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 采用招标采购 不采用 招标采购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 理 设 备 重要材料 其它 情况说明: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一、填表要求见下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专项申请招标方案核准申请材料。 二、名词解释: 1、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合同为“招标”与“不招标”两种采购形式,必选其一。 2、招标采购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与“部分招标”两种形式,必选其一; 招标采购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两种 形式,必
2、选其一; 招标采购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必选其一。 3、“自行招标”是项目业主自己组织招标活动; “委托招标”是项目业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活动; “公开招标”是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且项目的招标和中标信息必须在法定媒体发布; “邀请招标”是邀请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 专项 申报招标方案核准申请材料 (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一、 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项目法人招标方案核准申请文件及招标基本情况表; 2、项目申请已经获得的有 关批复文件( 国有投资项目可研批复或核准文件,非国有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及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等文
3、本。 3、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或 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 4、招标人申请自行招标的,还应当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 1)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财务和工 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 2)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拥有 3 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 3)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 ( 4)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 5、招标人申请邀请招标的,非国有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其 经有权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 股权结构、验资报告 、税务登记证明、企业注册登记资料 等 能够证明其非国有性质的 有关证明文件、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性质及相关证明
4、材料,国有建设项目应当提供市政府招投标领导小组批示; 6、招标人申请不招标的,应当提交符合法定不招标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7、上述 2-6 项均须同时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影印件(加盖项目法人公章); 8、其它。 二、招标基本情况表填写要求 按表格内容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以打“”方 式);每个单项招标范围(全部或部分),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及不采用招标方式,在“招标估算金额”填写金额,有其他情况可在情况说明中以文字阐述。 三、法律法规规定强制的范围规模标准摘要 1、招标投标法规定 , 3000 万 元 人民币 及 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全部招标采购。 2、湖南省实施 办法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 1)施工单项合同 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2)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 1)、 ( 2)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