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儿童大楼工程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 年 3 月 2 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儿童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 番发改函 2015460 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现对 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儿童大楼工程 施工进行施工 总承包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儿童大楼工程 二、招 标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简工 联系电话: 020-84640765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
2、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6685121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市桥街坑口路 四、项目概况: 该项目占地面积 700 ,拆除原建筑 (二层,总共 1668.05平方米 ),新建楼高五层的社会福利儿童大楼一幢,建筑总面积约 3500 ,主要用作社会福利儿童用房( 具体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一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 按发包人提
3、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含消防)、建筑排水(含排污)、建筑电气(含防雷)、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节能等项目工程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3 程项目施工。 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 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按专业工程中标价的 1%,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支付。 总承包服务费纳入支付的专业工程包括: 1、(二次)装修工程;2、电梯工程; 3、弱电工程; 4、
4、空调工程(中央或多联机空调)。除上述 4 个专业工程外,其余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总承包单位须配合服务(配合服务的内容详见合同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 规模:本 工程采用柱下条形基础。该项目建筑总面积 3500 ,基底面积 693,建筑物高度 23.85m,地上 5 层,建筑最大跨度 9.2m;主要用作社会福利儿童用房。另购置设施设备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 招标控制价: 9601670.59 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及报名时间: 1、从
5、2018 年 3 月 6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2、网上报名时间: 2018 年 3 月 6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 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8年 3 月 27 日 9 时 0 分,截止时间 2018年 3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第 1 开标室 (番禺交易部 1 F)。 2. 开标时间: 2018 年 3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
6、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第 1 开标室 (番禺交易部 1 F)。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7、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 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3.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19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8、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5 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 )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 201520 号)执行。 建造师的专业
9、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 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书( 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在广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在番禺区某项工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经6 区政府研究决定,
11、不予以接受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 。 注:( 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 2 至 6 项(除第 5 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
12、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 ,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
13、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 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 、市 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 2014】 240 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020-84612339 地 址: 广州市番禺
14、区清河东路 319 号西副楼六楼 611 室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和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8 附件 1: 投标申请人 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
15、加 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儿童大楼工程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
16、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
17、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 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9 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
18、动三个月和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 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10 承诺书 致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 若我方成为 “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儿童大楼工程 ”的中标单位,我方郑重承诺,将切实完成以下工作,若不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以下任何一项工作,可视为我方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招标人可另择中标单位: 1、中标公示完后 1 个工作日内缴交交易服务费。 2、在招标代理通知的时间 内,派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及时收取中标通知书,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 个工作日内提交按照招投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有关补充说明、通知拟写的合同稿及其电子文件给招标
19、人。 3、我单位合同签订负责人收到招标人已审定的合同正式稿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送给招标人。 4、招标人通知领取已签订的合同文件后 2 个工作日内领取合同文件。 5、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6、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且我方保证在工程施工中 我方派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及工人可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否则招标人可按合同的相关条款对我方进行处罚。 7、我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 1 6 项要求办理相关工作,若不能按上述 16 项要求办理相关工作,我方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接受相关条款处罚。 8、合同签订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保持电话联系畅通。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合同签订负责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