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 中心招标文件 1 鄂伦春自治旗林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 车辆 设备 项目 公开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G-2018-030 采 购 人: 鄂伦春自治旗林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采购机构: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 4 月 12日 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 中心招标文件 2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实质性条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与评标 五、定标与签订合同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 采购需求明细 二、 售后服务 要求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
2、件封面与目录 二、 投标承诺函 三、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开标一览表 六、 投标人 基本情况表 七、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 和 资信证明 八、投标产品分项报价明细表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 十、 投标产品配置明细表 十一、所投产品质量认证、检测报告和销售授权证明 十二、所投产品技术手册 、说明书、宣传彩页 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 中心招标文件 3 十三、同类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十四、 售后服务承诺 十五、保证金交纳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十六、其他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 第三部分 原件和原件电子版扫描件、投标文件电子版 一、 原件登记
3、表 二、原件 电子版扫描件 三、投标文件电子版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格式 一、政府采购合同基本条款 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 中心招标文件 4 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 招标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受采购人委托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 称: 鄂伦春自治旗林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车辆 设备 公开招标项目 二、 招标编号 : CG-2018-030 三、政府采购批准编号:鄂财购准字(电子) 201800035 号 四、采购人 : 鄂伦春自治旗林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集中采购机构:鄂
4、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 六、招标内容: 专用车辆 , 预算金额(投标限价):人民币 大写 贰佰贰 拾伍万元整 , 小写 2250000.00 元 。 七、项目基本概况: 物业服务用车。 八、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7个工作日内 。 九、采购资金支付方式和时间 : 自筹资金,分期付款, 第一年付10,第 二年付 30,余款按照合同实际情况三年 付清 。 十、项目验收要求 :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进行验收 。 十一、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 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按综合评分法 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5、: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 )无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信 用中国”网站数据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为个体或企业法人的, 投标时需密封提供有效期内的 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原件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 中心招标文件 5 (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需密封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 )、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已开通 网上查询行贿犯罪
6、档案平台 的地区,投标人可密封提供 网上自助打印的查询告知函 。其真伪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 扫描告知函上的二维码进行验证 ) 。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 投标时需手持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 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至工作人员处 , 开标现场审验。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手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 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至工作人员处 , 开标现场审验 。 3、 提供 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 销售授权书原件。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
7、式为评标时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认为满足上述各项资格条件,可以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限缴纳保证金即可参加投标。 十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必须 从 投标人 基本 存款 账户 转账至鄂伦春自治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基本 存款 账户 以银行开户许可证为准。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其所在地财政部门实行会计委派制度、资金支付必须其所在地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账户统一支付,以国库集中支付手续原件或 所在地财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为准 。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发布 5日内到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18
8、年 5月 8日 17 时 0 分 , 以指定账户到账 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单位名称:鄂伦春自治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伦春自治旗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保证金缴入账号 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 中心招标文件 6 鄂伦春自治旗林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通用设备 公开招标项目 人民币小写 22000 元 人民币大写 贰万贰仟元 整 15050161753600000062 说明: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单用途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五、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8 日 9 时
9、20 分起至 9 时 30 分 截止。 十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四大班子一楼竞标室。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政府采购机构均不予接收。 十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5 月 9 日 9 时 30 分。 十八、开标地点: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四大班子一楼竞标室。 十九、采购人联系人 (质疑受理人 ) : 陶忠文 联系方式:13847018008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周 巍 联系方式: 0470-5623009 鄂伦春自治 旗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 4月 12日 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 中心招标文件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实质性条件 实质性条件相关
10、要求 1 投标人入场条件要求 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需手持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手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 2 投标文件封套、数量和密封要求 一、封套: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二、投标文件数量和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 1 正 4 副一同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套中。 2原件和原件电子版(如招标文件未规定投标人提供原件的则无需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同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套中。 3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套中。 4.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
11、,投标时需手持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至工作人员处 ,开标现场审验。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手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 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至工作人员处 ,开标现场审验。 5上述开标现场递交各项文件 和证件 一次性递交,递交后不允许撤回、撤换或补交任何文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所有封套必须密封完好、 所有封套的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封套密封不完好、封口处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投标; 潜在投标人如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文件需分标段进行密封,未分
12、标段进行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 3 投标文件重要文书签署要求 1.开标一栏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 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不得用签名章替代名章)和公章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必须加盖公章。 4 投标报价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要求 投标报价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所报价格为准: 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投标限价); 2投标报价不得报出二个及以上价格; 3、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不得有缺项和漏项, 或数量、产地类型不一致与采购需求不一致 。 5 保证金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截止时间” 规定条件。 6 投标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
13、资格要求”规定条件。 7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牢固装订成册是指用适 当的办法 ,如用线、金属丝等材料牢固紧密扎紧,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 8 原件与原件电子版扫描件要求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手持提供的原件除外)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中需投标人提供的证明原件均属于“原件”。 9 技术标响应程度要求 所投产品、数量、产地类型以及主要技术参数符合招 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
14、求”相关要求,不得有缺项、漏项或数量、产地类型与采购需求不一致,主要技术参数不得有负偏离。 如存在有缺项、漏项或数量、产地类型与采购需求不一致的,视为主观故意错误,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主要技术参数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 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 中心招标文件 8 10 无效投标 根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 18 号) 第五十六条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 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
15、质性要求的。 11 投标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 (一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二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三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四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五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六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 中心招标文件 9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1.适用范围 1.1
16、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采购人。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 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 、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或国有企业。 2.2“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工作的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保证金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 人 3.1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基本要求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3.2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 3.3 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4.投标费用 无论招投标活动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本项目招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5.落实政府
17、采购政策相关要求 落实的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在 招标文件 第二章 中提出相关要求 。 二、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 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 (2)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采购 中心招标文件 10 (3)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电子版、原件和原件电子版 (4)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格式 (5) 附件(如有) 2.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请及时(匿名方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及时予以答复。 2.2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
18、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呼伦贝尔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公告通知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 公告 ,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写 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2 投标人编写应以中文书写。如果与投标有关的材料以外文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 1.3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投标报价和结算均使用人民币。 1.5投标文件要求编写目录,页码应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 1.6投标文件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关规定的除外)。 1.7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 有法律效力。 1.8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明确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正本用永久性字迹填写和打印。 1.9 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