分;4. 市级比赛(竞赛):一、二、三等奖项目负责人依次为 2 分、1 分、0.5 分;其他参与同学依
6、次为 1 分、0.5 分、0.2 分;5. 校级比赛(竞赛):一、二、三等奖项目负责人依次为 2 分、1 分、0.5 分;其他参与同学依次为 1 分、0.5 分、0.2 分;6.院级比赛(竞赛);一、二、三等奖项目负责人依次为 1 分、0.5 分、0.3 分;其他参与同学依次为 0.5 分、0.3 分、0.1 分;学生项目加分应由指导教师评定并签字组织各级学生学术交流活动,院级主讲人 2 分、课题小组成员1 分,校级分别为 4 分、2 分;组织学院活动,负责人加 2 分,成员加 1 分。上限为 5 分发表文章情况:在一般刊物、中文核心期刊、SCI 刊物上发表文章,扣除指导老师排名,第一作者依次
7、得 3 分、8 分、20 分,作者排名按照 30%分数递减;出版专著或者教材,独著者得 15分,合著时,主编占 70%,副主编占 30%;专利申报情况: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者,在学生中排名第一到第三分别加 3 分、2 分、1 分;取得发明专利,在学生中排名第一到第三分别加 5 分、4 分、3 分发表文章及加分应由指导教师评定并签字。无指定教师则参照本标准执行。投稿作品情况:投稿作品在学校网站或报刊发表,文字撰稿人得 0.5 分,图片提供者得 0.2 分;新闻在学校、学院文字撰稿人依次得 0.3、0.2 分,图片提供者依次得 0.2、0.1 分,网站编辑得 0.05 分。可累计,上限 5 分听学术报
8、告与讲座,参加校级、院级特色活动 0.2/1 次,上限 3 分发展性素质(30 分)参加课外阅读并撰写不少于 800 字的读书报告 0.5/1 篇,上限 2 分发展性素质分(上限分为 30 分,如超过 30 分,按 30 分计算) 总分智育素质(60 分)学年平均成绩(百分制)乘以 60%为智育素质得分 成绩以教务办提供为 准其他加分项学校通报表扬加 4 分/次(项);学院通报表扬加 2 分/次(项)其他减分项学校处分减 2 分/次(项);学院宿舍通报批评减 0.3 分/次(项)综合测评得分 学生签字班主任审核签字学院审核确认得分 学院审核人签字填表说明:1、以上所有项目认定时间在 2017
9、年 9 与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获奖证书认定时间以落款时间为准; 2、本次综合素质测评要求班级的每位同学(新专升本的同学不用参加,实习班同学自愿参加); 3、所有荣誉奖项等级,均以证书印章单位等级进行认定,例: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奖项为校级,我校所有二级单位奖项均为院级;网络知识竞赛需提供该竞赛网页来源及证书;个人(竞赛)获得的奖状都按负责人计分; 4、学年平均成绩不含学校公共任选课成绩(由学习委员提供); 5、所加的每一项分,都需要用铅笔在后面注明原因,也需提供证明材料(各种证书复印件)附在综测表后面; 6、立项方面的分只能加一次,不能同时加负责人和参与者,同一个立项参加了两个等级评选以最高等级计算;各类竞赛也是以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加分; 7、出勤率由评议小组协商(但不可一个班都是 100%出勤率,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8、本规定依据成都大学 2016 学生手册制定,解释权归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