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规 划 条 件(公示稿)编号:(南海区中部局)狮山规划条件(2013)308 号土地权属人 黄永洪取得土地的方式 历史已出让用地位置 狮山镇官窑小江开发区 75 号强制性内容一、规划用地面积、使用性质及建筑使用性质1、规划用地面积:221.45 平方米(指标及用地许可面积) ,用地红线范围(详见规划条件附图) ;使用权面积:221.45 平方米,地号:07203136,地类:城镇单一住宅用地。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3、建筑使用性质:按限定的土地使用性质进行使用。二、规划用地开发强度(1)可建筑基底面积:221.45 平方米;(2)可建筑总面积: 1280 平方米;(3)住宅建筑层数
2、: 4 层,且5 层;(4)建筑控高: 15 米,且18 米;(建筑首层高度应与同侧住宅一致)(5)建筑外飘控制:北侧、南侧飘出部分(开敞式阳台)建筑垂直投影(即飘出宽度)1.0 米;西侧飘出部分(开敞式阳台)建筑垂直投影(即飘出宽度)1.5 米;东侧不得外飘。三、停车场库 及机动车泊位数:适量,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解决。四、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范围:本地块基准面标高确定为 1985 国家高程 4.2 米。1、地下室、半地下室各个面结构顶板露出建筑物主入口室外自然地坪或规划城市道路的设计标高不超过 1.5 米的部分;2、规划条件中有注明的部分;3、其它部分详见现行佛规。五、红线控制要求1、地上建筑
3、控制线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附图;2、地下建筑控制线要求:按现行佛规执行。六、室外场地地坪控制要求:用地红线内室外场地标高控制在不超过起算基准面 米范围内,若与人行道或相邻用地有 0.45 米以上高差的宜注意缓坡处理。七、围墙控制要求:空透围墙,高度1.8 米,空透率80%,围墙基础不得超出用地红线。八、出入口开设要求: 东、 西、 南、 北。城市设计主要事项要求1、城市设计要求:(1)项目应注意在临城市主要道路、河流、山体、城市绿地时注意按城市设计、控规或佛规控制建筑面宽;(2)建筑外立面:要求简洁大方,宜采用现代风格,色彩要求清新淡雅,并应考虑周围建筑及城市的风格与色彩协调性。2、其它要求:(
4、1)车库坡道直对出入口时,起坡线位置应距用地红线不少于 7 米;(2)平屋顶宜进行屋顶绿化设计,屋顶绿地必须满足不少于 0.3 米的覆土要求;(3)如需设置招牌,应在建筑立面设计时考虑其具体位置、形式及大小尺寸;(4)小区环境及建筑宜注意结合生态和节能方面的设计;(5)空调机组:与外立面统一设计,冷凝水须做组织排水;(6)外露设备:要注意外观遮挡设计处理,并注意噪音、废气等对周边影响;(7)防盗网:所有外窗及阳台外不准设外露的防盗网及防盗门;(8)排烟道(口):要考虑对周边的影响,与建筑一体化设计;(9)临城市主干道的住宅噪音超过国家标准的要做好减噪处理;送审设计文件要求1、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国
5、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行政服务中心报建指南。2、必须先就有关专业问题征求下列打项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修改完善,设计方案送审时同时提交有关部门审批意见(原件 1 份): 消防局, 人防办, 供电局2主要执行文件(1)土地交易文件;(2) 关于加强非住宅用地管理的意见 (南府2009302 号)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3)现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即文中“佛规” ;(4)其他相关部门如人防、供电、燃气等部门执行文件。遵守事项1、 本规划条件和附图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一经发出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
6、关条例等法定程序。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单位应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规划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历史已持有地证的不再补发。3、 国有公开出让的土地一年内未交易,则该地块的设计条件自行失效。4、 临时建筑有效期为二年,城市规划需要时应无条件服从。5、 对文件中的强制性内容及文字中出现的“应、须”内容的均视为强制性条款。6、 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核发的规划条件中的各项内容做符合性审查,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7、 建设单位应保证申报提供的资料、数据等内容是真实、完整、准确的,并确保所提供
7、的文字材料、图纸和电子文件一致,同时承担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8、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区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文件,按照现行规划、建筑、消防、节能、环保、人防等设计规范和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条件及其它相关要求进行设计,申请前设计单位应对上述文件及图纸加盖单位出图专用章和注册规划( 建筑)师章,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是否符合各类规范及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9、 对不符合规划条件、不符合相应设计资质、不符合送审设计图纸深度要求和规划管理指标核算等相关技术标准格式的设计文件将不予受理,对在上报文件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划许可实施的经查证将按相关法规依法追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责任。10、对规划条件等方面存在异议的应以南海区规划主管部门书面解释为准。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