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全年办税日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8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国税局决定 2018 年各月份申报征收期限(以下简称“申报期”),具体通知如下(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1月申报期增值税(按季、按月)、消费税(按季、按月)、企业所得税(按季、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季、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申报期限为 1月 15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 1月10日。2月申报期增值税(按月)、消费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申
2、报期限为 2 月 22 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 2 月 11 日。3月申报期增值税(按月)、消费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申报期限为 3月 15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 3月 12日。4月申报期增值税(按季、按月)、消费税(按季、按月)、企业所得税(按季、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季、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申报期限为 4月 18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 4月13日。5月申报期增值税(按月)、消费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申报期限为 5月 15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
3、为 5月 10日。6月申报期增值税(按月)、消费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申报期限为 6月 15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 6月 11日。7月申报期增值税(按季、按月)、消费税(按季、按月)、企业所得税(按季、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季、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申报期限为 7月 16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 7月10日。8月申报期增值税(按月)、消费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申报期限为 8月 15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 8月 10日。9月申报期增值税(按月)、消费
4、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申报期限为 9月 17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 9月 10日。10月申报期增值税(按季、按月)、消费税(按季、按月)、企业所得税(按季、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季、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申报期限为 10月 24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 10月 19日。11月申报期增值税(按月)、消费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申报期限为 11月 15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 11月 12日。12月申报期增值税(按月)、消费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申报期限为 12月 17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 12月 10日。年度申报期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期限和汇算清缴期限为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