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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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最新历史版本 :GB/T 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_15 呼吸防护用品的使用5.1 一般原则5.1.1 任何呼吸防护用品的防护功能都是有限的,应让使用者了解所使用的呼吸防护用品的局限性。5.1.2 使用任何一种呼吸防护用品都应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并严格按要求使用。5.1.3 应向所有使用人员提供呼吸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培训。在必须配备逃生型呼吸防护用品的作业场所内的有关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人员,应接受逃生型呼吸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培训。SCBA 应限于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使用。5.1.4 使用前应检查呼吸防护用品的完整性、过滤元件的适用性、电池电量、气瓶储气量等,消除不符合有

2、关规定的现象后才允许使用。5.1.5 进入有害环境前,应先佩戴好呼吸防护用品。对于密合型面罩,使用者应做佩戴气密性检查,以确认密合。佩戴气密性检查方法见附录 G。5.1.6 在有害环境作业的人员应始终佩戴呼吸防护用品。5.1.7 不允许单独使用逃生型呼吸防护用品进入有害环境,只允许从中离开。5.1.8 当使用中感到异味、咳嗽、刺激、恶心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有害环境,并应检查呼吸防护用品,确定并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进入有害环境;若无故障存在,应更换有效的过滤元件。5.1.9 若呼吸防护用品同时使用数个过滤元件,如双过滤盒,应同时更换。5.1.10 若新过滤元件在某种场合迅速失效,应重新评价所选

3、过滤元件的适用性。5.1.11 除通用部件外,在未得到呼吸防护用品生产者认可的前提下,不应将不同品牌的呼吸防护用品部件拼装或组合使用。5.1.12 应对所有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定期评价其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能力评价方法参见附录 F。5.2 IDLH 环境下呼吸防护用品的使用5.2.1 在缺氧危险作业中使用呼吸防护用品应符合 GB 8958 的规定。5.2.2 在空间允许的条件下,应尽可能由两人同时进入 IDLH 环境作业,并应配安全带和救生索;在 IDLH 区域外应至少留一人与进入人员保持有效联系,并应配备救生和急救设备。 5.3 低温环境下呼吸防护用品的使用5,3.1 全面罩镜

4、片应具有防雾或防霜的能力。5.3.2 供气式呼吸防护用品或 SCBA 使用的压缩空气或氧气应干燥。5.3.3 使用 SCBA 的人员应了解低温环境下的操作注意事项。5.4 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过滤元件的更换5.4.1 防尘过滤元件的更换防尘过滤元件的使用寿命受颗粒物浓度、使用者呼吸频率、过滤元件规格及环境条件的影响。随颗粒物在过滤元件上的富集,呼吸阻力将逐渐增加以致不能使用。当下述情况出现时,应更换过滤元件:a)使用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人员感觉呼吸阻力明显增加时;b)使用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防护用品人员确认电池电量正常,而送风量低于生产者规定的最低限值时;c)使用手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防护用

5、品人员感觉送风阻力明显增加时。5.4.2 防毒过滤元件的更换防毒过滤元件的使用寿命受空气污染物种类及其浓度、使用者呼吸频率、环境温度和湿度条件等因素影响。一般按照下述方法确定防毒过滤元件的更换时间:a) 当使用者感觉空气污染物味道或刺激性时,应立即更换;注:利用空气污染物气味或刺激性判断过滤元件失效具有局限性(参见附录 C)。b)对于常规作业,建议根据经验、实验数据或其他客观方法,确定过滤元件更换时间表,定期更换;c) 每次使用后记录使用时间,帮助确定更换时间;d)普通有机气体过滤元件对低沸点有机化合物的使用寿命通常会缩短,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更换,对于其他有机化合物的防护,若两次使用时间相隔数日

6、或数周,重新使用时也应考虑更换。5.5 供气式呼吸防护用品的使用5.5.1 使用前应检查供气气源质量,气源不应缺氧,空气污染物浓度不应超过国家有关的职业卫生标准或有关的供气空气质量标准。5.5.2 供气管接头不允许与作业场所其他气体导管接头通用。5.5.3 应避免供气管与作业现场其他移动物体相互干扰,不允许碾压供气管。6 呼吸防护用品的维护6.1 呼吸防护用品的检查与保养6.1.1 应按照呼吸防护用品使用说明书中有关内容和要求,由受过培训的人员实施检查和维护,对使用说明书未包括的内容,应向生产者或经销者咨询。6.1.2 应对呼吸防护用品做定期检查和维护。6. 1.3SCBA 使用后应立即更换用

