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2015 年 国家 科技 重大专项 地方配套 监督检查工作 方案 为 顺利推进重大专项任务的组织实施, 加强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的监管, 根据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 (沪府办发 2013 38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科合 2013 28号) 等文件精神, 2015年 将开展 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项目(课题) 的 监督检查。现提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 通过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监督检查,对 检查对象组织推进重大专项任务 、 按规定 使用 和管理科研经费 等事项进行指导督促 ;宣讲地方配套资金相关管理政策,为检查
2、对象和科研人员提供政策咨询,答疑解惑,促进检查对象和科研人员正确理解和运用政策规定;深入了解项目(课题)的实施进展情况和经费 使用 管理情况,找出存在的共性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 效益 ,确保项目(课题)顺利实施。 二 、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监督检查通过承担单位自查和 市 责任部门复查、市审核小组重点抽查的方式,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所有 获得过本市地方配套资金支持,并已实施一年以上的在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都应纳入本次监督检查的 范围。 三 、 监督检查工作组 的组成 本次 监督检查由市审核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组 由工作
3、组长、管理专家、财务专家、技术专家、协调人共同组成,负责现场具体的检查核实评议工作。 其中,工作组长由市审核小组成员单位人员担任,协调人由市 审核小组 根据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指定, 专家咨询组 由管理专家 1 人、财务专家2 人和技术专家 2 人组成, 其中: 管理专家 和 财务专家 由 熟悉重大专项经费管理 的人员担任 、 技术专家由 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的专家担任, 皆 由 市责任部门落实 。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成员应保证全程参与 本专项 所有 项目(课题) 的 监督检查工作, 认真履行 相关职责。 考虑到 监督检查项目较多 , 将按专项分成 3 组,分别由市审核小组的成员单位人员牵头组
4、织进行, 拟 分组 安排如下: 组别 专项安排 人员安排 监督检查一组 01 涉军、 04、 07、 08 专项 市科委牵头 监督检查二组 03、 06、 09 专项 市发改委牵头 监督检查三组 01、 02、 10 专项 市财政局牵头 四 、监督检查工作流程 国家 科技 重大专项 监督检查 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1) 准备 启动 工作 ; ( 2) 开展自查自评 ; ( 3) 遴选重点检查对象;( 4) 现场调研及专家评议; ( 5) 综合分 析并出具监督检查评价报告。 五 、监督检查工作 时间 安排 1、准备启动工作 ( 2015 年 5 月) - 3 - 监督检查工作组召开
5、项目(课题)监督检查工作启动会议,明确监督检查工作目的、原则、纪律和各方职责分工,确定监督检查工作日程安排,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培训,工作组成员签订监督检查工作承诺书,向市责任部门发送自查工作通知。 2、开展自查和复查 ( 2015 年 6-8 月) ( 1)承担单位自查: 市责任部门通过地方配套资金管理系统启动自查工作,各承担单位在 网上填报项目(课题)经费收支汇总表和项目(课题)经费收支明细表,同 时下载 填报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自查报告 。 承担单位应对 项目(课题)组织管理、任务执行进展情况等进行检查 ,重点对经费使用与管理 情况包括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经费会计核算和支出
6、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 及时纠正所发现的问题,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提交各责任部门 。 ( 2)责任部门复查: 市责任部门对各项目(课题)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编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自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提交至市审核小组。 3、遴选重点检查对象 ( 2015 年 8 月) 市审核小组按照遴选原则从每个专项提供的 10 项拟参加重点检查的项目(课题)清单中各遴选 1 个,共计 10 个项目(课题)重点开展监督检查,由工作组向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发送重点检查工作通知,告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按照汇报要求准备现场汇报以及项目(课题)的相关材料以备核
7、查。工作组协调人应积极做好现场调研组织工作,包括落实会议时间、地点。 重点监督检查的项目(课题)遴选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项目(课题)要覆盖各个专项,从本市参与的 10 个重大专项中,各抽取 1 个项目(课题),总计对 10 个项目(课题)进行监督检查,争取掌 握各专项项目(课题)的实施特点;二是项目(课题)要覆盖各类型单位,遴选的 10 个项目(课题)应分布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力求反映各类型单位在项目(课题)组织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特点,为今后针对各类型单位承担的项目(课题)进行科学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三是项目(课题)要覆盖各个阶段,遴选的 10 个项目(课题)应处于不同的研究阶段,
8、分别对处于立项初期、中期和即将结题的项目(课题)进行检查,分析处于各阶段的项目(课题)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为市责任部门针对不同阶段的项目(课题)进行管理提供重要 依据。 4、 分组 现场检查 ( 2015 年 9-11 月) 根据 监督检查 的目的和 要求,工作组分组进行现场检查, 主要 采取财务核查、座谈调研、专家评议等方式,对 项目(课题)组织实施、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单位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建议及意见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和关注 。 ( 1) 财务核查: 由 财务专家 查阅、 核实项目 ( 课题 ) 的财务支出明细帐、会计凭证、合
9、同等资料,对项目(课题)的经费管理制度 的 建立 和 执行情况 、经费支出和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等 方面 进行 核查 。 ( 2) 座谈 调研: 工作组 听取项目(课 题)承担单位汇报,- 5 - 并就有关问题与项目(课题)主要负 责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项目(课题)实施情况 ,听取承担单位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建议及意见 。 ( 3)专家评议: 座谈 结束后,就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讨论,由专家 负责填写 专家意见表 。 ( 4) 反馈 意见:工作组根据专家意见, 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向承担单位反馈检查结果 。 各工作组成员应保证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现场 检查 的具体时间将视各项目(课题)准备工作情况确定。 5、整改落实 ( 2015 年 9-12 月) 承担单位根据工作组 的反馈意见 , 在规定时间内 落实整改,并 按 时提交整改报告。 6、 完成 监督检查 总结报告 ( 2016 年 1 月) 工作组 根据 专家评价意见, 结合 分组 现场检查及 相关 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撰写监督检查 总结报告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上海配套资金审核小组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代章) 2015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