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網 路 著 作 權,陳秀峯 中華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理事 建業法律事務所顧問律師 長榮大學助理教授 2007.05.31,2,壹、 網路侵權之嚴重性,網路侵權就像害蟲,使創意產業受到重創近年因網路P2P侵權的衝擊,唱片業已應聲倒閉1/3盜版每成長10 ,就吃掉科技業5000個工作機會,最終將導致產業蕭條,人民失去就業機會 (2004年8月號218期遠見雜誌專刊報導 ),3,貳、 目前網路侵權之型態,利用網路銷售仿冒品、盜版品(例如盜版書籍、視聽、音樂、電腦軟體等商品),再為實體交付 將他人著作非法放置於網路,直接透過網路進行傳輸 以點對點(P2P)檔案分享之方式,非法交換或傳輸他人著作,4,
2、貳、 案 例,(案例來源:智慧財產局網站),5,案例一,用各種P2P軟體交換及下載音樂、電影、軟體、電子書著作的人, 只要繳納會費,真的就可無限制下載、傳輸別人的著作嗎? - 任意下載、傳輸 除合理使用外, 侵害重製權、公開傳輸權 - 會費 軟體之使用費 不包括著作之授權費 Kuro地院判決,6,案例二,自己利用BT軟體,任意自網路下載圖片或 影片等著作,是否違法 ? - 自己下載動作可能同時與數人共同完成 公開傳輸行為 侵害重製權、公開傳輸權,7,案例三,安裝從網路上獲得之軟體序號,並利用來破解軟體業者之防盜拷措施,更將該軟體序號之檔案公布於網路上供公眾存取、使用,有無侵權? - 侵害重製權
3、、違反防盜拷措施 - 可能觸犯刑法取得刪除、變更電磁紀錄、生致損 害罪 最高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NT.20萬元 有學生提供他人電腦軟體序號,事後體會其非法行為之 嚴重性,深表後悔,告訴人考量學生前途而撤回告訴,8,案例四,從網路下載圖片後,在其上加些圖形或文字改作成海報,有無違法? - 未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 為侵害其重製權、改作權,9,案例五,購買CD、VCD、DVD、錄影帶等,是否均須向廠商索取公開播放證明? - 公開播放 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和公開演出的行為 - 除合理使用外,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 否則侵害著作財產權 - 如果沒有標示,最好向廠商索取可以 公開播放的證明,以免衍生侵
4、權糾紛,10,案例六,各單位可否將已購買的圖書、雜誌掃瞄 提供在該單位內的讀者較快速的閱讀、 查詢?圖書、雜誌遺失時,可否到到其他圖書館影印或掃瞄該資料補充之? - 單位內之讀者為特定之多數人(即公眾 ) - 如非為保存之必要,則侵害重製權 - 如該圖書或雜誌已絕版,則屬合理使用 - 如非絕版,應再行購買,11,案例七,為了學生方便,可否將一些 免費的軟體先抓到自己的伺服器, 再請學生連到該伺服器下載? - 先確定免費的軟體的授權範圍 - 如只是免費使用,則未經著作財產權人之 同意或授權,有侵害其重製權、公開傳輸權 之問題,12,案例八,因為教學需要,於課堂上播放電影片斷, 又由於執行網路教學
5、,而須放在網路上,有侵害智財權嗎? - 在課堂上播放電影片斷 合理使用 - 放在網路上 如未獲得授權, 則侵害重製權、公開傳輸權,13,案例九,教科書出版社提供之教師用教學投影片, 如於網路上供學生下載,是否侵害智財權? - 如產生替代市場效應,則非合理使用 - 侵害重製權、公開傳輸權,14,案例十,若僅供私人繳交報告(不公開發表), 而於網路下載他人資料,但有註明出處, 是否侵害智財權? - 為研究或正當目的,在合理範圍內, 則可,15,案例十一,若把外國的電視新聞報導或影片的一部分 製成多媒體教材,連結在網路教學上, 請問是否侵害智財權? - 電視新聞報導及影片 視聽著作 - 如未得著作財
6、產權人同意或授權, 侵害重製權、公開傳輸權,16,案例十二,如果上網的教材,遺漏註明出處,而只有 僅限課程使用的浮水印,能夠豁免侵犯著作權的追訴嗎? - 註明出處 著作權法之規定 違者,NT.5 萬元罰金,17,案例十三,老師在準備網路教學的教材時,如何避免 侵害智財權? - 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 - 利用 “CC” 授權著作,18, 何謂CC Creative Commons,Creative Commons是一個非營利組織(NPO)鑒於有些人可能並不想完整地行使法律所賦予之智慧財產權而成立 Creative Commons藉著在其網站上免費提供全世界一套授權條款,試圖協助人們表達出
7、其希望分享其著作之方式 保留部分權利與不保留部分權利,19, Creative Commons之計畫內容,Creative Commons的第一項計畫是提供予公眾一套免費的著作權授權條款,以建立合理且具彈性之著作權機制這些授權條款將可幫助著作人告訴全世界,在某些條件下,他們願意與他人自由分享其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並協助每個人在網路上找到鼓勵創意重複利用之園地 Creative Commons專注於在學術、電影、音樂、攝影、文學、教材與其他創意作品之授權,但不涉足軟體授權,20, Creative Commons授權條款,姓名標示 允許他人對你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及衍生著作進行重製、散布、展示及演
