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案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 项目编号: FZGY-CGSZ20170266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阜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盖章) 2017 年 6 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 .2 一、招标公告 .2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三、供应商须知 .4 四、合同格式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0 六、采购需求 .17 第二章 投标文件 .24 一、投标函 .43 二、开标一览表 .44 三、诚信承诺书 44 四 、货物分项报价表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五、主要材料、零部件、配套件报价清单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六、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 七、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八、资格证明文件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意见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办案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 FZGY-CGSZ20170266 1.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4 采 购 人: 阜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1.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6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供应商资格 2.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3、投标。是 否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起可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http:/)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2 政府采购文件发售费用 500 元 /包段,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交纳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 09 时30 分 ,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546 室 (地址: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
4、 4.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http:/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http:/ 6.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阜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0558-7117512 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单位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 51 号龙腾静馨 山庄 2 号楼 1003 联 系 人: 李工 胡工 电 话: 0558-2188588 15055885744 电子邮箱: 二
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办案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 项目编号: FZGY-CGSZ20170266 2 采购人: 阜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3 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单位 联系人: 李工 胡工 联系电话: 0558-2188588 15055885744 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 51 号龙腾静馨山庄 2 号楼 1003 4 供货地点:合同约定 供货期限:合同签后 3 天 质保 (保修 )期: 3 年 采购预算: 50.34 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办案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等所有内容 。 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6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自带银行汇票或转账
6、 (电汇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 万元(人民币) 账户名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 账号: 34001712008052505143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 (电汇 )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 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果不是开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的,保证金银行汇票需加盖划付章,标注解付银行,确保能正常解付 . 4、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建
7、设银行当即办理解付手续,如不能解付,为无效汇票,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 将否决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凭证,须在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时一同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6、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写“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申请人
8、 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写“现金”字样。 银行汇票的解付是指持票人持有汇票向开户行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行收妥后交换到出票行。出票行验证汇票无误后付款的行为。 银行汇票如不能正常解付,可能导致不能参与投标、废标等不利情形。为此,我们作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2、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第 2、 3 联)是否齐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仅需第 2 联,汇票号码和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 款期限于出票日起 1 个月,看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 4、出票人签章是否
9、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 5、银行经办人是否加盖私章; 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此三项若有更改,汇票无效; 7、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不能更改; 8、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限于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二、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 1、银行汇票是超出提示付款期; 2、银行汇票上的汇票专用章模糊不清; 3、银行票面各要素模糊不清,不齐全; 4、银行汇票各要素有涂改现象 ; 5、银行汇票若有背书,该票的背书不连续、不完整; 6、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未加盖专用的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 7、其他不能解付情形; 注明:银行汇票票面要
10、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整或银行汇票出现错行串行的现象,及未加盖划付章的,责任由出票行承担。以上提示仅作为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如有其他情形,责任由贵公司承担。银行汇票票面要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整的。 8、银行咨询电话: 0558-2390001 7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 机构提出 .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网址: http:/,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
11、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 投标文件递交至: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546 室 (地址: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2017 年 07月 12日 09 时 30分 过时递交的拒收。 9 开标时间: 2017 年 07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546 室 (地址: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 10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1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 1份;副本 2 份, 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 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投标人凭 政
12、府采购文件发售费收据 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13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5 %,中标通知发出后 3 天内,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号 ,合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14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 181 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 2012 142 号)有关规定: 本项目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 业产品投标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15 特别提醒:本项目所需货物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中标人在实际采购前,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市场考察询价并封存样品后方可进场。若中标人不能提供合格的货物样品或提供的货物样品品质和质量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 勒令其货物退场,并保留自行采购的权利,所发生的费用从中标人的合同价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