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局,各监管企业,机关各有关科(室)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电力和通信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市电力和通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的通知(晋经信运行发电201741号)要求,决定在全市经信系统、电力和通信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
2、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通过明责知责履责,严抓责任落实,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确保全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进一步明确全市经信系统和委机关有关科(室)的监管职责,明晰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形成人人知责、人人明责、人人履责、
3、人人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三、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一)“知责明责”活动(6月8月)1、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局和委机关各有关科(室),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为全市经信系统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监管企业的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
4、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和国家发改委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完善电力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电力安全生产”的要求,各监管企业法人代表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3、管理部门监管责任电力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上述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经信部门对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
5、014年5月20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运政办发201450号),市经信委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主要是1电力行业市经信委负责全市电力企业、涉电单元的属地安全监管。协助做好全市电力企业、涉电单元的安全生产工作。(委内监管科室能源科)2铁路行业市经信委负责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管理和改造的属地安全监管。(委内监管科室能源科)3通信行业市经信委负责中央驻运、省属和市营通信运营企业的属地安全监管。协助做好全市通信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委内监管科室软件服务业与电子信息科)4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市国资委负责履行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委内监管科室企业改革科、信息化推
6、进科)4、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委党组和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加强对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制度;党组和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落实“一岗双职”制度,在职责范围内,对分管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监管企业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逐一落实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和企业、具体岗位,形成安全生产责任无缝监督管理。(二)“履责尽责”活动(9月11月)履责尽责,就是要按照“有职必有责、有责必尽责”原则,认真对照岗位职责要求,强化责任落实
7、,将责任做实、做细、做到位。1、突出“一岗双责”,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市、县两级经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行业的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安全工作。班子成员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形成“人人履责、人人尽责”的责任落实机制。2、完善各项制度,加大落实力度市、县两级经信部门和各监管企业,要认真落实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挂牌督办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演练制度、事故处理、应急协同处置机制、安全考评制度等。强化落实,将
8、各项制度落实在具体部门、岗位工作中,形成制度挂在墙上,员工记在心中,落实在工作之中,做到安全工作万无一失。3、建立“履责尽责”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制度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根据省市两级关于对进入工商企业名录的企业做到监管全覆盖,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制,逐一明确监管部门、责任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并实行挂牌责任制的要求,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工商注册企业做到层层签订责任状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领导和具体落实岗位的责任人,形成完整的监管和岗位责任链条,照牌监管、履责尽责,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4、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履责各监管企业要按照“三落实”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安全负责人、实际控
9、制人、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履职要求,在继续完善企业内部岗位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的同时,强化安全意识,用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用铁的办法治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有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信心,确保“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失职追责”活动(9月11月)“失职追责”,就是要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市经信委机关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惩挂钩的安全生产考评机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于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扯皮推诿、推卸责任以及违法违规等行为,要严肃问责。对由于失
10、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对负责监管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线索的查找力度,严格立案和执法查处,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严重失责的责任人,在媒体曝光,追究。各有关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加大检查考核力度,集中严厉查处各种“三违”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全过程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四、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针对本单位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并监督检查和推动本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
11、;各企业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措施。(二)认真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扎实开展本单位“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同时指导监管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活动,对本辖区内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情况要进行全面检查。(三)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监管企业要把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扎实推进。通过活动,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制度性成果;取得责任落实,管理水平提升,预防事故发生的实效。要及时总结企业好的经验、做法,推广扩大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