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年县人事工作考评方案 为有效落实全市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县人事工作上新台阶,特制定以下考评方案。 一 、 考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注重效能、鼓励创新原则。采取领导、科室与群众相结合,自查与考评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 考评项目 考评设:公务员管理、人才招聘服务、人才开发规划、工资福利、军转工作、职称工作、引进国外智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才培训、人事信息宣传报道、人事信访工作、人事政务环境、自身建设等 13 个项目,每项评选先进增加 1 2个。为适应建立服务型政府需要,特设“人事公共服务”单项奖
2、,年终根据各县综合服务情况进行评选。 三 、 考评办法 1、 自评申报。县依据考评内容,做好日常自查工作,建立自查档案。于次年 1 月底前,对照考评项目,自荐申报先进单位,同时形成自荐书面材料报市人事局人秘科和相关科室。 为鼓励创新,注重效能,对各县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省人事厅通报表彰,或在省人事厅介绍经验的,或召开了全市人事系统现场会的,评先时,不占评先名额,可直接参评先进单位。 2、 科室考核。市局各科室设立县年义工作目标日常考评台账,负 责本科对应考评项目的日常考评工作。单项工作或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科室及时写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属全年性的工作任务,科室每季度对县调度 1次,形成书面考评
3、材料报局考评领导小组。次年 1 月底前,科室按考评标准,结合日常考评情况,对考评项目进行评比,排出名次,经局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考评领导小组。 各县对上报市局的资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因政策把关不严、数据审查不准、材料不要求等导致资料退回、重报的,市局有关科室应给予扣分,对由此引起省厅扣分或重大非正常信访、上访的,市局将加倍扣分或取消该单项评选资格。 对考评项目涉 及收费的,相关科室务必于次年 1月 20 日前,督促县交清应上交的收费,未按要求交清应上交收费,视未完成该 项工作年度任务,不得参与有关工作的评先。 3、 集体研究。市局召开局长办公会,根据县自查和科室考评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
4、正的原则,综合比较,确定各项工作先进名单。 四、考评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县要充分认识实施考评工作是力促各项工作在创新中发展,为“赶超发展、提速进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事人才服务的重要举措,务必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要坚持原则。各科室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 求是评价各县工作,确保推荐的先进单位具有典型性,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要加强领导。市局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县调查研究,了解情况,督查指导工作。县局领导要切实加大领导力度,为完成考评任务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 附件:各项工作考评标准 附 公务员管理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参照公务员
5、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报批和人员登记 30分 1、将不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参照的扣 5分; 2、不按规定的程序、条件进行登记审核的扣 5分; 3、未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的,每次扣 1分。 公务员录 用 30分 1、未按时上报年度录用计划的扣 5分; 2、未报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方案的扣 2分,不按规定的程序或要求考核的扣 5分; 3、录用通知下达后未及时办理录用手续的扣 2分。 公务员考该 10分 1、未上报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的扣 2分; 2、“优秀”等次未按比例控制,或未对平时考核进行检查的扣 3分; 3、公务员考核手册未达到人手一册的扣 5分。 推荐评选表彰 20分 1 在推荐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
6、未接到市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联合行文,或未与市局沟通便签盖同意上报印章的每次扣 1.5分;审核上报材料中未 有纪检、综治和计生的证明材料便签盖同意上报印章的每次扣 1分; 2 奖励表彰材料未按要求报送,推荐奖励对象被取消的每扣 1分。 调研及其他工作 10分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 2分。 人才招聘服务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重视程度 15分 领导重视,专人负责人才中心工作,和满分 人才交流活动场所 10分 有专门的人才招聘、洽谈场所得满分 人才交流活动 5分 全年至少举办 2 次招聘会,招聘会之前,将相关招聘信息文本(含电子版)盖章后报市人才服务中心,招聘会
7、结束报的 不予认可, 1次计 2.5分 信息报送 10分 向市人才中心报送人才招聘信息或市场信息 10次以上,每报 1次计 1分。 组织用人单位参加招聘会 30分 组织(或推荐、介绍单位)用人单位参加市人才中心举办的人才招聘会 2 次(或全年至少推荐 6个用人单位参加招聘会)。每组织(或推荐、介绍单位)用人单位参加市人才中心举办的人才招聘会 1次计 15 分;每推荐 1个用人单位参加招聘会得 5分。 人事代理工作 30分 挂编人数总量达 150 人以上,计 10 分;对人事代理人员进行了规范管理,有专用档案室,计 10 分;实行计算机管理, 计 10 分。 人才开发规划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