8、出等利用行為,但對方必須保留你的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允許他人對你的著作及衍生著作進行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等利用行為,但僅限於非商業性的目的 禁止改作 允許他人對你的著作原封不動地進行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等利用行為,但不得就衍生著作為之 相同方式分享 只有當他人將衍生著作採用與你的原著作相同之授權條款時,你方允許他人散布衍生著作,21, 教育者及學者 V. CC授權,採用Creative Commons授權,您將能對此資料庫的創立盡一份力,藉此資料庫,舊教材將能被改作成新教材,且大眾都能獲得學習的權利 使用Creative Commons授權不僅是一種為著作選擇合理著作權的方法,而且也是一種我
9、相信其他(保護著作權)的方法的說法,然後採取行動 Creative Commons授權是種對您的學生表示善意的方法,同時也說明著作權法應該如何運作,22,參、著 作 權 法 概 要,23,一、何謂著作,屬於文學、科學、藝術 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24,二、 (網路)著作之種類,語文著作 音樂著作 戲劇、舞蹈著作 美術著作 攝影著作,圖形著作 視聽著作 錄音著作 建築著作 電腦程式著作,25,三、 (網路)著作之保護要件, 原創性 人類精神上之創作 一定之表現形式 - 表達 足以表現作者之個別性或獨創性 如非抄襲或複製,雖二作品內容相同或 極相似,皆為創作而享有著作權 (81台上3063判決),
10、26,四、著作人之權益, 著作人格權 著作財產權,27,四、著作人之權益(續), 著作人格權 - 公開發表權 - 姓名表示權 - 禁止變更權 (同一性保持權),28,四、著作人之權益(續), 著作財產權 - 重製權 (重製 以印刷、複印、錄音、 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 方法直接、間接、永久 或暫時之重複製作),29,四、著作人之權益(續), 著作財產權(續) - 公開口述權 - 公開播送權 - 公開上映權 - 公開演出權 - 公開傳輸權,30,四、著作人之權益(續), 著作財產權(續) - 公開展示權 - 改作、編輯權 - 散布權 - 出租權,31,五、 (網路)著作之合理使用, 著作之合理使
11、用 - 對著作權之適當限制 促進 社會文化發展 權利人 v. 利用人,32,五、(網路)著作之合理使用 (續), 合理使用之判斷標準 -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 - 著作之性質 - 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 所占之比率 - 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 在價值之影響 註明出處,33,六、著作財產權之保護期間,- 著作人終身,再加上死亡後 可以由其子孫繼承50年 - 例外 公開發表後50年 (不具名或別名著作、法人為著 作人之著作、特定著作如攝影、 視聽、錄音、電腦程式及表演) - 著作財產權消滅之著作,任何人皆可利用 但須注意不可侵害著作人格權,34,七、著作人格權之存續,- 著作人死亡或消滅,其人
12、格權之保護 視同生存或存續,不得侵害 - 例外,依利用行為之性質及程度、社會 之變動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違反該 著作人之意思之著作者,不構成侵害,35,八、對侵害著作權之救濟, 民事救濟 - 可請求排除或防止侵害 - 著作人格權被侵害,可請求損害賠償 - 著作財產權被侵害,可請求賠償其所受損害及 所失利益 - 著作財產權被侵害,可請求侵害人因侵害行為 所得之利益 - 銷毀侵害行為做成之物或主要供其用之物等 - 刊登判決書 (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時,得請求法院酌定 NT. 1萬- 100萬元之賠償額。 如侵害行為屬故意且情節重大,賠償額最高NT.500萬元),36,八、對侵害著作權之救濟 (續), 刑事救濟 - 重製、公開侵害、侵害著作人格權、 版權、未明示出處等 - 執行業務者侵害行為之連帶處罰 - 判決書之刊載 (告訴乃論,但重製於光碟 及常業犯為公訴罪),37,八、對侵害著作權之救濟 (續), 行政救濟 - 海關查扣,38,九、結 論, 尊重著作權 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