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 自行采购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 SDTADY2018-0599-00 采购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泰安市岱岳区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日期: 二一 八 年 九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3 第二章 前附表 .5 第 三 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 第 四 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11 第 五 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7 第 六 章 响应文件格式 .21 项目名称: “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 询价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 联系电话: 0538-65
2、51383 询价公告 一、 采购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泰安市岱岳区委员会 地 址: 泰安市岱岳区委大楼 7 楼 E704 联系 人 : 胡 主任 联系方式: 0538-8568013 采购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 泰 安市岱岳区财兴街东方集团楼 五楼 联系方式: 贾伟卫 二、采购项目名称: “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 采购项目编号 : SDTADY2018-0599-0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1 “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 详见附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须为在中
3、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9 四、公告期限: 2018 年 9 月 16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 9 月 21 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9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泰安市岱岳区财兴街东方集团楼五楼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贾伟卫 联系方式: 0538-6551383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询价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工信部联企业 201
4、1300 号、财库【 2014】 68 号、财库【 2017】 141 号、鲁财库 2007 32号等 。项目名称: “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 询价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第 二章 供应商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泰安市岱岳区委员会 2 采购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 项目名称 “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 4 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0.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
5、效。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2份。 7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 时间: 2018年 9月 21日 9时 00分起至 9时 30分止。 截止时间: 2018年 9月 21日 9时 30分 地点: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 泰安市岱岳区财兴街东方集团楼五楼 。 8 询价 小组 谈判 小组构成: 3人。 9 评审办法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根据质量和服务均
6、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10 成交供应商确定 确定成交供应商 11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 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100%。 12 交货 期 签订合同后 4 日历日内供货完毕。 13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4 质保期 自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 30日内。 第三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3.1 评审过程 3.1.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3.1.1.1 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文件项目名称: “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 询价通知
7、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 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1.1.2 采购标的核心设备(功能上的)同一品牌货物的认定:同一品牌的核心设备由多家供应商参加报价的,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且报价最低者为有效供应商,如出现两家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以提供服务更优者为有效供应商。 3.1.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
8、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 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询价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裁定。 3.1.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3.1.3.1 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审查供应商所报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数量、样品及相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3.1.3.2 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业绩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3.1.3.3 询价小组针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必须提出不 合
9、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 当供应商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 一 项的或者未提供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报价无效。 3.1.3.4 询价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项目名称: “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 询价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
10、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询价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3.1.4 询价 询价小组对合格的供应商发出报价要求,供应商必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否则询价小组有权确定为报价无效。 3.1.5 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 直接确定报价最低
11、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特殊情况及处置: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的,确定技术指标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及技术指标均相同的,确定服务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报价资格,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3.1.6 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 ,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
12、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采购。 项目名称: “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 询价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3.2 价格扣除 3.2.1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3.2.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 2011 18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 (本次采购项目执行价格 6%的扣除 )。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 证明原件,否则不给予
13、价格扣除。 3.2.1.2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否则不予扣除。 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2.2 给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货物价格扣除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鲁财库 2007 32号)规定:采用询价采购的,应当将产品的节能、环保作为谈判的内容。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 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最低报价 10%的,应当确定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
14、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应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2.3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项目名称: “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 询价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 1)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 审时,对其产品给予 8%的价格扣除。 ( 2)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
15、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 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策,优先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 3)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 6%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4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
16、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 函内容的材料。 第 四 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1 签订合同 项目名称: “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 询价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8 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4.1.1 采购人应
17、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1.2 签订的合同以询价通知书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1.3 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 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4.1.4 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
18、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2 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 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 , 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
19、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4.4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 就 (项目名称 、项目 编号) ,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项目名称: “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 询价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9 联系电话: 05
20、38-6551383 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成交供 应商响应文件 (五)询价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乙方响应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 元,大写: 。 五 、付款方
21、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六 、交货 1、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 4 日内交货完毕。 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 。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 、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八 、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