8、分值 计分办法 得分 人事统计 30分 按要求上报各县 2008 年人事统计报表,报表时做到数据准确、及时、真实( 15 分)。其中未按时报表扣 10 分、数据不准确、不真实扣 5 分;并写出有数据、有情况、有建议的年度统计分析报告上交我局( 15 分)。未上交统计分析报告该项不得分。 三支一扶 60分 完成我市下达到各县的招募任务( 20 分)。未完成招募任务不得分;生活补贴按时发放到位( 10 分)。发放不及时而引发上访的扣 5 分;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及时办理社保 和意外伤害保险( 10 分);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工作( 10 分)。未建立台账扣 5 分,未对招募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9、的扣 5 分;按省厅有关规定认真完成“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毕业生的安置工作( 10 分)。安置不及时或不到位扣 5分。 人事争议仲裁 10分 6月底前上交人事争议仲裁调研文章一篇( 10 分)。未按时上交调研文章的该项不得分。 工资福利工作考评标准 项目 量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40 分 ( 1) 未根据国家及省人事部门的文件规定,自行决定突破工资策扣 5分; ( 2) 未按时按 要求上报有关材料扣 10 分;迟报一天或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一次的扣2分,迟报二天或材料退回二次的扣 4分;以此类推扣完成为止。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职务)晋升的培训、考核和评审工作
10、 40 分 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职务)晋升的培训、考核和评审工作 ( 1)放宽政策规定、突破条件报名扣 5分; ( 2)未按时做好本县晋升材料的上报工作扣 3分; ( 3)未按权限自行审批的扣 5分; ( 4)上报材料不合格扣 3分; ( 5)将矛盾上交扣 5分。 信访工作 20 分 ( 1)未认真做好工改的政策宣传和日常工资福利 政策的解释工作,矛盾上交扣 5分; ( 2)出现越级上访和因执行政策不当引非正常群众上访扣 5分。 军转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军转 安置 30 分 按要求完成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任务,并做好军转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完
11、成安置任务扣5分;推迟 1个月完成安置任务扣 3分;出现军转干部 1人次上访扣 10 分。 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30 分 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稳定工作,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坚决杜绝各种上访事件。因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企业军转干部赴市上访的扣 10 分,赴 省上访的扣 20 分,进京上访的扣 30 分。 20 分 按照省厅有关解困文件规定,及时将各项补助足额发放到位,准确核实企业军转干部的各类补助。未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的,每人次扣 10 分。 20 分 建立企业军转干部维稳机构,做好特困户补助工作。未建立维稳领导小组和包保责任制的扣 5分;春节、“八一”未开展走访慰问的扣 3分;对符
12、合医疗救助人员未进行救助的扣 5分。 职称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聘任工作 10 分 岗位结构比例核算,每迟报 1 月扣 2 分;弄虚作假一次(单位扣 2分) 15 分 竞争上岗,择优级聘任。未开展不得分;未按要求办择优聘任,举报经查实每次扣 5分 10 分 聘任报审,每迟报 1 月扣 5 分;超比例报,一人次扣 2分 资格申报工作 10 分 资格审查,经审查每一人次不合格扣 1分 15 分 申报材料公示,发现弄虚作假每一人次扣 2分 10 分 申报材料报送,迟报一天扣 1分 其它 20 分 上缴费用,年底 (12月 20 日前 )未交清扣 20 分 10 分 年度工作总
13、结报送,迟报一天扣 1分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项目申报 20 分 1、 7月底之前,第县至少申报 1项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的引智项目( 10 分); 2、每县至少组织 1个引智项目参加国际人才交流会( 10 分)。 项目执行 20 分 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按要求接待好专家,确保专家安全( 10 分);做好项目总结和经费核销工作( 10 分)。 培训工作 10 分 按市局分解的出国(境)培训计划,落实人员参训,督保参训人员写好培训总结。 “一村一品”工作 20 分 积极配合做好“一村一品”示范点建设的相关工作( 10 分),重点做好本县示范
14、点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10 分)。 材料报送 20 分 1、 于布置的工作及时反馈,按要求上报的有关材料( 10 分,迟报 1天扣 1分,迟报 2天以上再扣4分。发生退回材料 1次扣 1分, 退回 2次以上再扣 4 分); 2、好引智宣传报道工作,至少在江西引智通讯上稿 1篇或抚州人事信息上稿 2篇,未完成任务该项不得分( 2分); 3、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引智工作业务培训( 3分); 4、要求上报年度引智工作总结( 5分) 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理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开展岗位设置调查摸底工作 10 分 未开展扣 10 分 省、市文件下发后,按照省市 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布进行布置 15 分 未布置扣 15 分 按照规定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上报和审批 15 分 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扣 15 分 按要求设置岗位 15 分 未按要求设置扣 15 分 按要求开展岗位聘用 20 分 未按岗位要求聘用的每发现一例扣 5分,扣完为止 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25 分 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的每次扣 5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