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项目合同书 ( 类别:品种示范推广 品种保护 新品种选育 新材料、新方法、新技术) 编号:黔农育专字 2018 号 项目名称: 主持单位: 主 持 人: 起止年限: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电子信箱: 签订日期: 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2 一、 主要 研究内容 3 二、目标任务、技术关键 4 三、实施方案及技术路线 5 四、项目考核内容及指标 6 五、年度安排计划及实施内容、地点、规模 7 六、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主要研究人员 项目承担单位: 主要参加单位: 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业务 专业
2、 承担任务分工 所在单位 签名 主要研究人员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业务 专业 承担任务分工 所在单位 签名 8 七、项目经费预算 单位:万元 经费总金额 单位自筹资金 其他渠道筹款 本专项国家拨款 开 支 科 目 金 额 (万元) 其中:本专项国家拨款 金 额 (万元) 开支范围 和计算依据 1.研究、开发及推广费 2.材料费 3.设备、仪器费用 4.调研旅车费 5.总结验收、鉴定费 6.其他费用 9 八、共同条款 1、 根据国家、省有关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甲方资助乙方开展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乙方在使用甲方资助的经费时,必须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的规定和项目经费预算使用。乙
3、方如违反规定使用甲方的资助经费,甲方将中止该项目地执行,并收回所资助的经费。 2、本合同在各方正式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如须变更,须由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后,拟定变更的补充条款,在正式签字、盖章后,附于合同正本之后。乙方如不履行合同,甲方停止拨付资助经费,并有权追回资助经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项目无法完成,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陈述原因,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撤消科研项目计划,核销已用经费,追回剩余经费。 3、乙方按开支预算自主执行开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截留。 4、项目完成后,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形式,向甲方提交合同执行的总报告,并提交技术资料,进行经费总决算。项目按成果管理办法验收或鉴定。 5、甲方根据国家 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和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项目的指导、检查、监督和组织项目验收、鉴定 。 6、本计划合同书一式伍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二份,乙方主管部门存一份。 10 甲方: ( 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项目承担单位): (盖章)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乙方主管部门): (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