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能力的单位编制。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符(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
2、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脱硫脱硝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单位 昌乐鸿馨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刘洪章 联 系 人 刘汉森通讯地址 五图街道五图村北联系
3、电话 13953622089 传真 邮政编码 262400建设地点 五图街道五图村北立项审批部门昌乐县经信局 批准文号 2019-370725-30-03-009022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N7722 大气污染治理 占地面积 600 平方米 绿化面积 /总投资(万元)400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40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12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昌乐鸿馨建材有限公司(原昌乐县瓦厂,2019 年更名)创建于 1989 年 12 月,经营范围:砖、瓦制造、销售;釉面砖制造、销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五图镇五图
4、村北。现有项目为年产 3400 万块实心砖项目。公司为适应国家现行环保排放新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提高环保治理水平,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公司决定投资 400 万元建设“脱硫脱硝升级改造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和关于修改 部分内容的决定 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三十四、环境治理业 99 新建脱硫、脱硝、除尘、VOCs 治理等工程 新建脱硫、脱硝、除尘”,需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项目投资方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
5、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立即展开工作,经过认真的现场踏勘、调查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根据国家、省、市2有关环保政策、法规要求,从本项目及周边环境实际出发,分析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 号,2015.1.1 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8.12.29 修订)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017.1.1 实施);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
6、保部令第 44 号,2017.9.1 实施,);6、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4.28)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实施, 2018.10.26 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实施,2018.12.29 修订);1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1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12、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11.1 实施,2018.11.30 修正);13、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
7、4.1.1 实施,2018.1 月第二次修订);1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办法(2006.3.1 实施,2018 年 11 月第三次修订)。三、项目建设名称、性质、地点及规模(一)项目名称:脱硫脱硝升级改造项目(二)建设性质: 技术改造(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昌乐鸿馨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区内。(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四)建设规模: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提高环保治理水平,降低对周边环境影3响。四、项目合理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
8、利用 15、“ 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与昌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五图村北。项目的建设符合昌乐县土地利用规划和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厂区四邻均为空地。项目周边 1km 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综上所述,项目的选址合理。(三)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表 1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一)“三线”:生态
9、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项目位于昌乐鸿馨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区内,昌乐鸿馨建材有限公司距离昌乐首阳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SD-07-B1
10、-021)550m,项目在潍坊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中的位置见附图 5。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环评文件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改善环符合4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
11、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资源利用合理,未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二)“一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12、目前潍坊市暂未出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 符合通过上表对照,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五、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平面布置项目将原有的 4 座隧道窑拆除 2 座,淘汰原有脱硫脱硝设备,剩余 2 座隧道窑,充分利用烟尘余热对原有自然晾干工艺改造为炉窑内烘干,缩短了产品成型过程,减少了晾干过程中颗粒物的排放,实现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同时对隧道窑跑冒漏处采取了密封保温措施,减少了污染物的控制。新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1 套,脱硫脱硝等设备 3 套。利用厂内现有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产量不变的同时,减少二
13、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的排放,实现污染物超低排放的目的。本项目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2。2、项目组成本项目组成见表 2。表 2 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改造工程内容新建环保工程 新建脱硫装置,脱硝装置、除尘装置,在线监测设备。主体工程拆除工程 拆除隧道窑 2 座,淘汰脱硫脱硝设备 4 套。公用工程 供水 本项目用水总量为 735m3/a,全部取自自来水,由昌乐县自来水公司供给。5排水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外运堆肥。供电 本项目用电量 5 万 kWh/a,由昌乐县供电公司供给。噪声治理 设备减振、隔声废水治理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气治理新建脱硫装置
14、,脱硝装置、除尘装置,在线监测设备。1#隧道窑、2#隧道窑废气经脱硫装置+脱硝装置+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由 30m 高排气筒 P 排放。环保工程固废处理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一处。3、主要设备项目设备见表 3。表 3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1 脱硫装置 套 12 脱硝装置 套 13 除尘装置 套 14 在线监测设备 套 1合计 套 44、劳动定员及班制该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实行 2 班工作制,每班 8 小时,年工作时间约为 210 天。年生产时间:3360 小时。5、公用工程 给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因此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脱硫装置循环用水,每天补充
15、蒸发消耗的水分约 2.0m3/d,则年补水量为 420 m3/a。脱硝装置循环用水,每天补充蒸发消耗的水分约 1.5m3/d,则年补水量为 315 m3/a。 排水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也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水平衡见图 1。脱硫装置循环用水420消耗新鲜水 735脱硝装置循环用水315420消耗3156图 1 项目运营期水平衡图 单位: t/a 用电该项目用电由昌乐县供电公司供给,由 10kV 市政供电线路引线至区内 10kV 变配电站,电压降至 0.4kV 后,引至各用电单位作为电源,能够满足项目的用电需求。项目全年用电量为 5 万 kWh。 供暖制冷该项目采用空调供暖制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