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审批办事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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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营业性演出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2017 年 7 月 27 日发布 BSZN-141010 2017 - 2 - 3 营业性演出审批 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 。 2.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包含举办营业性演出、) 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营业性演出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的统一,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 二、办理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审批条件: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条例

2、第十七条规定的文件。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当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文件。对经批准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活动,演出举办单位还应当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文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演出活动不得举行。申请举办需要未成年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 实施 机关 本许可 实施 机关为 西畴县文广体旅局。 四、审批条件 (一) 设立 .变更 .注销 予以批准的条件: 1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2有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3其他依法应具备的条件 ( 二 ) 最终

3、审核材料 ( 1)申请单位向所在地 西畴县文广体旅 局 提出申请; ( 2) 由当地 文广体旅 局 审批; ( 3)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三)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1) 营业性演出审批表 变更申请表; ( 2)变 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营业性演出审批表 。 (四)注销 ( 1)注销申请书 (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五 ) 不 予以批准的条件: 无 。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 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 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 2 楼文化广电窗口。 交通 方式:县内可乘下新民 新县一中公交车到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车即到。 六、申请材

4、料 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节目 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设立 1 申请书 原件 1 服务营业场所许可 4 2 对 营业性演出审批表审批表 原件 1 3 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1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 1 5 场所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 审批 时限 受理期限: 5 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 法定期限: 13 个工作日。 终审期限: 15 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 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

5、受理; 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新办(首次)、增项、依申请变更、到期复查、补证、依申请注销等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 15 个工作日(现场考核时间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1.组织: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聘请考评员组成考核组,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 2.考核:受委托的有关机构组织考核组 ,自受理申请 之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企业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3.审核: 西畴县文广体旅 局 10 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 ,作

6、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4.发证: 西畴县文广体旅 局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向 后报 文广体旅 局 审批; 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文广体旅 局 受理并办好证后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八、 审批 收费 (无) 九、共同审批 与 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一、年 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二、资质资格 (无) 十三、 审批 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 1)窗口提交。 地址: 西畴县政务中心 二 楼政务服务大 厅 ( 2)网络提交。 网址: http:/, 站点切换(西畴县) 办事指南 部门窗口 文广体旅局 2.提交时间 窗口提

7、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西畴县文广体旅 局收到 申请人 申请后,在 5 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 (申请人) 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 申请人 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 审 核 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 审 核组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核 。 (四) 审批发证

8、西畴县文广体旅 局 在 5 个工作日内对 审核情况 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四、 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 西畴县 政务服务中心文广体旅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 0876) 7624823 5 3.网络咨询。西畴县行政审批网上大厅,网址: http:/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 西畴县行政审批网上大厅 ( 网址: http:/ )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 营业性演出审批

9、表 。 文广体旅 局 审批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日内 办理 营业性演出审批表 ,由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 人 领取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文书时,应通过网上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人 10 个工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满 60 天,即视为送达。 审批结果将在 西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 局网站 “公示 ”栏目中公布。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 西畴县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电话投诉: 政务服务管理局 ( 0876) 7624823。 网上投诉: http:/。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 西畴县 政务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 2 楼文化广电窗口 。 邮政编码: 663500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西畴县 人民政府或 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 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 西畴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 五 、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 及办事指南 可到 下载地址 : http:/, 站点切换(西畴县) 办事指南 文化窗口 下载获取 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6 营业性演出审批表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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