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实验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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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物理实验仪器报废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予报废。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予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万元以上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帐,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 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维修用,或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 阿荣旗第一中学 物 理 实 验 仪 器 领 用 制 度 1、 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教学使用,非实验教师不得领用。 2、 按教导处所排课程

2、表,由需要做实验的教师填写实验申请单,从实验员处领出使用。 三、 使用后单面点清领用仪器设备及器材交还实验员处;损耗品列单记录。4、 领用仪器设备器材在实验中非正常或人为损坏,按有关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五、教师填写实验用品单后,须亲自办理手续领用,不得叫学生代办。 阿荣旗第一中学 中学实验室管理制度一、参加实验课班级需提前一周向实验室提出申请;二、根据学科的教学进度和实验要求,做好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仪器、设备、药品等准备工作,保证 实验的正常进行,并做好每次实验的记录;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标本、药品等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结束时进行实物清点、报废、出 借、领用和赔偿都要有记录

3、;四、实验室、储藏室必须做到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分类别号,存放要有规律,各类设备仪器保持清洁干净;五、实验员要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和使用方法,防止因操作不当的损坏,熟悉各种仪器设备的 保养与维护要求,延长它们的使用年限;六、做好购置仪器、设备、药品等的申请工作,申请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防止浪费,及时做好新仪器设备的 登记造册工作;七、加强安全工作,每日下班前检查室内的水、电、门窗及剧毒药品专柜设备,并做好防火、防盗的防范工 作,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保管;八、积极开展实验教学和自制教具的研究(制作)组织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九、每次实验后管理员必须督促实验老师按时如实填写使用记录

4、表。 阿 荣 旗 第 一 中 学 生 物 实 验 室 管 理 制 度 一 、 生 物 实 验 室 要 专 人 管 理 。 注 意 防 火 、 防 尘 、 防 潮 、 防霉 、 防 蛀 、 防 碎 裂 等 , 对 各 类 仪 器 设 备 要 经 常 维 护 , 及 时 保养 , 确 保 始 终 处 于 完 好 备 用 状 态 。 二 、 按 配 备 标 准 和 教 学 要 求 , 及 时 申 购 仪 器 、 设 备 及 材料 , 保 证 实 验 室 正 常 运 行 。 三 、 仪 器 、 设 备 及 时 入 库 , 做 好 登 记 、 编 号 、 分 类 、 存放 等 事 宜 , 使 账 物 相

5、 符 , 账 目 清 晰 。 四 、 保 持 实 验 室 环 境 整 洁 , 妥 善 保 养 设 备 , 及 时 更 新 仪器 , 实 验 室 仪 器 、 模 型 、 标 本 、 药 品 等 , 要 分 门 别 类 , 定 橱定 位 , 橱 有 编 号 。 5、 凡 需 借 用 仪 器 设 备 , 必 须 办 理 借 用 手 续 , 按 期 归 还 ,按 照 出 借 制 度 执 行 。 六 、 学 生 进 入 实 验 室 按 指 定 座 位 就 坐 , 保 持 室 内 安 静 。 七 、 实 验 前 对 照 实 验 要 求 , 认 真 检 查 仪 器 、 设 备 , 发 现问 题 及 时 报

6、告 教 师 。 实 验 过 程 中 , 为 防 止 意 外 事 故 发 生 , 要求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细 则 , 并 保 持 良 好 的 上 课 纪 律 。 如 实 记 录 实验 数 据 , 仔 细 观 察 , 准 确 填 写 报 告 。 八 、 实 验 完 毕 , 做 好 清 洁 工 作 , 保 持 台 面 整 洁 , 在 实 验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垃 圾 丢 入 垃 圾 桶 , 填 好 实 验 使 用 记 录 , 爱 护公 物 , 如 有 损 坏 按 赔 偿 制 度 。阿荣旗第一中学 物 理 实 验 室 管 理 制 度一 、 实 验 教 学 管 理 制 度二 、 仪 器 室 管

7、 理 制 度三 、 实 验 室 仪 器 出 借 制 度四 、 实 验 室 开 放 制 度五 、 仪 器 赔 偿 报 废 制 度六 、 学 生 实 验 规 则一 、 实 验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一 ) 实 验 教 学 计 划 制 度 ( 1) 各 年 级 备 课 组 对 实 验 教 学 须 制 订 教 学 计 划 。 计 划 应 于 本学 期 初 交 实 验 室 一 份 。 计 划 应 分 年 级 列 出 实 验 课 题 、 实 验 类型 、 实 验 时 间 等 。 ( 2) 实 验 室 应 根 据 教 学 大 纲 、 教 材 和 备 课 组 的 实 验 教 学 计划 , 制 订 本 学

