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湖南省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度汇编湖南省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日2目录第一篇行政篇一、工作规则3二、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守则11三、政务公开公示12四、保密工作制度13五、统计工作制度14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制度15七、印章管理制度16八、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暂行规定17九、建议提案办理规定19十、档案管理制度20十一、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3法25十二、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30十三、节假日值班制度34十四、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管理制度35十五、计划生育工作制度36十六、装备(车辆、器材)使用管理规定37十七、电子政务办公系统使用管理规定40十八、局门户网站管理暂行
2、规定42十九、文印室管理规定44二十、水电使用管理暂行规定45二十一、宜园小区管理办法46二十二、机关卫生制度49二十三、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04二十四、财务管理制度50第二篇执法篇行政许可二十五、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61二十六、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程序62二十七、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程序65二十八、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程序78二十九、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单位核定办理程序71三十、申请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办理74三十一、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变更)77三十二、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核发80
3、三十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审批84三十四、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审批程序875三十五、I 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办理程序91三十六、申请核发第、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94三十七、申请第、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办理程序98三十八、申请补发第、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02三十九、申请换发第、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05四十、行政许可收费制度108四十一、本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收费情况一览表109四十二、关于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制度110四十三、关于对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制度112四十四、关于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监
4、督检查制度113行政处罚四十五、药品、医疗器械首发案(源)件管理办法115四十六、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程118四十七、市局直接监管的涉药械机构日常监管实施办法120四十八、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制度1236四十九、案件移送管理规定125五十、从轻、减轻或从重行政处罚工作规程126五十一、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工作制度128五十二、举报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129五十三、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131五十四、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检查规程132五十五、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规程135五十六、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管理制度138执法监督五十七、行政执法监督办法140五十八、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
5、方案144五十九、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146六十、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147六十一、行政执法案卷法规审核管理办法153六十二、行政处罚案卷法规审核流程单155六十三、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审定三分离制度156六十四、行政执法案件集体会审制度158六十五、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162六十六、没收物品处理办法163六十七、听证工作规程165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7六十八、窗口负责人工作职责168六十九、电脑管理制度169七十、窗口工作人员职责170七十一、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礼仪规范171七十二、药品餐饮安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172七十三、行政复议工作规程178七十四、
6、行政应诉工作规定182七十五、行政赔偿工作规程184七十六、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186第三篇常备篇七十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193七十八、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196七十九、廉政谈话制度197八十、联系群众制度200八十一、年度工作考核评估制度201八十二、工作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政若干规定202八十三、党组及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203八十四、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205第四篇责任篇八十五、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暂行规定208八十六、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211八十七、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制度2168八十八、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办法217八十九、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21九十、行政审批
7、责任追究办法223九十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225九十二、首问责任制229九十三、制度建设监督落实责任暂行规定230九十四、出具药品和医疗器械招投标等相关证明管理办法231第五篇附件1、怀化市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审批表2352、怀化市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通知书2363、怀化市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发放表2374、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程序2385、怀化市药品监督首发案源信息报告表2396、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登记表2407、应休(请)假审批报告表2419行政篇一、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
8、能,努力把局机关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开拓进取、讲究效率、加强学习、清正廉洁、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要
9、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五条为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按本规则运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相关的具体制度和规定。第二章领导成员职责第六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领导全面工作,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民政府负责。第七条局长(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集体讨论决定。第八条副局长及其他局领导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或者专项工作。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局长请示报告;对于事关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要
10、认真调查研究,提_交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第九条局长外出或因故暂不能主持全面工作时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代为主持工作。第十条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副局长领导下,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第十一条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在局长、副局长领导下,负责做好本科室、本单位全面工作。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第十二条科长(主任)召集并主持科(室)务会议,研究讨论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并向分管局领导请示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长报告。第十三条科长(主任)外出或因故暂不能主持工作时,由科长(主任)委托一名副科长(副主任)
11、代为负责全面工作。第十四条为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及时处理重要工作和紧急事项,至少要有一名局领导(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求亦同)在机关主持工作。第三章会议管理制度10第十五条会议名称及内容局党组会议:每月召开1-2 次。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根据议题内容邀请其他局领导和指定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局党组会议议题由人事教育科每月上旬提前一周书面征求党组成员意见后,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核,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的主要议题为: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及领导人的有关指示,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2、讨论研究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本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
12、设和作风建设的重大问题;3、研究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听取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关于重大违规、违纪案件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处理意见;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局管干部,确定机关工作人员职级,向省局推荐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研究决定局机关和局管干部的奖惩;5、讨论决定全市和本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经费管理、使用原则;7、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组的自身建设;8、其他需由党组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局党组会议:由党组秘书记录,讨论决定事项。由局人事教育科负责督办,每半年通报一次督办情况。局务会议一般
13、每月召开一次。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全体局领导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局、省委、省政府、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及领导人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通报国内外形势及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2、决定、部署重要工作;3、讨论通过本机关做出的决定、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等;4、检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听取重要调研工作的汇报,审定以市局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和文件:5、传达学习党组会议的有关决定以及领导人的指示、批示;6、布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7、局长认为其他需要交会议讨论通过或通报的事项。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全体局领导参加,局办公室主任列席,必要时可通知机关有关科室和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主要议题为: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局、省委、省政府、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和有关重要决定:2、研究处理全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研究讨论本机关做出的决定、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