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 乙 级资质认定 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江苏省 国家保密局 发布 2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 乙 级资质认定 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 乙 级资质认定适用于从事 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 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事项审查类型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乙 级资质认定工作是国务院确定的前审后批类型行政审批事项。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 四条第一款:“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 2013 7号)第十一条: “甲级资质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四、受理机构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 乙 级资质认定由 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受理。 3 五、决定机构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 乙 级资质认定由 江苏省 国家保密局审批。 六、 资质种类 涉 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包括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系统咨询、工程监理、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共 9 个资质类别。 七、 基本条件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的法人; (二)依法成立 3 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三)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八、 保密条件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保密条件: (一)保密制度完善; 4 (二)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三)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四)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完备; (五)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 申请条件 (一)系统集成乙 级资质 1
4、.注册资本 300 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 5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2 名。 3.近 3 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 5000 万 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 2 年度未出现亏损,财 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系统咨询乙 级资质 1.注册资本 100 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咨询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 15 名,其中5 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
5、员不少于 2 名。 3.近 3 年的信息系统咨询收入总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 2 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 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三)软件开发乙 级资质 1.注册资本 100 万元以上。 2.从事软件开发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 15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2 名。 3.近 3 年的软件开发收入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 2 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
6、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 50 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 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四)综合布线乙 级资质 1.注册资本 200 万元以上。 2.从事综合布线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 2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2 名。 6 3.近 3 年的综合布线收入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 2 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
7、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五)安防监控乙 级资质 1.注册资本 100 万元以上。 2.从事安防监控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 15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1 名。 3.近 3 年的安防监控收入总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 2 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六)屏蔽室建设乙 级资质 1.屏蔽室设计、制造、安装、检测等条件和能力,注册资
8、本 100 万元以上。 2.从事屏蔽室建设 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 15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1 名。 7 3.近 3 年的屏蔽室建设和屏蔽产品销售收入总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 2 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七)运行维护乙 级资质 1.注册资本 200 万元以上。 2.从事运行维护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 15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 员不
9、少于 1 名。 3.近 3 年的运行维护收入总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 2 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6.初次申请运行维护乙级资质,应获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 1 年以上,延续申请除外。 7.近 3 年内 至少有 1 个涉密项目,且涉密项目合同额累计不低于 30 万元。 8 8.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措施完备,运维人员 具有涉密项目从业经验,运维团队保持相对稳定。 (八
10、 )数据恢复乙 级资质 1.建有 百万级洁净间 1 间(含)以上,建立 常见品牌和类型存储设备备件库,注册资本 100 万元以上。 2.从事数据恢复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 1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1 名。 3.近 3 年的数据恢复相关收入总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 2 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 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九)工程监理乙 级资质 1.注册资本 100 万元以上。
11、2.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 15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1 名。 3.近 3 年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总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 2 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9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十)资 本结构 1.资质申请单位的实际控制人为中方,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 直接投资, 董事会 、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
12、人员。 2.通过间接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资质申请单位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 20%。 3.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资质申请单位的母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 20%。 4.资质申请单位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中方。 ( 十一 )资质单位控股上市母公司要求 1.上市母公司制定控制方案,保证其控制子公司持有涉密资质期间,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方;外方投资者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母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 20%。 2.上市母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存在外籍自然人、外资法人或外方控股法人时,需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时,需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3.
13、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规定。 (十二 )挂牌新三板单位要求 10 1.企业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于企业总股本的30%。 2.企业控股股东不变。 3.企业股东不得向外籍自然人、外资机构或身份不明确的人员、机构转让股份。 4.企业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规定。 5.企业持股 5%(含) 以上的股东发生变化前,应当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6.企业制定控制方案,保证持有涉密资质证书期间,符合上述条件要求。 十 、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 乙 级资质认定的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书面审查表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未 “三证合一 ”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5.单位章程复印件(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 6.法人股东的单位章程(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注:屏蔽室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