8、期 实 验 室 工 作 计 划 。 计 划 应 包 括 实 验 室 使 用 安排 , 仪 器 和 实 验 材 料 的 购 进 、 置 备 , 仪 器 的 检 查 和 维 护 等 。 ( 二 ) 实 验 教 学 的 组 织 与 实 施 管 理 制 度 ( 1) 教 师 要 按 照 实 验 要 求 填 写 实 验 通 知 单 , 在 规 定 的时 间 交 实 验 室 并 检 查 所 用 仪 器 和 器 材 的 准 备 情 况 , 试 作 实 验 ,做 到 “胸 中 有 数 ”。 ( 2) 教 师 要 指 导 学 生 做 好 课 前 预 习 , 明 确 实 验 目 的 , 掌 握实 验 原 理 ,

9、并 划 分 实 验 小 组 , 强 调 实 验 纪 律 , 重 视 安 全 操 作教 育 。 ( 3) 实 验 室 按 照 实 验 通 知 单 积 极 准 备 实 验 , 使 需 要 的 仪器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 备 足 仪 器 和 易 耗 材 料 , 检 查 电 源 、 水 源 及其 它 设 施 。 ( 4) 任 课 教 师 和 实 验 教 师 应 巡 回 检 查 、 耐 心 指 导 学 生 进 行实 验 , 发 现 问 题 应 及 时 给 予 启 发 引 导 , 并 及 时 进 行 解 决 。二 、 仪 器 室 管 理 制 度( 1) 仪 器 要 分 类 存 放 , 定 室 、 定

10、 橱 、 定 位 。 经 常 检 查 防 盗 、防 火 、 防 毒 等 安 全 设 施 。 做 好 通 风 、 防 尘 和 保 洁 工 作 。( 2) 做 好 仪 器 明 细 账 、 清 册 和 报 表 , 定 期 核 对 , 做 到 帐 、 册 、物 相 符 , 人 事 调 动 要 办 好 交 接 手 续 。( 3) 仪 器 外 借 、 报 损 要 及 时 办 理 登 记 和 审 批 手 续 。 外 借 仪 器要 按 时 收 回 , 并 做 好 交 接 验 收 。( 4) 教 师 演 示 实 验 、 学 生 分 组 实 验 , 应 提 前 填 写 实 验 通 知单 以 便 准 备 。 实 验

11、 后 记 录 实 验 情 况 , 以 便 及 时 总 结 经 验 教 训 。实 验 完 毕 及 时 将 仪 器 完 好 的 归 还 仪 器 室 。 如 有 损 坏 或 失 少 应 及时 登 记 、 查 找 并 报 告 , 做 好 善 后 处 理 工 作 。( 5) 仪 器 用 后 应 进 行 保 养 归 位 , 并 根 据 仪 器 特 点 定 期 进 行 保养 和 维 修 工 作 。( 6) 每 学 年 清 点 一 次 仪 器 , 核 对 帐 物 。 统 计 演 示 实 验 、 学 生分 组 实 验 等 教 学 活 动 的 开 出 情 况 。3、 实 验 室 仪 器 出 借 制 度( 1) 非

12、 教 学 用 途 的 仪 器 借 用 , 个 人 因 私 借 用 应 严 格 限 制 。 不允 许 个 人 占 用 教 学 用 的 仪 器 。 ( 2) 实 验 室 原 则 上 不 外 借 , 如 有 考 试 、 竞 赛 辅 导 等 特 殊 需 要 ,须 经 教 务 处 批 准 才 可 使 用 。 借 用 者 负 责 开 关 水 电 、 门 窗 , 打扫 卫 生 等 工 作 。 ( 3) 实 验 室 所 有 仪 器 设 备 , 原 则 上 不 外 借 。 如 课 外 兴 趣 小 组活 动 , 研 究 性 学 习 等 确 有 需 要 , 须 经 教 务 处 批 准 , 并 及 时 归还 。 (

