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吉林省梓楗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1目 录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2二、环境保护责任制 .2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6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8四、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12五、环保培训教育制度 .15六、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16七、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17八、环境治理主要措施 .19九、原料装卸管理制度 .20十、 “三废 ”管理制度 .21十一、 “跑、冒、滴、漏”管理制度 .22十二、环境保护运行管理制度 .23十三、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5十四、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27十五、环境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30十六、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332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本厂研究,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1、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2、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3、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设和施工。5、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 3 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
3、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6、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7、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二、环境保护责任制为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环保责任,本厂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1、总经理环保职责1.1 总经理是公司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保工作总负责。31.2 贯彻落实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有关环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抓好公司的环保工作。1.3 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环保目标责任制,督促层层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1.4 负责建立环保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员。1.5 落实好两个“三同
4、时” ,即新建项目的“三同时”及环保工作“三同时”。1.6 加强对职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培训,并接受环保知识教育考核。1.7 负责建立健全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主持召开生产环保专题会议。1.8 保证环保设施开工率达 100%。保证工作环境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1.9 确保环保资金投入,减少污染影响。1.10 组织制定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1.11 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工作。1.12 及时如实上报环保事故。2、安全环保科环保职责2.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2.2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的目标及“三废”
5、治理计划,并提出实施规划的具体方针和措施。2.3 监督检查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情况,参加建设项目环保及其设施的4验收工作。2.4 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与维修,避免环境污染事故,保证环保设施开工率达 100%。保证工作环境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2.5 负责对各部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2.6 监督各部门建立健全管理网络。2.7 确定环境监测点,并建立制度、制定、档案和其它基础工作。2.8 参加环保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3、安环科科长职责3.1 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有关“三废”的治理方针、政策。3.2 负责制定 “三废”治理年度计划,并提出实施规划的方针和措施。3
6、.3 参加公司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的验收工作,并有权进行监督。3.4 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与维修,避免环境污染事故,保证环保设施开工率达 100%。保证工作环境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3.5 宣传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环保知识。3.6 定期向总经理报告环境保护和污染状况及建议。4、员工环保职责4.1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环保职责,对本岗位的环保工作负直接责任。4.2 针对本企业“三废多,污染强”的行业特点,不断提高环保意识,严细认真地做好各项环保工作。4.3 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自5觉遵守环保工
7、作的各项禁令和规定。4.4 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4.5 严格执行本岗位的“三废”处置规定,不得随意丢弃、放弃和私自处置。4.6 正确分析、判断和及时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环保事故处理在事故萌芽状态。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汇报,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5、环保管理员(兼罐区)岗位责任制5.1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本公司的环保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2 组织环保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推广环保新技术的应用,促进环保工作的开展;5.3 负责结合公司内有关单位制定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计划和企业长远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5.4 负责环
8、境保护奖惩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车间提出考核意见;5.5 严格落实“三同时”的规定,确保环保工作的开展;5.7 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各种污染事故,并认真向公司汇报。5.8 对不执行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三废”排放超标者,有权责令停止排放,进行整改;5.9 对随意倾倒废液、废渣的部门及个人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或处罚;5.10 有权对单位或个人提出环保工作的意见。5.11 装卸过程中严格按规程要求操作,储罐、机泵等按要求认真及时巡检,6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或避免跑、冒、滴、漏的发生。5.12 落实储罐区的“清净下水”措施,严格按规定操作,不得造成水体污染。5.13 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
9、保环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5.14 及时如实上报环境污染事故。5.15 监督收集化验室残液送达车间制备腻子用。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为搞好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1、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2、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3、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
10、,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5、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7境影响登记表。7、有建设项目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9、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10、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
11、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11、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12、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13、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
12、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8验收。1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15、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1、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
13、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本厂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气收集净化设施、消防洗消废水收集池。3、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4、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5.1 自行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单位对自己建设的环境
14、保护设施进行运行、9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5.2 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社会化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6、自行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本公司的环保保护设施是自行运行。7、各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
15、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 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8、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8.1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8.2 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8.3 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8.4 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置设施;8.5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上述条件(但不仅限于上述条件) 。组织对将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考核,符合上述条件的设施方可投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