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办事指南 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2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子项名称 3 实施主体 桂林市雁山区农业局 4 承办机构 桂林 市雁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5 办理地点 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 18 号创业大楼 雁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6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6:30 7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3 3552576 监督电话 0773 8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 法( 2000 年 7 月 8 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发布, 2000年 12 月 1 日施行, 2015年
2、11月 4 日修改)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 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9 实施对象 雁山区范围内申请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 10 办结时限 法
3、定办结 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 时限 7 个工作日。 2 11 实施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设施。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 150 平方米以上、检验室 100 平方米以上、加 工厂房 500 平方米以上、仓库 500 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 100 平方米以上、检验室 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 100 平方米以上、仓库 100 平方米以上; 2.检验仪器。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
4、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 3.加工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种子加工、包装等设备。其中,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应当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常规小麦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 10 吨 /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稻种子 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 5 吨 /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大豆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 3 吨 /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棉花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 1 吨 /小时以上; 4.人员。具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各 2 名以上; 5.品种。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生产经营的品种应当通过审定,并
5、具有 1 个以上与申请作物类别相应的审定品种;生产经营登记作物种子的 ,应当具有 1 个以上的登记品种。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 ,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 6.生产环境。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具有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7.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2、 3、 4。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情况说明 3.种子生产、加工贮藏、
6、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 4.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 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3 5.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6.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7.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条件说明; 8.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1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 14 收
7、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15 办件类型 承诺件。 16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 应当在哪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该业务? 答:企业所在地为雁山区范围内的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外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核发 由雁山区农业局受理。 2. 生产经营哪些种子可以不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答: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
8、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3.如何变更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答:在有效期内变更主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并 提交相应材料,原发证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办理变更手续。在有效期内变更副证载明的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等事项的,应当在播种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
9、关申请变更并提交相应材料,申请材料齐全 4.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如何续办? 答: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期满后继续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在期满六个月前重新提出申请。 4 附件 1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同时通过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 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不属于本局 职权范围的 雁
10、山区农业局行政审批办公 室 审核 (限 2 个工作日) 雁山区承担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部门 承办人提出 审查意见 (限 1 个工作日) 农业局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 (限 2 个工作日) 雁山区承担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部门 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勘察 (限 10 个工作日 , 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 农业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决定决定 (限 2 个工作日)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将决定文件送达申请人 (限 1 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5 附件 2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 (原件 /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11、备注 1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 原件 是 3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企业 自备 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2 单位性质、股权结构基本情况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企业 自备 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3 公司章程 农作 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企业 自备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6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 (原件 /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12、4 营业执照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工商部门核发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5 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情况说明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企业 自备 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6 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基本情况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企业 自备 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7 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13、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8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企业 自备 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7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 (原件 /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 一条第(三)项 9 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14、 必要 房产管理局开具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10 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房产管理局开具或申请人自备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11 种子检验、加工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 农作物种子生 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销售厂家和商店开具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12 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办公场所、种子检验、加工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15、 申请企业 自备 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8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 (原件 /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13 品种审定证书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非必要(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需要提供) 品种审定 委员会核发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14 物新品种权证书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非必要(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需要提供) 农业部核发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15 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16、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非必要(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需要提供) 申请企业 自备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16 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 说明和证明材料 农作 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企业 自备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17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生产地县级植物检疫部门出具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9 附件 3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空白)
17、( )农种申字 ( )第 号 申请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 系 人 联系 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基本情况 种子生产人员 名 加工贮藏人员 名 种子检验人员 名 科研育种人员 名 检验仪器 台 检验室面积 平方米 加工成套设备 吨 /小时 加工厂房面积 平方米 仓库面积 平方米 办公场所面积 平方米 科研室面积 平方米 生产基地面积 亩 申请事项 生产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方式 生产经营区域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品种审定(登记)编号 植物新品种权号 生产 地点 加工包装地点 申请单位: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审核机关: 负责人 (签
18、章 ) 年 月 日 注:申请生产经营种子的作物种类和品种较多的,可另附页。 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一份、受理机关二份。 10 附件 4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式样 ) ( )农种申字 ( )第 号 申请单位名称 xxx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桂林市雁山区 xx 路 xx 号 通讯地址 桂林市雁山区 xx 路 xx 号 法定代表人 XXX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XXXXXX 联 系 人 张三 联系电话 XXXXXX 邮政编码 XXXXXX 电子邮箱 XXXXX 基本情况 种子生产人员 2 名 加工贮藏人员 2 名 种子检验人员 2 名 科研育种人员 X 名 检验仪器 X 台 检验室面积 X 平方米 加工成套设备 X 吨 /小时 加工厂房面积 X 平方米 仓库面积 X 平方米 办公场所面积 X 平方米 科研室面积 X 平方米 生产基地面积 X 亩 申请事项 生产经营范围 蔬菜 生产经营方式 生产、加工、包装、批发、零售 生产经营区域 桂林市雁山区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品种审定(登记)编号 植物新品种权 号 生产 地点 加工包装地点 萝卜 XXX XXX XXX XXX 申请单位: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审核机关: 负责人 (签章 ) 年 月 日 注:申请生产经营种子的作物种类和品种较多的,可另附页。 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一份、受理机关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