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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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ICS 35.240R 80GA 10292012代替 GA/T 845-200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Layout specifications for driving test fields and facilities2012 11 23发布 2013 01 - 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 发 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场地设置一般要求 25 科目一考试场地设置 36 科目二考试场地设置要素 47 科目二考试路线布置与平面设计 58 科目二考试场

2、地项目设施 69 场地基础设施 1510 科目三考试路段设施设置 17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场地运行车辆容量和场地期望考试人次计算方法 18言 前本标准中第 1章、5.2.1、5.2.2、6.2、7.3、第 8章、9.1、9.2.1、9.2.2、第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GA/T 845-200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与GA/T 845-2009 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科目一考试场地设置”(见第 5章,2009 年版的第 5章。);修改了“考试车型”(见 6.2,2009 年版的第 6.2条。

3、);增加了“考试项目设置原则”(见 8.1);增加了“小型汽车倒车入库”(见 8.2);增加了“桩考”(见 8.3);增加了“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见 8.4);增加了“侧方停车”(见 8.5);增加了“通过单边桥”(见 8.6);增加了“曲线行驶”(见 8.7);增加了“直角转弯”(见 8.8);增加了“通过限宽门”(见 8.9);增加了“通过连续障碍”(见 8.10);增加了“起伏路行驶”(见 8.11);增加了“窄路掉头”(见 8.12);增加了“模拟隧道”(见 8.13);增加了“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见 8.14);增加了“模拟高速公路”(见 8.15);增加了“模拟雨(雾)天湿滑路

4、面”(见 8.16);增加了“模拟紧急情况处置”(见 8.17);修改了“场地电力与照明、场地智能信息系统”(见第 9章,2009 年版的第 9章、第 10章。);增加了“科目三考试路段设施设置”(见第 10章)。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辽宁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锦、潘汉中、籍东辉、张政、宋加冰、何磊、汪浩、蔚勇华、王欣、华超、秦东炜、陈斌。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T

5、845-2009。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的术语和定义、设计设置内容、要求指标。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科目三)的场地以及相关设施的设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 道路交通

6、标志和标线 第 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62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CJJ 37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GA 1026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T 1028.3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第 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JTG D80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7、.1 场地运行车辆容量 test field capacity for vehicle 科目二考试场地内能够同时顺畅运行的最多考试车辆数量。3.2 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次 expected number of persons examined per hour科目二考试场地内设计期望每小时能够完成考试的应考人员数。3.3 主路 main road科目二考试场地内布置运行车速 30km/h以上考试项目和连接各考试区域的道路。3.4 次路 secondary road科目二考试场地内连接考试单元与考试单元、考试单元与主路,并可布置通过性考试项目的道路。3.5 支路 branch road科目二考试场

8、地内用于布置低速考试项目的道路。3.6 摩托车路 motorcycle road科目二考试场地内用于布置摩托车驾驶考试专用项目的道路。4 场地设置一般要求4.1 一般规定4.1.1 场地规划布局应统筹考虑交通组织、考试路线及出入口、路网结构、道路种类、建筑布置、竖向设计、绿化及空间环境等因素,合理布局。4.1.2 应设置停车区、待考区、服务区等功能性场所,注意公共卫生设施的配套。场地应按人车分离的原则布置分隔、导流、无障碍通道等设施,合理组织人流、车流,确保安全。待考区域内应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展牌、考试须知、考试流程、考试项目、评判标准和考试员照片、警号,以及考试工作纪律等公示栏。4.1

9、.3 场地建筑布置与设计应符合相应的建筑设计规范。4.1.4 场地道路设计应参照 CJJ 37。路面设计轴载:标准轴载 BZZ-100。除考试项目路段外,积雪或冰冻地区的主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 3.5%,其它地区主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 6%。道路排水应顺畅,不应有积水。4.1.5 场地道路路面两侧与路外场地落差超过 0.5m时,应在道路边缘设置防护设施。场地通道与道路衔接出入口处应满足行车视距的要求。4.1.6 采用路缘石作为道路边缘线的,路缘石结构与强度应能承受考试车辆碾压,不应错位、倾倒。4.1.7 考试项目土建设施施工误差应控制在1%以内,其中连续障碍项目圆饼和单边桥项目桥体尺寸误差均取值1

