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大学第六轮聘期重要目标任务赋分表 类别 目标任务 赋分值 Z 类 Z.1.1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1 Z.2.1 学科专业晋级或进步较快,赋予相应分值,详见说明 2 Z.2.2 学科晋级 ESI全球排名前 1%3 Z.2.3 一级学科博士点(含专业博士学位) Z.2.4 国家级一流学科 Z.3.1 国家级科研成果奖 4 Z.3.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Z.3.3 国家级 2011协同创新中心 Z.3.4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Z.3.5 Nature/Science期刊论文 5 Z.3.6 成功培育高科技 上市公司 6 Z.4.1 成功培育或引进 A1类人才 7 2000 A类 A
2、.1.1 “挑战杯”竞赛国家特等奖 /一等奖、“创青春”创业 竞赛国家金奖、“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 金奖 (不含相关竞赛专项赛) A.1.2 体育、艺术类国际级权威比赛一等奖以上 10 A.2.1 省级一流学科 A类 A.2.2 国家级卓越人才计划项目 A.2.3 通过国内或 国际专业认证 A.2.4 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 A.2.5 国家级实践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 A.3.1 教育部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 一等奖、 省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 A.3.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A.3.3 国家级 A类科研项目(含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 项目) 8 A.3.4 国家级其它科研
3、平台(工程中心)或智库 400 A.3.5 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 A.3.6 IF10的 Nature子刊、 IF20期刊论文、中国社会科学论文、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9 A.3.7 知识产权单项转让 150万元以上 A.4.1 成功培育或引进 A2类人才或成功培育国家教学名师 A.4.2 担任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成员 A.4.3 担任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A.5.1 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A.5.2 国际重大合作项目 A.5.3 国家级 学科创新引智 基地 A.5.4 获批 教育部中外合作机构 A.6.1 社会捐赠 1000万元以上 B类 B.1.1 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B.1.2
4、“挑战杯”竞赛国家二等奖、“创青春”创业竞赛国 家银奖、“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银奖(不 含相关竞赛专项赛) B.1.3 国家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或一等奖 B.1.4 体育、艺术类国际级权威比赛二等奖 10 B.1.5 本科专业“本科生社会评价满意度”平均 得分列学校前 3名(按年度统计赋分) B.1.6 学院考研率(含海外名校)全校前 3名或年度提升 30% (按年度统计赋分) B.1.7 本科生发表优质学术论文( SCI三区收录期刊、人文社科 一级核心期刊以上) B.1.8 学生创业公司年营业额 1000万元及以上 B.2.1 省级一流学科 B类 B.2.2 国家专业综合改革建设
5、项目 B.2.3 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B.2.4 国家规划教材 250 B.3.1 教育部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 二等奖、 省科学技术奖 二等 奖、其他部省级科 研 成果一等 奖 B.3.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B.3.3 中国专利金奖 B.3.4 全国美展金奖、矛盾文学奖等及经认定的国家级重要奖 项 B.3.5 国家级 B类科研项目 B.3.6 重大横向项目(自然科学 1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 30 万元以上) B.3.7 省部级科研平台、团队或智库 B.3.8 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 B.3.9 知识产权单项转让 75万元以上 B.4.1 成功培育 A3类人才
6、或省级教学名师 B.4.2 担任专业硕士学位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B.5.1 新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项 目 B.5.2 省 级 国际 科技合作基地或平台 B.5.3 学生 海外培训基地 B.6.1 社会捐赠 500万元以上 B.6.2 培训到校经费 800万元及以上 C类 C.1.1 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C.1.2 A类学科竞赛获国家(除数学建模)特等奖或一等奖 C.1.3 国家数学建模二等奖 C.1.4 体育、艺术类国家级权威比赛一等奖以上 10 C.1.5 “挑战杯”竞赛国家三等奖、“创青春”创业竞赛国家 铜奖、“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铜奖;“挑 战杯”竞赛省级特等奖或 一等奖
7、,“创青春”创业竞赛 或“互联网 +”创新创业竞赛省级金奖(含相关竞赛国 家级专项赛) C.1.6 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C.1.7 省博士论文抽检优秀,且全省高校同类学科排名前 3 100 C.1.8 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 C.1.9 省级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优秀奖 C.1.10 省级教坛新秀 C.1.11 本科生发表高级别学术论文( SCI、 EI、 MEDLINE、 CSCD等收录期刊及 B类以上期刊、人文社科二级核心 期刊) C.1.12 学生创业公司年营业额 500万以上 C.2.1 市重点学科(一流学科) C.2.2 一级学科硕士点 C.2.3 省级优势或特色专业 C.2.
