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德县政务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招标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皖 P 5181620 招 标 人: 广德县城乡规划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日 期: 2018 年 8 月 28 日2招标说明广德县政务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现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具有招标条件。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对规划择优选定中标人。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以及递交缺乏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误或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本工程招标文件包括的
2、内容见目录及各章节。安徽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其广德县政务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招 标 人:广德县城乡规划局办 公 地 址:广德县新城区广建兰馨大厦 6 楼 邮 政 编 码:242200 联 系 人:顾殷蓉 联 系 电 话:18855356855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广德县横山南路华东家私城后排 邮 政 编 码:242200 联 系 电 话:13731910557联 系 人:彭环环 3投 标 邀 请 书(被邀请单位名称)安徽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德县城乡规划局委托,现对广德县政务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参加
3、投标。一、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皖P51816202、项目名称:广德县政务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3、项目内容:广德县城南片区南部,万桂山路、桃州路、荷花路、光藻路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约 38 公顷的片区城市空间设计。4、设计阶段:项目设计及后期服务。二、投标人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国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职。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报名1、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止(北京时间)止。2、报名
4、方式:(1)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200 元/套,现场支付,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咨询电话:0563-6976257,联系人:钱工。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8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联系方法招 标 人:广德县城乡规划局办 公 地 址:广德县新城区广建兰馨大厦 6 楼 邮 政 编 码:242200 联 系 人:顾殷蓉 联 系 电 话:18855356855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德县横山南
5、路华东家私城后排电话:13731910557联系人:彭环环5总 目 录第 1 章投标须知第 2 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3 章合同条款第 1 第 1 章 投标须知目 录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须知(一) 总则(二)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四) 开标及评标(五) 授予合同第 2 页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为投标须知的摘要,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说明与要求1 招标人 广德县城乡规划局2 工程名称 广德县政务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3 招标编号 皖P51816204 建设地点 广德县县城 5 建设规模 广德县政务核心区城市规划设计6项目批
6、准单位及文号已批准7 设计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8招标内容和范围 片区城市空间设计(详见规划条件及红线图)9设计周期要求60 天(以委托合同商定时间为准)10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职称。12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应当按投标须知第 11 条要求的内容,并按第 2 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符合本表第 11 项“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3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之
7、日 5 天前以书面签章形式将疑问递送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汇同招标人等有关部门统一解答后网上发布,网址:http:/ 投标有效期 为:投标截止期后 60 天(以委托合同商定时间为准)。15 投标保证金 不做要求第 3 页16投标文件份数一 套正本, 五 套副本(投标书须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或订书机直接简单装订,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 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广德县行政便民中心附楼)截止时间:2018 年 10 月 8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18 开 标 开标
8、时间:2018 年 10 月 8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广德县行政便民中心附楼)19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 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之日起,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 3 天内完成合同订立。21 付款方式完成规划设计初稿并通过评审,支付至规划设计费总额的 40%;完成规划评审稿并通过专家评审,支付至规划设计费总额的 40%;报批完成并提交全部规划成果文件后一次性付清尾款。22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23设计成果文件成果内容:片区城市空间设计成果包括城市空间设计文本、图纸及相关附件。24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9、8%,期限至合同履约完成。收受方式为:现金、转账、保函,收受人为招标人、县招管局、招投标中心25 相关告知1、县公管局对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全程监督管理;2、县公管局依据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政办201542 号;网址:http:/ tai/3/2015-04-01/803.html)和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疑似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广招委201411 号;网址:http:/www.gdzgj .cn/dongtai/3/2014-09-09/659.html)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严肃打击非法挂靠、分包和转包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
10、为视情节不予退还全部或部分投标保证金,对违规企业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限制进入我县招投标市场,并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扣除信用分值;第 4 页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 1 项至第 7 项。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8 部委令第 2 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规划设计单位。2.招标内容和范围、设计周期2.1 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和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所述。2.2 本工程设计周期要求见前附表第 9 项所述。3
11、.资金来源3.1 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 10 项。4.合格的投标人4.1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满足前附表第 11 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4.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第 12项所列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资料。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勘察现场6.1 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
12、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第 5 页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6.3 除非有特殊说明,在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之外不再单独提供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4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但所有问题都应按本须知第 11 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疑纪要的形式
13、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管答疑会口头回答与否,最终均以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在收到答疑纪要后应立即签字或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7.设计阶段承诺7.1 中标单位应做到必须对工程现场足够了解,确保规划设计质量。7.2 中标单位需做好方案讨论、施工图及后期服务等各项工作,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顺利推进。8.投标设计成果的使用说明8.1 中标的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不受到来自第三方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8.2 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外的其他建设项目。9.奖惩措施9.1 设计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付设计费。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不能按照投标时承诺的各阶段成果时间交付成果,影响下步工序开展的;(2)因对工程现场不了解,设计质量不高造成设计变更较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