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及不良行为 序号 良好行为 行为记录(次) 1 企业上年度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表彰、表扬的 1 2 企业上年度获得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表彰、表扬的 1 3 上年度获得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表彰、表扬的 1 4 积极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的调研、课题研究,起到重要作用的 1 5 执法检查、动态核查结论为优秀的 1 不良行为 1 受到市、州及以上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 2 执法检查、动态核查不合格的 1 3 日 常巡查存在严重问题的 1 4 注册人员低于标准,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1 5 咨询合同未备案的,每缺一个记录一次 1 6 信息录入过程中弄虚作假
2、1 7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业务,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1 8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业务 1 9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1 10 省外入川企业从事建筑活动未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信息录入 1 11 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1 12 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1 13 造价咨询企业新设立分支机构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不备案 1 14 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1 15 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
3、咨询业务 1 16 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无咨询合同或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1 17 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1 18 不按照合同约定或工程计价规定计价,并拒不改正 1 19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未盖咨询单位执业专用章以及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未签字或未加盖执业印章 1 20 泄露客户或相关当事人技术和商务秘密 1 21 未按规定保存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造价档案文件资料,或造价档案文件资料不完整、不齐全 1 22 恶意扣押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 1 23 不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报送统计报表、自查报告等资料 1 24 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执业资格注册材料或为申请人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出具虚假证明 1 25 不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机构)的监督、检查,或 拒绝提供反映活动情况真实材料 ;拒不配合建设监察执法机构调查取证 1 26 拒不依法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