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邻水县丰禾镇复兴村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建设工程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项目业主: 邻水县 丰禾镇 人民政府 (盖章 ) 2018 年 7 月 2 本项目已经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邻发改 2018619 号文 批准建设,竞争性谈判文件已经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名称)备案, 备案号为 邻发改竞备 LFGJ201870 号 。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工作意见(川府发20071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规定(修订)(邻府发 201618 号 )及邻水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邻府发 201719 号)、邻水县人
2、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第 66 期等有关规定,拟采用固定价抽签方式选择施工队伍。为保障国家利益及竞争性谈判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邻水县丰禾镇复兴村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建设工程 2资金来源: 县财政统筹 。 3工程固定发包价: 42.55 万 元(工程财评控制价为: 45.50 万元)。(房屋土建、市政、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 化、安装工程造价下浮 7%;交通、水利和其他工程造价下浮 8%)。 4建设地点: 复兴村 。 5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 286.13 平方米活动室,一楼一底框架结构。
3、详见施工图及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 。 6工期: 3 个月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8竞争谈判活动的费用 8.1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谈判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8.2 中选人承担中选项目招标代理等相关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二、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三、资格审查内容: 1.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谈判前应提供以下 审查内容原件及其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携带至谈判现场并在监督
4、单位的监督下接受资格审查,符合本项目资质并具备谈判条件的谈判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否则视为无效谈判申请人 。 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 建造师 注册证书、建筑安考 B 证 ; 拟任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 有效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和 项目班子成员(含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缴纳的最近 6 个月养老保险 ;
5、 报名企业交纳 竞争性谈判 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 5%)的转账回单; 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 书。 2.本次竞争性谈判时间: 2018 年 7 月 31 日 9 时 0 0 分 。 3.本次竞争性谈判地点: 广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邻水县分中心 本项目 开标室 。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 1)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交纳谈判保证金 大写: 贰万壹仟元整( 小 写: 21000.00 元 ) 。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 2018年 7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 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
6、保证金无效。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投标保证 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5 ( 2)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业主将没收其参加竞争性谈判交纳的谈判保证金: A、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报名并递交文件和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竞争性谈判且经合理催告并由行政监督部门书面证明的; B、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C、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 3)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A、如没有出现竞争性谈判
7、保证金按规定应被没收的情形,竞争性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 保证金需要退还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还给竞争性谈判申请人。 B、被确定为竞争性谈判中选人的,其交纳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为无息退还 5.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得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 3 日向项目业主提出质疑,项目业主将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 2 日予以答复,并及时书面通知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 6.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竞争性谈判资料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竞争性
8、谈判申请人自己承担: 6 ( 1)项目业主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但经项目业主允许后,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及其代表方可进入需踏勘的现场。项目业主对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及其代表在踏勘中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 (不管是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不负任何责任。 ( 2)在现场踏勘中由项目业主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能够利用项目业主现有的资料,项目业主对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由此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 3)未自行到现场踏勘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程报价采用的币种 为人民币。 8.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的报价为固定价,非固定价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工程质
9、量 1.本工程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财政评审的工程量及业主要求,并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须自觉接受项目业主单位和现场代表的检查。 3.中选的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其技术负责人须进驻现场施工, 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4.工程完工后,由项目业主组织验收,若发现质量有问题,施工单7 位返工且一 切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5.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以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建设规范为依据。 五、付款办法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70%, 项目经审核
10、后( 按邻府发【 2016】 18 号文件规定 执行)支付工程余款 ,同时扣收工程 合同 价格的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期 1 年(质保期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后次日算起)。 乙方务必确保民工工资的发放,若因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履约保证金 1.中标 单位在 领取中标 通知书 时须凭本项目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须 从中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回单(加盖公司公章),再凭中标通知书与项目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2.履约保证金为工程发包价的 10%, 即履约保证金为 大写: 肆万贰仟元整 (小写: 42000.00 元 ), 开户名称
11、: 邻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邻水支行 ,账号: 118517559574,在备注栏中须注明 : 邻水县丰禾镇复兴村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 。 3.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 ,凭本项目的验收合格报告和 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 出据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在 15 个工作日内(不8 计息 )退还 。 七、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安全操作规范施工,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项目业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编制谈判申请书 1.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的谈判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谈判申请书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
12、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报价函;(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9)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专业: 建筑工程 ,含 建筑 安考 B 证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身份证;( 10) 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班子成员(含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缴纳的最近连续 6 个月养老保险等 。 注:谈判申请书按项目业主提供的格式填写并胶装成册, 提供贰份 ,未按规定内容、要求和格式制作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
13、无效标书 ,并拒绝其参加随机抽签 , 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资料补正 。 2、谈判申请书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送达指定地点,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谈判申请书将被视为自动弃权而拒收。竞争性谈 判申请人不按本项目要求制作谈判申请书,业主将视其谈判申请书无效,并拒绝其参加9 随机抽签。 3.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必须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的固定发包价进行工程报价。 4.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带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必须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竞争性谈判 1.项目业主邀请项目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派员到现场监督。 2.本项目采取固定价随机抽签
14、方法确定中标人。 2.1 经项目 业主单位 审核合格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才能参加公开抽签。 2.2 公开抽 签: 抽签号共 80个,抽签活动的具体流程是: 确定本次中标号的大小。由项目业主代表任意抽取一个号,如1-40 号,则本次竞争性谈判抽中最小号中标;如 41-80 号,则本次竞争性谈判抽中最大号中标。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按照其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公开抽签的顺序,由拟任该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公开抽签,并签字确认;如第一轮抽签人抽出的最大(小)号相同,则相同最大(小)号抽签人进行第二轮抽签,并登记签字确认,直至抽出大小为止。 2.3 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资格审查期间必须
15、保持通讯畅通,否则由此10 造成 的后果自行承担。 2.4 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抽签时,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视同放弃本项目的抽签资格。 2.5 确认抽签顺序。在确认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抽签顺序并由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时,若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派出参加抽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三次呼叫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抽签资格,并当场宣布该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放弃抽签资格后,依序对下一名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进行本步骤。 2.6 依序实施抽签。工作人员根据抽签顺序确认表,依序查验参加抽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抽签,并对该竞争 性谈判申请人的抽签结果(即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抽出的签号)予以宣布并记录;若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派出参加抽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未提供身份证明,则该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被视为放弃抽签资格,并当场宣布该申请人放弃抽签资格后,依序对下一名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进行本步骤。 2.7 宣布抽签结果。完成上述抽签程序后,工作人员根据抽签结果确定并宣布 1 名 中选人。 2.8 在收到 中选 通知书 后 5 日内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业主将没收中选人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 取消其中选人资格,并按照抽签结果的顺序依次重新确定 中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