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 培训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点强化管理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点强化 定义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点强化 分类中国 2003年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点强化 分类 卫办医发( 2005) 292号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点强化 包装专用容器包括三种:包装袋、利器收集盒和周转箱。包装袋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应出现渗漏、破裂和穿孔;不应使用聚氯乙烯材料;容积大小以方便使用为宜;颜色为 淡黄 ;包装袋的明显处应印制 警示标志和警告语 ;表面基本平整、无皱褶、污迹和杂质,无划痕、气泡、缩孔、针孔以及其他缺陷。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点强化 包装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