13、4) 实 验 室 、 仪 器 室 、 准 备 室 的 钥 匙 一 律 不 准 对 外 借 用 。 ( 5) 学 期 结 束 , 应 清 理 借 条 , 收 回 借 出 的 仪 器 。 4、 实 验 室 开 放 制 度 为 便 于 开 展 实 验 教 学 , 全 面 完 成 课 程 标 准 规 定 的 教 学 任 务 ,培 养 学 生 实 验 能 力 , 开 展 丰 富 多 彩 的 课 外 活 动 , 全 面 提 高 教学 质 量 , 使 实 验 室 发 挥 其 应 有 的 作 用 , 特 制 定 本 制 度 。 ( 1) 实 验 室 工 作 必 须 为 实 验 教 学 服 务 , 要 充 分

14、发 挥 仪 器 设 备在 实 验 教 学 中 的 积 极 作 用 。 ( 2) 实 验 室 的 开 放 时 间 : 每 周 研 究 性 学 习 活 动 时 间 、 兴 趣 小组 活 动 时 间 及 师 生 预 约 时 间 对 师 生 开 放 。 ( 3) 学 生 进 入 实 验 室 实 验 时 , 要 严 格 遵 守 学 生 实 验 守 则 和 实验 室 规 则 , 听 从 老 师 的 指 挥 。 发 生 仪 器 故 障 , 应 及 时 报 告 实验 教 师 , 妥 善 处 理 , 不 得 擅 自 处 理 。 仪 器 设 备 丢 失 、 损 坏 ,按 实 验 室 的 赔 偿 制 度 进 行 赔

15、 偿 。 ( 4) 进 入 实 验 室 活 动 时 , 要 有 专 人 ( 组 长 ) 负 责 , 不 得 在室 内 搞 与 本 活 动 无 关 的 任 何 事 。 活 动 结 束 要 整 理 和 清 洁 仪 器设 备 , 经 老 师 允 许 后 才 能 离 开 实 验 室 。 五 、 实 验 室 仪 器 赔 偿 报 损 制 度 ( 1) 本 校 学 生 在 实 验 过 程 中 , 因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而 致 仪 器 、公 物 损 失 的 , 按 实 物 的 价 格 照 价 赔 偿 并 予 以 批 评 。 ( 2) 在 学 生 实 验 中 , 对 于 不 遵 守 实 验 室 规 则 ,

16、 不 听 从 教 师 指导 , 擅 自 动 手 损 坏 或 有 意 动 手 损 坏 的 , 按 损 坏 情 况 照 价 赔 偿 ,并 予 以 点 名 批 评 或 通 报 。 ( 3) 在 实 验 中 , 确 因 实 验 仪 器 质 量 较 差 或 设 备 老 化 , 在 正 确操 作 中 , 造 成 损 坏 的 , 可 不 予 赔 偿 。 ( 4) 在 分 组 实 验 中 , 因 教 师 疏 忽 或 其 它 原 因 致 学 生 在 实 验 操作 过 程 中 损 坏 的 , 酌 情 赔 偿 或 免 予 赔 偿 。 ( 5) 在 演 示 实 验 中 , 教 师 对 仪 器 性 能 及 使 用 方

17、法 缺 乏 了 解 ,而 造 成 损 坏 的 , 应 由 教 师 负 责 自 检 , 总 结 经 验 教 训 , 以 利 改进 实 验 教 学 工 作 。 ( 6) 本 校 教 师 借 用 仪 器 造 成 损 坏 或 遗 失 的 , 要 照 价 赔 偿 。 ( 7) 仪 器 设 备 损 坏 应 做 好 登 记 、 查 明 原 因 、 分 清 责 任 , 及 时处 理 , 并 努 力 修 复 。 ( 8) 对 于 废 旧 、 老 化 的 仪 器 , 经 维 修 后 不 能 使 用 的 要 进 行 报损 。 ( 9) 报 损 仪 器 应 填 写 “学 校 仪 器 减 少 凭 证 ”做 好 销 帐 工 作 。 ( 10) 低 值 易 损 仪 器 由 总 务 主 任 审 批 , 其 它 仪 器 报 损 由 学 校领 导 审 批 。 六 、 学 生 实 验 规 则( 1) 学 生 在 上 实 验 课 前 须 按 教 师 要 求 进 行 预 习 。( 2) 进 入 实 验 室 后 保 持 安 静 , 按 排 定 座 位 就 座 , 未 得 教 师 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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