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年产 1000 万件汽车塑料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 济宁鹏龙汽车橡塑制造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19 年 7 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
2、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年产 1000 万件汽车塑料配件项目建设单位 济宁鹏龙汽车橡塑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王庆于 联系人 王庆于通讯地址 济宁市高新区王因街道办事处前岗村西联系电话 13153703509 传真 邮政编码 272000建设地点 济宁市高新区王因街道办事
3、处前岗村西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670 汽车零部件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 300绿化面积(m 2) -总投资(万元) 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8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递增,汽车零部件的需求量也逐年增加,在此背景条件下,济宁鹏龙汽车橡塑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 100 万元建设年产 1000 万件汽车塑料配件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依据环保部部令2017 第 44 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 1号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二十五、汽车制造业 ”中“71、汽车制造”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济宁鹏龙汽车橡塑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 1),我单位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生产能力、5主要设备、生产工艺及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收集了建设项目及周围地区的有关资料,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通过,2015 年
5、 1 月 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2016 年 9 月 1日施行);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017682 号令,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办环评函201830 号,2018 年 4月 28 日施行)。三、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王因街道办事处前岗村西,租赁现有厂房生产,占地面积 3500m2,位于前岗村西,周边主要为农田,距离北侧黄王路 500m,距离西侧崇文大道 700m,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便利,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敏感点位置详见附图 1,平面布
6、置图见附图 2。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经核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7、)中的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四、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 3500m2,主要包括办公区、成品区、原料区、加工区等,项目建6设内容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分类如表 1-1 所示。表 1-1 项目工程内容表序号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项目租赁现有车间 1 座,占地面积 3500m2,内部设置加工区、成品区、原料库、加工区等。2 辅助工程 办公室 位于车间西北角3 供水 项目用水由厂区自备水井提供4 排水 雨污分流5公用工程供电 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网络接入厂区6 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7 废气 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
8、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8 噪声 隔声、减振等9环保工程固废 生活垃圾、下脚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理。2、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本项目生产方案见表 1-2。表 1-2 生产方案表序号 生产线名称 生产规模 型号1 汽车塑料配件 1000 万件/年 -3、主要生产设备项目所需设备详见表 1-3。表 1-3 主要生产设备表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1 注塑机 TW1500CIII-J 台 12 注塑机 TWX800/JS-E3 台 13 注塑机 TWX2680/JS-E3 台 14 注塑机 TW500CIII-H3 台 24、主要原材
9、料项目具体原料消耗见表 1-4。表 1-4 原料消耗情况表序号 名称 年耗量 来源1 ABS 50t 外购、颗粒状2 PP 300t 外购、颗粒状3 PE 300t 外购、颗粒状4 PA 50t 外购、颗粒状7备注:本项目不使用再生塑料颗粒。ABS:化学名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ABS 树脂是五大合成树脂之一,其抗冲击性、耐热性、耐低温性、耐化学药品性及电气性能优良,还具有易加工、制品尺寸稳定、表面光泽性好等特点,容易涂装、着色,还可以进行表面喷镀金属、电镀、焊接、热压和粘接等二次加工,广泛应用于机械、汽车、电子电器、仪器仪表、纺织和建筑等工业领域,是一种用途极广的热塑性工程塑料。 丙烯
10、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是由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组成的三元共聚物。英文名为 acrylonitrilebutadienestyrene copolymer ,简称 ABS。ABS 通常为浅黄色或乳白色的粒料非结晶性树脂。ABS为使用最广泛的工程塑料之一。PP:聚丙烯(Polypropylene,简称 PP)是一种半结晶的热塑性塑料。具有较高的耐冲击性,机械性质强韧,抗多种有机溶剂和酸碱腐蚀。在工业界有广泛的应用,是平常常见的高分子材料之一。PE:PE 塑料即聚乙烯塑料,具有耐腐蚀性,电绝缘性 (尤其高频绝缘性),低压聚乙烯适于制作耐腐蚀零件和绝缘零件;高压聚乙烯适于制作薄膜等; 超高分子量聚
11、乙烯适于制作减震,耐磨及传动零件。PA:PA 塑料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包括力学性能、耐热性、耐磨损性、耐化学药品性和自润滑性,且摩擦系数低,有一定的阻燃性,易于加工,适于用玻璃纤维和其它填料填充增强改性,提高性能和扩大应用范围。原料部分图示如下:ABS颗粒 PP颗 粒8PE颗粒 PA颗粒五、公用工程1、给排水(1)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过程不用水。生活用水:根据建筑给水设计规范(GB50075-2003 )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为 3050L/人 天,本项目用水量按 50L/人天计算,每天工作 8 小时,每年工作 300 天,本项目职工定员 7,则用水量为 105m3
12、/a,项目用水由自备水井供应。(2)排水本项目排水实行“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厂区雨水由雨水管道汇集就近排入雨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按用水量(105m 3/a)的 80%计,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84m3/a,经化粪池沉淀后外应沤制农肥。建设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新鲜水 生活用水 经化粪池沉淀后外运沤制农肥损耗 21105 84图 1-1 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m 3/a)2、供电9本项目主要为机械设备、照明等用电,用电由王因街道供电线路接入,可满足项目区所需用电要求。3、供热本项目办公区采用空调取暖,生产车间冬季不供暖。六、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 7
13、人,年生产天数为 300 天,单班 8 小时工作制。七、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 5 万元,占总投资的 5%,主要环保设施具体投资详见表 1-5:表 1-5 环保设施投资分项表序号 名称 用途 总投资(万元) 备注1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气处理 2 -2 隔声门窗、设备减振垫 隔声降噪 0.5 -3生活垃圾桶、固废临时存放处、危废库收集车间产生的固废、危废和职工生活垃圾 2 防渗4 化粪池 废水处理 0.5 防渗合计 - - 5 -六、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王因街道办事处前岗村西,租赁现有厂房生产,属于工业用地,选址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2、产业政策符合
14、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 三线一单 ”)约束。表1-6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序号 判断类型 对照简析 本项目建设是否10满足要求1 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项目厂房中心坐标:东经 116.746、北纬35.456,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登记表信息,项目
15、不在不在“任城区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内,符合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的规划。(项目地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4)是2 环境质量底 线根据公布的环境质量资料,高新区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污水、噪声、固废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是3 资源能源消 耗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用水量较少;项目占地3500m2,租赁现有厂房生产,不新增用地,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是4 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
16、符合当地产业政策,不在区域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区域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济宁市负面清单。是根据上述分析,项目建设满足“三线一单” 的约束要求,项目建设可行4、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的符合性表 1-7 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属于“2+26”城市符合22018 年 9 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对关停取缔类的,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经治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