10、cm。4.1.8 绿化布置应符合道路建筑限界要求并不应妨碍行车视距。4.1.9 场地竖向规划设计应包括地形、地貌的合理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和地面排水规划。当自然地形坡度大于 8%时,场地应采用台式布置。台地之间应用挡土墙或护坡连接。4.2 考试场地设计4.2.1 场地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4.2.2 初步设计应包括技术方案、设计图纸、项目功能指标计算、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工程概算等四项内容。其中:a) 技术方案包括:现状与需求分析;总体设计,结构、功能、通信广播、供电、环境适应性设计,实施计划,其他约定设计内容。b) 设计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场地平面图;建筑及内部布置平面图;标志标线设

11、置方案和各车型考试运行方案。c) 项目功能指标计算包括:场地道路里程、车道里程指标、科目设施分类数量、场地人车容量及期望考试人次计算书。场地运行车辆容量和场地期望考试人次计算方法参见附录 A。4.2.3 设计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等开展施工图设计。项目竣工后,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进行竣工图绘制。4.2.4 场地考试科目设施设计工程制图应符合 GB 50162的规定。其他项目设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制图标准要求。5 科目一考试场地设置5.1 场地组成场地应具有计算机考场、登录室、监控室、待考区。有条件的,可设置资料室、办公室。允许一区多用,但计算机考场应与

12、待考区分开。计算机考场宜设置于建筑物低层。5.2 场地布置5.2.1 计算机考场应实现封闭管理,设置监控设备对全考场实施有效监控,并向社会和上级单位提供监督音像。5.2.2 计算机考场应设置考生和考试员身份识别装置。5.2.3 计算机考场应视情设置残疾人专用考位。5.3 场地面积计算机考场面积可按式(1)计算。SkA (1)式中:S-计算机考场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A-考位总数,单位为个;k-单位考位面积,取值宜为(1.53)平方米/个。5.4 场地照明计算机考场照明的照度应大于等于 300lx。其他照明要求可参照 GB 50034规定。5.5 消防安全场地应设置紧急出口和应急通道,消防

13、安全设计应符合 GB 50016规定。6 科目二考试场地设置要素6.1 场地道路分类与设计考试场地道路按照功能分为主路、次路、支路和摩托车路四类。各类道路设计行车速度参考值如表 1。表 1 各类各级道路设计行车速度参考值道路等级 主路 次路 支路 摩托车路设计行车速度 3050 1030 10 5206.2 考试车型科目二考试车型应符合下列要求:a) 大型客车:车长大于等于 9m的大型载客汽车;b) 牵引车:车长大于等于 12m的半挂汽车列车;c) 城市公交车:车长大于等于 9m的大型载客汽车;d) 中型客车:车长大于等于 5.8m的中型载客汽车;e) 大型货车:车长大于等于 9m,轴距大于等

14、于 5m的重型载货汽车;f) 小型汽车:车长大于等于 5m的轻型载货汽车,或者车长大于等于 4m的小型载客汽车;g) 小型自动挡汽车:车长大于等于 5m的轻型自动挡载货汽车,或者车长大于等于 4m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h) 低速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 5m的低速载货汽车;i) 普通三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速度挡位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或者普通侧三轮摩托车;j) 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速度挡位的普通二轮摩托车;k)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符合相关标准的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且车长大于等于 4m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其中,申请人为右下肢残疾的,考试车应当加装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

15、手柄或者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踏板;申请人为双下肢残疾的,考试车应当加装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转向信号迁延开关,或者驻车制动辅助手柄;l) 考试车应当设置明显的考试用车标志,除三轮汽车和摩托车外的考试车应当安装供考试员使用的副制动踏板和后视镜装置。残疾人考试用车应当在车身前部和后部分别设置专用标志;m) 其他考试用车的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6.3 道路建筑限界各类道路建筑限界应符合图 1的规定。W 行车道宽度,主路取值大于等于 14.4m,次路取值大于等于 6.4m ,摩托车路取值大于等于 3.5m,支路按科目要求确定;L 侧向净空宽度,各类道路均取值 1m,