8、4 省级课程类建设项目 C.2.5 省级实验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C.2.6 省级教学团队或优秀教学创新团队 C.3.1 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其他 部省级科 研 成果二等奖, 市科技成果一等奖 C.3.2 国家级 C类科研项目 C.3.3 省部级 A、 B类科研项目 C.3.4 厅市级科研平台、团队或智库 C.3.5 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SCI二区或 TOP、 SSCI、 A&HCI 等收录期刊, ESI高被引论文,人文社科权威 期刊) C.3.6 知识产权单项转让 50万元以上 C.3.7 未达赋分级别的其它项目到校经费合计:自然科学每满 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每满 50万元计 1次
9、 C.3.8 科研成果或政策建议被中共中央(或国务院)采纳或得 到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或入选国家哲学社科规划办 成果要报 C.4.1 成功引进 A3类人才,或成功培育省 151重点资助和一层 次人才 C.4.2 担任全国一级学会常务理事,或 SCI/SSCI/A&HCI收录 期刊编委、自然科学 B类或人文社科二级以上期刊编委,或国际学术机构 任职 C.5.1 新建 国际合作研究 中心 或实验室 C.5.2 主办 国际或双边学术会议 C.5.3 省级国际化专业 C.5.4 一学期以上长期外籍专家 6名以上或长短期外籍专家人 数占学院专任教师人数 15%(按年度统计赋分) C.5.5 留学生数按
10、学院排名前 3或增长 20%及以上(按年度 统计赋分) C.5.6 出境访学一个月以上学生数达到 10%或年增长 20%(按 年度统计赋分) C.5.7 出国(境)体育、艺术交流团组(按次累计)或两周 以上短期国(境)外学习团组( 10人以上) C.6.1 社会捐赠 300万元以上 C.6.2 部、省级行业认证或培训资质(要有项目和经费支持)C.6.3 培训到校经费 600万元及以上 D类 D.1.1 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D.1.2 A类学科竞赛 (除数学建模 )获国家级二等或三等奖 D.1.3 A类学科竞赛获省级特等或一等奖 D.1.4 体育、艺术类国家级权威比赛二等奖以上、参加艺术 类国际
11、级展演 D.1.5 国家数学建模比赛三等奖 D.1.6 “挑战杯”省级二等奖、 “创青春”创业竞赛或“互 联网 +”创新创业竞赛省级银奖 D.1.7 研究生发表高级别论文( B类及以上、人文社科二级核 心期刊及以上) D.1.8 研究生、本科生获得国家授权职务发明专利 D.1.9 省硕士论文抽检优秀,且位列全省高校同类学科排名排 名前 3 D.1.10 省博士论文抽检优秀论文 D.1.11 省博士论文抽检优良,且位列全省高校同类学科排名 50 前 50% D.1.12 学生创业公司年营业额 100万以上 D.1.13 成立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并完成建设任务 D.2.1 专业硕士学位点 D
12、.2.2 省级全英文课程群 D.2.3 省部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优秀网络课程 D.2.4 市级专业类建设项目 D.2.5 省级教学改革项目 D.2.6 长三角地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教学竞赛一等奖 或二等奖 D.2.7 省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基金项目 D.2.8 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 D.3.1 其他 部省级科 研 成果三等奖,市科技成果奖二等奖, 市厅级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 D.3.2 国家级 D类科研项目,省教育厅重大攻关项目(规划项 目) D.3.3 SCI与 EI期刊论文、人文社科一级核心期刊、国内重要 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 D.3.4 知识产权单项转让 25万元
13、以上 D.3.5 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等成果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或被省部级部门采纳 D.4.1 成功培育省 151二层次人才 D.5.1 承办 国际或双边学术会议 D.5.2 新建国际化专业 D.5.3 一学期以上长期外籍专家 3名以上或长短期外籍专家 人数占在学院专任教师人数 10%(按年度统计赋分) D.5.4 留学生数按学院排名排名前 4-6或增长 10%及以上(按 年度统计赋分) D.5.5 出境访学一个月以上学生数达到 5%或年增长 10%(按 年度统计赋分) D.5.6 外派教师赴国(境外)工 作(对外汉语教师、孔子学院 院长及其他形式外派工作等) 2名及以上,或外派对外 汉
14、语志愿者 5名及以上 D.6.1 社会捐赠 100万元以上 D.6.2 市级行业认证或培训资质(要有项目和经费支持) D.6.3 培训到校经费 300万元及以上 E类 E.1.1 市教学成果二等奖或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E.1.2 “挑战杯”竞赛省赛三等奖;“创青春”创业竞赛或“互 联网 +”创新创业竞赛省级铜奖 E.1.3 B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特等奖或一等奖 E.1.4 A类学科竞赛获省级二等奖或三等奖 E.1.5 学生注册公司并实际运行 E.1.6 研究生国家学科竞赛(其他类)三等奖 E.1.7 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E.1.8 省硕士论文抽检优良,且全省高校同类学科排名前 50% E.1.9
