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犯 世界博览会标志 专用权的赔偿 数额”的调解流程图 申 请审 查受 理调 解归 档书 面 通 知 申 请 人 不 予 受 理 , 并 说 明 理 由通 知 当 事 人 双 方 提 交 有 关 证 据 材 料 、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其 他 必 要 的 证 明 材 料调 解 不 成 立 或 者 当 事 人 不 履 行 调 解 协 议 的, 告 知 当 事 人 根 据 仲 裁 协 议 向 仲 裁 机 构 申请 或 者 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调 解 成 立 : 双 方 当 事 人 应 当 签 署 调 解 协 议或 者 附 订 新 的 合 同 , 调 解 协 议 或 新 的 合 同一 式 三 份 , 双 方 当 事 人 各 保 留 一 份 , 另 一份 存 档 。不 符 合 条 件符 合 条 件申 请 条 件 :1 .申 请 商 标 权 、 商 标 赔 偿 数 额 争 议 调 解 , 应 当 向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提 出书 面 解 决 申 请 和 侵 权 证 明 ;2 .商 标 权 赔 偿 数 额 争 议 调 解 申 请 应 当 写 明 申 请 人 和 被 申 请 人 的 名 称 或 者姓 名 、 地 址 、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 职 务 、 申 请 的 理 由 和 要 求 、 申 请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