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查分申请表 注 : 1、 每 张表只填一门课程 , 每门课程填三张, 填好后交 二张表 到各 学院 的教学秘书,然后由教学秘书统一 将查公共课成绩的申请表 交到 各教学单位 ,专业课的分申请表留本学院, 各教学单位应在第二周内组织人员(分管教学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阅卷教师等)完成查分工作。 2、 每学期第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3、 在第三周星期五以前,教务处将成绩有变更的学生成绩转各学院 。 200 年 月 日 填 写 内 容 本 人 填 写 姓 名 年 级 学 院 任课教师 单位 任课教师 姓 名 课程名称 专 业 学 号 ( 11位或 12位) 班 号 申请 查分 原因 对成绩异议; ( ) 原分数为 分; 没有成绩 ;( ) 其它 ;( ) 查后 结果 及 原因 与原分数相同 ; 实际为 分 ; 原因: A:加分加错; B:漏登成绩; C:漏改试题。 阅卷教师意见: 没有试卷 ; 原因: A:学生无故缺考; B:试卷丢失。(监考教师意见: 阅卷教师意见: ) 其它。 查分人签字 : 学 院 主管领 导意见 签字: 学院 章 教务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