15、本科生获得国家授权职务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E.1.10 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不含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E.1.11 省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基金项目 E.1.12 国家级 大学生 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 E.1.13 本科生在 C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E.2.1 校级通识核心课程 E.2.2 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E.2.3 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教学竞赛一等奖 E.3.1 市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市厅级人文社科科研成果二等奖 E.3.2 国家级 E类科研项目,省教育厅重大攻关项目(青年 项目) E.3.3 省部级 C类科研项目 E.3.4 宁波市重大科研项目 E.3.5 自然
16、科学 B类核心期刊、人文社科二级核心期刊 E.3.6 未达单项赋分要求的知识产权转让,实际到校经费合计 20 每满 25万元计 1次 E.3.7 国家授权职务发明专利 E.3.8 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等成果获宁波市委、市政府领导 肯定性批示 E.3.9 创新券应用累计 每满 10万元计 1次 E.3.10 学院派驻教师承担校地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且考核合格 (按每中心每年计分),优秀省、市级科技特派员 (团队)等 E.3.11 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地方服务与合作平台 E.3.12 学院推动联系的校企合作委员会成员企业或相关部门 与学校的合作,当年有实质性合作(按每合作单位每年 计分) E.5.1 外派
17、教师赴国(境外)工作(对外汉语教师、孔子学院 院长及其他形式外派工作等) 1名,或外派对外汉语志 愿者 3名以上 E.6.1 社会捐赠 50万元以上 E.6.2 培训到校经费 100万元及以上 注: 1.宁波大学为第一单位的全额赋分,联合参与国家教学成果奖,学校排名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位分别按 50%、 30%、 20%、 10%赋分。 2.学科晋级说明:按邱均平排名的一级学科晋级前 10%或进入前五位,获 2000分;原前 30%学科进步 10%以上或原前 50%学科进步 20%以上,获 1000分;原前 30%学科进步 5%以上或原前 50%学科进步 10%以上,获 500分;学科排名退
18、步 5%以上扣500分(即得分为 -500分)。专业晋级或保持的说明:将专业以三年平均在全国排名分为前 5%、前 10%和前 20%,分别 标为 A、 B和 C三档。如果在聘期考核时由其他档晋级到 A档获 2000分,保持在 A档获 1000分;由其他档晋级到 B档获 1500分,保持在 B档获 800分;由其他档晋级到 C档获 1000分,保持在 C档获 500分。 若聘期内学位中心组织了学科评估,则学科按学位中心排名。 3.ESI全球前 1%排名晋级,根据论文被引数及第一作者的学院归属,按其贡献率计分。对于已经进入前 1%的学科,排名前进 30%、 20%、 10%分获 2000分、 10
19、00分、 500分,并按学院贡献率计分。 4.科学技术奖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联合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学校排名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位分别按 50%、 30%、 20%、 10%赋分。 5.Nature /Science 论文指在 Nature期刊发表 Articles、 Letters栏目的研究论文、 Science期刊发表 Research Article、 Review、 Reports栏目的研究论文,第一单位或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全额得分,非第一单位可按排名贡献计分。 6.指公司在上海或深圳证交所上市或海外上市,学校股
20、份占总股本的 5%以上。 7.A1、 A2、 A3指学术领军人才的三个层次, A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ESI全球高被引科学家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A2: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千人专家)、“国 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A3: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百篇优秀博
21、士论文获得者、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浙江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获 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高端外国专家 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8.主持单位获全额得分,联合参与国家级项目 、平台、团队,学校排名第二、第三位分别按 30%、 20%赋分。 9.论文原则上要求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SCI/SSCI/A&HCI收录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宁波大学可全额计分。项目、论文参照学校标准,项目含教研项目; SCI分区按校科技奖励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TOP期刊参照浙江大学标准。 10.文体类竞赛每年限评 10项最高水准的赛事,学院负责申报,具体赛事和规格由学校组织专家认定。 11.科技类竞赛(含数学建模)、创业类竞赛、学生科研论文和成果这三大类之间不能相互顶替,同一类内部可以高级别任务顶替低级别任务 。 12.类别 ZE得分按重要性递减,目标任务分为六类, 1为人才培养, 2为学科专业, 3为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4为师资队伍, 5为国际化, 6为其他。所有的赋分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