7、完的或部分使用的气瓶或呼吸气体发生器,并更换其他过滤部件。更换气瓶时不允许将空气瓶和氧气瓶互换。6.1.4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具有相应压力容器检测资格的机构定期检测空气瓶或氧气瓶。6.1.5 应使用专用润滑剂润滑高压空气或氧气设备。6.1.6 不允许使用者自行重新装填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滤毒罐或滤毒盒内的吸附过滤材料,也不允许采取任何方法自行延长已经失效的过滤元件的使用寿命。6.2 呼吸防护用品的清洗与消毒6.2.1 个人专用的呼吸防护用品应定期清洗和消毒,非个人专用的每次使用后都应清洗和消毒。6.2.2 不允许清洗过滤元件。对可更换过滤元件的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清洗前应将过滤元件取下。6.2

8、.3 清洗面罩时,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拆卸有关部件,使用软毛刷在温水中清洗,或在温水中加入适量中性洗涤剂清洗,清水冲洗干净后在清洁场所避日风干。6.2.4 若需使用广谱消毒剂消毒,在选用消毒剂时,特别是需要预防特殊病菌传播的情形,应先咨询呼吸防护用品生产者和工业卫生专家。应特别注意消毒剂生产者的使用说明,如稀释比例、温度和消毒时间等。6.3 呼吸防护用品的储存6.3.1 呼吸防护用品应保存在清洁、干燥、无油污、无阳光直射和无腐蚀性气体的地方。6.3.2 若呼吸防护用品不经常使用,建议将呼吸防护用品放人密封袋内储存。储存时应避免面罩变形。6.3.3 防毒过滤元件不应敞口储存。6.3.4 所有紧急情

9、况和救援使用的呼吸防护用品应保持待用状态,并置于适宜储存、便于管理、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得随意变更存放地点。7 呼吸保护计划7.1 一般原则7.1.1 为确保本标准的各项要求得以准确实施,用人单位应建立并实施规范的呼吸保护计划,将呼吸防护用品的选购、使用和维护作为用人单位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书面记录计划实施情况。7.1.2 用人单位内应由一名主管人员负责呼吸保护计划,该主管人员应接受过适当培训,具有管理和有效执行该计划的相应知识和职责。7.1.3 当作业条件的变化有可能影响呼吸防护用品的使用时,应及时调整呼吸保护计划。7.1,4 应定期对呼吸保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呼吸保护

10、计划做相应调整。呼吸保护计划检查方法参见附录 H。7.2 呼吸保护计划内容呼吸保护计划内容应包括:a)用人单位内呼吸保护计划责任人姓名和职责,执行计划相关部门的职责;b)依据本标准选择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程序;c)依据本标准选择具体类型呼吸防护用品的方法;d)对呼吸防护用品使用人员身体状况的医学评价,包括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能力、适合性、使用前后的健康监护e)常规作业和在能够预见的紧急情况下发放与正确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方法和程序;f)检查、更换过滤元件的程序和方法,维修、清洗、消毒、储存和废弃呼吸防护用品的程序和方法;g)呼吸防护用品使用人员的定期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符合本标准 7.3 的规定;h)定期评价呼吸保护计划执行情况、效果和改进的程序。7.3 呼吸保护培训内容呼吸保护培训内容应包括:a)有害环境的性质与危害程度,作业场所存在的空气污染物种类、性质及其对人体的危害;b)在作业场所采取的工程措施及其效果; c)作业人员呼吸保护的必要性;d)关于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法律和法规; e)选择特定功能或特定种类呼吸防护用品的原因;f)所选呼吸防护用品的功能、佩戴使用方法及其局限性; g)密合型面罩佩戴气密性的重要性和检查方法;h)呼吸防护用品或过滤元件更换时机的判定和更换方法; i)呼吸防护用品的检查、维护和储存方法;j)出现紧急情况时的处理方法及逃生型呼吸防护用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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