16、弯道外侧取值 1.5m;S 路缘带宽度,主次路取值 0.3m,支路、摩托车路取值(00.3)m;H 净空高度,主次路取值 4.5m,支路取值 4m,摩托车路取值 2.5m;h 路缘石高度,各类道路均取值(0.10.2)m;H/ 路侧净空高度,主次路、支路取值 3.3m,摩托车路取值 2m;E 建筑限界顶角宽度,各类道路均取值 1m。图 1 道路建筑限界7 科目二考试路线布置与平面设计7.1 场地平面布置7.1.1 场地平面布置应按场地运行车辆容量和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次的需求布设。同时做好考试路线方案设计,自然形成车辆流动的考试线路。正确组织车流、人流、合理布设各种交通工程设施。场地科目平面线形

17、应与地形、地质、水文等结合。7.1.2 道路平面设计、纵向设计应处理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设置缓和曲线、超高、加宽等,其设置标准参照 CJJ 37。当计算行车速度不大于 10km/h时,按照考试项目要求确定,原则上道路转弯半径除考试科目有规定者外,大型车道应大于等于 12m,小型车道应大于等于 8m。其中小型汽车、摩托车考试单元内路缘石圆曲线半径通常应大于等于 1m,大型汽车、中型汽车考试单元内路缘石圆曲线半径通常应大于等于 1.5m。7.1.3 场地考试项目处应施画项目名称路面标识,进入项目前 10m内应设置项目名称指引标志,需要增设项目预告标志的可在 50m外设置。标识、标志设置应符合

18、路段运行车速和 GB 5768.2、GB 5768.3 的要求。7.1.4 道路的宽度应大于考试项目图形宽度要求,路缘石内侧应离考试项目图形线外侧 30cm以上。7.2 视距7.2.1 科目二考试场地内不应存有妨碍行车视线的障碍物,其视野范围内离地高度 1m2m 区域中不应有妨碍观察车辆视线的障碍物。7.2.2 有条件的应设立观察点,能够观察各运行考试车辆和考场的整体情况。7.3 隔离场地与外界应采用物理隔离。7.4 考试项目衔接考试项目可以组合设置。项目衔接处应设置缓冲路段,一般应大于 1.5倍考试车长。8 科目二考试场地项目设施8.1 考试项目设置一般要求科目二考试项目按考试车型分别设置,

19、设置项目应符合 GA XXXX(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要求。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设置应符合 GA/T XXXX.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第 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要求。8.2 倒车入库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倒车入库项目图形设计一般应符合图 2所示,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选择和图 3相同的图形设计。有条件的可在库侧增设障碍物。 控制线;W 库宽:取值车宽(不含倒车镜,下同)加 0.6m;L 车位长:取值车长加 0.7m;S 车道宽:取值车长的 1.5倍;h 车库距控制线距离:取值车长的 1.5倍。图 2 倒车入库项目图形设计8.3

20、 桩考8.3.1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 3的规定。有条件的可在库侧增设障碍物。 桩杆; 边线。 图形尺寸:L 桩(库)长:取值二倍车长,前驱动车加 0.5m;w 桩(库)宽:取值车宽加 0.7m;W 车道宽:取值车长的 1.5倍;S 起止点距甲乙库外边线距离:取值 1.5倍车长。图 3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8.3.2 牵引车桩考牵引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 4的规定。 库边线; 桩杆; 图形尺寸:甲、乙库长取值整车长加 1m,库宽取值车宽的 1.5倍;甲库四角设桩杆,乙

21、库在靠近甲库的一角设桩杆;甲、乙库之间相距 2倍车长,分设在路中线的两侧;W 车道路宽:取值 3倍车宽。图 4 牵引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8.3.3 三轮汽车桩考三轮汽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 5的规定。 桩杆; 边线。图形尺寸:桩间距取值车长加 40cm;桩与边线的距离取值车宽加 30cm;起终点线距最近桩杆距离取值 2倍车长。图 5 三轮汽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8.3.4 普通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桩考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 6的规定。 桩杆; 边线。图形尺寸:桩与边线的距离取值为车宽加 30cm;桩间距取值为:普通和轻便二轮摩托车为车长加 50cm;正三轮摩托车为车长加40cm;侧三轮摩托车为车长加 80cm;终止线距最后一根桩杆距离取值 3倍车长。图 6 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8.4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 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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