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2018-07-23号 采购人: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 1 目 录 目 录 .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 一总则 . 7 二磋商文件 . 8 三响应性文 件 . 8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 10 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 10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 . 13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 18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 . 19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 . 22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31 重要提示: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
2、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 失误。否则,将视为对本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郑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 2018-07-23 号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郑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1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项目; 1.2 采购编号: 2018-07-23 号 二、采购需求 2.1 采购目标及政策:完成郑 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并建立污染地块
3、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完成相关图件、报告编制,为辖区内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管控提供数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2.2 预算金额: 1158980 元; 2.3 质量:达到环保部门要求;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0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验收标准及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
4、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
5、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4.1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
6、: 2018 年 07 月 25 日至 2018年 07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00 分(北京 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并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资料原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 。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50 号凯利国际中心 A 座 28 楼招标部)。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
7、:现场购买。 4.4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 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 不支持邮寄请现场购买。 五、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期限及发布媒介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2018 年 07月 25 日至 2018年 07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六、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6.1 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 年 08 月 07 日 09时 30分; 6.2响应性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8、寿丰街 50号凯利国际中心 A座 28楼会议室; 6.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 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磋商有关信息 7.1 磋商时间: 2018 年 08 月 07 日 09时 30分; 4 7.2 磋商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50 号凯利国际中心 A 座 28 楼会议室; 7.3 其他有关事项:邀请各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371-67189267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 71 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
9、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0371-56505020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50 号凯利国际中心 A 座 28 楼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郑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项目 2 采购编号 2018-07-23 号 3 采购人 采购人: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371-67189267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 71 号 4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 0371-56505020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50 号 28 层 5 资金来源
10、财政资金 6 预算金额 1158980 元; 7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100 日历天 8 质量 达到环保部门要求 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0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
11、足以上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12、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12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转账(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户 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 账 号: 131062519010000985 磋商保证金
13、的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磋商保证金转账时必须备注 :此款项为 项目磋商保证金。 1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内容均应全姓名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明确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加盖单位7 公章,不得用其它印章代替。 14 响应性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封面标明正、副本),电子版( U 盘)一份 15 装订要求 响应性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响应性文件应编制目录,文件中插入连续页码。 16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 交响应
14、性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08月 07日 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50 号凯利国际中心 A 座28 楼会议室 17 磋商时间 和地点 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 18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专家 2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评标前从省财政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选定。 19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 1-3 名合格中标候选人。 20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21 招标控制价 本次采购招标控制价 1158980 元,超过
15、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2 中标服务费 参照原国家标准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和国发改办价格 2011534 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23 其他未尽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2.1 凡有能力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技术和服务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2.2 磋商供应商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条件。 2.3 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
16、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性文件无效。 8 3. 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 法律适用 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 磋商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即被认 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组成 6.1 磋商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格
17、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 6.2 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 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3 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 7.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
18、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 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性文件 8.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8.1 响应性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9 8.2 磋商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8.3 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8.
19、4 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9.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9.1 响应性文件应包 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等内容( 有关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性文件格式”)。 9.2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视为无效或影响评审结果。 10.磋商报价 10.1 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包括全部服务的价款、税费等全部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定后价格将不得变动。 10.2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0.3
20、 报价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对此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 11.磋商的货币 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磋商保证金 12.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前附表所述时间递交磋商保证金,此保证金是响应性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2 采购人将拒绝未按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性文件。 12.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 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3.1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磋商文件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3.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