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班管理规定1、总则为合理调配工作任务,推行规范化、程序化的加班管理程序、标准,完善和加强非正常考勤管理,以便核发工资、福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加班规定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拒绝。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日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4、加班申报1)标准工作制员工,经部门安排加 班 的 , 由 员 工 填 写 加班 申 报 表 , 参 考 勤 管 理 流 程 程 序 申 报 。2) 不 定 时 工 作 制 员 工 因 节 假 日 需 要 加 班 的 , 由 员 工 填 写 加班 申 报
2、表 , 参 考 勤 管 理 流 程 程 序 申 报 。3) 综 合 工 时 制 员 工 以 年 度 作 为 加 班 核 算 的 周 期 , 部 门 安 排 晚班 统 一 填 写 晚 班 劳 动 纪 律 检 查 表 。对 于 放 弃 节 休 连 续 上 班 的 员 工 , 由 部 门 依 据 其 工 作 情 况 上报 公 司 申 请 给 予 适 当 的 奖 励 。4) 综 合 工 时 制 员 工 每 年 应 至 少 工 作 2100 个 小 时 , 工 作 时 间满 后 可 由 本 人 申 请 、 部 门 批 准 安 排 *休 。5) 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期间如未及时
3、打卡,应于次日前到部门负责人(或考勤员)处作好考勤异常记录,并请负责人签字。6)每日加班情况,保卫科及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每周一,由保卫科将 晚 班 劳 动 纪 律 检 查 表 、 加 班 单 交 至 人 力 资 源 部 。7)各部门在每月上交的考勤记录中,应标注加班标记,上报的人数和加班时间不得超出原申报数,加班兑休不得超过 2 天(特殊情况由部门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沟通)。公司考勤员根据人力资源部预存的加班单进行核对。5、换休规定1)由部门合理安排加班及换休,保证员工有适度的休息时间。部 门 未 安 排 换 休 的 , 员 工 不 可 强 行 要 求 换 休 而 离 岗
4、, 否 则按 旷 工 计 。2) 部 门 安 排 换 休 的 , 员 工 可 先 填 请 假 单 , 按 照 正 规 请 假程 序 得 到 批 准 后 , 在 本 部 门 考 勤 员 处 注 明 。 人 力 资 源 部 凭 请 假 单 将 预 换 休 的 加 班 单 调 出 , 相 互 对 冲 。3)加班后因休假条件不具备、工作任务紧张,当月不能安排员工补休的,可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延至季度内补休,人力资源部预留相应的加班单暂缓发放。季度内未休视为员工自动放弃,不再予以核发加班费。6、不予批复(或延期批复)的加班1) 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2) 未按要求填写加班单。3)
5、加班时未打卡,也未作出书面说明的(必须证明人或其他证据,书面说明交部门考勤员)。4) 将离岗时间、餐饮时间算入加班小时数内的;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不服从加班管理人员指令的。5) 加班期间未按工作程序或标准要求执行,导致返工的。6) 加班期间违反公司制度,或预期加班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7) 计件制工时超额完成的奖励工时属考核奖金发放内容。8) 不符合本制度及附件中核算细则所述要求的。9) 其他公司领导认为不应批复的加班申请。7、加班纪律:1)加班、值班、上晚班时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的,除不能享受加班加点待遇外,同样按照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2)超出权限审批加班,公司不予核算加班费,并追究审批人管理责任。3)加班期间内若未按照非正常出勤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门卫有权拒绝放行。4)未按加班管理规定及时、正确地上报相关表单的,核对发现漏报、错报扣 20-50 元/次。5)因考勤人员工作失误、部门信息传达错误造成加班费误发的,罚款 20-50 元。8、附则1)员工加班规定、核算细则作为附件,与本制度配合使用。2)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