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篇 卫生法规【 第二次授课 】公共卫生学院 曹文妹* 1. 执业医师法 . 药品管理法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Date 2 . 执业医师法 一、 医师的定义和主管机关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三、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四、医师权利、义务和执业规则五、考核六、法律责任Date 3一、医师的定义和主管机关医师 依法取得 执业医师 资格 或者 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 , 经 注册 在 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中执业 的 专业医务人员 国务院 卫生 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卫生 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Date 4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参加执
2、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 本科以上 学历,的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 试用期满一年 的 (二)取得 执业 助理 医师执业 证书 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 专科 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 满二年 的;具有 中等 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 满五年 的 Date 5三、医师执业注册制度(一)申请注册 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 卫生行政部门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除有 执业医师法 规定的不予注册情形外,准予注册
3、,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三十日内 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十五日内 ,依法申请 复议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Date 6注册内容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 执业地点 、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 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 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Date 7(二) 不予注册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 受刑事 处罚,自刑罚 执行完毕 之日起至申
4、请注册之日止 不满二年 的(三)受 吊销 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 决 定之日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 不满二年 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Date 8(三) 变更注册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 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Date 9(四) 注销注册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 受刑事处罚 的(三)受 吊销 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 再次 考核仍不合格的(五)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Date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