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冷热水用无 规共聚聚丙烯(PP-R)管产 品 安 装 手 册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 术 中 心 制 作2008 年 3 月1目 录前言 .2第一章 总 则 .3第二章 材 料 .321 一般规定 .32. 2 产品质量要求 .3第三章 设 计 .63.1 一般规定 .632 管道布置和敷设 .63. 3 防冻、隔热、保温 .7第四章 施工安装 .74.1 一般规定 .74. 2 贮运 .843 管道敷设安装 .844 管道连接 .94. 5 支吊架安装 .1156 试 压 .1257 清洗、消毒 .1258 安全施工 .13第五章 检验与验收 .135.1 一般规定 .1352 试
2、 压 .1353 验 收 .14附录 A 不同温度及使用寿命下的允许压力 .152前 言建筑给水用冷热水管道(PP-R)是从 90 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化学建材,它与钢管、铜管相比,具有卫生、质轻、耐压、耐腐蚀、隔热保温、阻力小、连接方便可靠、使用寿命长、废料可回收利用等优点,可广泛应用于冷热水供应系统和纯净水系系统,有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本规程是参照国外有关资料和上海市建筑产品推荐性应用标准全国给水聚丙烯管道(PP-R)工程技术规程DBJ/CT501-99 基础上编制的。由于经验不足,难免有错漏之处,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31 总 则1.0.1 为使建筑给水系统中
3、采用聚丙烯管道的工程,在设计、施工及验收中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卫生、经济合理、保证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我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生活给水、热水和饮用净水管道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适用于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 1.0MPa,工作水温不低于 0,且不高于 70的场所,严禁热水系统温度超过管道最高使用温度。 1.0.3 本规程不适用于建筑物外的埋地管道,PP-R 管道不得用于消防给水系统,不得在建筑物内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 1.0.4 本规程采用的 PP-R 管道的管材、管件规格尺寸及各项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 1 部分:总则)(GB/T18742.1
4、-2002)、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 2 部分:管材)(GB/T18742.2-2002)和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 3 部分:管件)(GB/T18742.3-2002)的要求;其卫生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7219 的要求。1.0.5 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 语2.1 一般规定2.1.1 生活给水系统所选用的聚丙烯管材和管件,应有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证,卫生防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有关主管部门的销售许可证。 2.1.2 管材和管件上应标明规格、公称压力、生产厂名或商标, 包装上应标有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和检
5、验代号。 2.1.3 热熔连接的管道,应由生产厂提供专用配套的热熔焊接机进行热熔连接;电熔连接的管道,应由生产厂提供专用配套的电熔焊接机进行电熔连接。 2.1.4 电熔连接是热熔连接方式的一种,可应用于给水系统管道。电熔连接的特点是连接方便、快速、接头质量好、外界因素干扰小。由于电熔管件在我国生产刚刚起步,工作运用的经验尚需进一步总结,为保证质量,电熔管件的强度与水密性试验压力必须满足本规程 3.2.4条的规定。2.1.5 法兰连接是 PPR 管道连接的方法之一,适用在与设备的连接部位及管道上需经常拆卸的部位。由于法兰连接件与市场上普通法兰盘不同,故安装时应由管道生产厂配套供应。热熔或电熔焊接
6、机应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2.2 产品质量要求2.2.1 管材和管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 定: 41 管材和管件的内外壁应光滑平整,无气泡、裂口、裂纹、 脱皮和明显的痕纹、凹陷,且色泽基本一致。 2 管材上必须有冷热水管的延续、醒目的标志。 3 管材的端面应垂直于管材的轴线。 4 管件应完整,无缺损,无变形,合模缝浇口应平整、无开裂。嵌有金属管螺纹的管件,应镶嵌牢固无松动,金属管牙应无毛刺、缺牙。 2.2.2 管材规格用 De 表示其公称外径,管材的规格,壁厚及允许偏差见表 2.2.2。表 2.2.2 管材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管系列平均外径S5 S4 S3.2
7、S2.5 S2公称外径 dn dem,min dem,max 壁 厚 e12 12.0 12.3 2.0 2.0 2.0 2.0 2.416 16.0 16.3 2.0 2.0 2.2 2.7 3.320 20.0 20.3 2.0 2.3 2.8 3.4 4.125 25.0 25.3 2.3 2.8 3.5 4.2 5.132 32.0 32.3 2.9 3.6 4.4 5.4 6.540 40.0 40.4 3.7 4.5 5.5 6.7 8.150 50.0 50.5 4.6 5.6 6.9 8.3 10.163 63.0 63.6 5.8 7.1 8.6 10.5 12.775 75
8、.0 75.7 6.8 8.4 10.3 12.5 15.190 90.0 90.9 8.2 10.1 12.3 15.0 18.1110 110.0 111.0 10.0 12.3 15.1 18.3 22.1125 125.0 126.2 11.4 14.0 17.1 20.8 25.1140 140.0 141.3 12.7 15.7 19.2 23.3 28.1160 160.0 161.5 14.6 17.9 21.9 26.6 32.12.2.3 热熔承插连接管件的承口应符合图 2.2.3、表 2.2.3 的规定。图 2.2.3 热熔承插连接管件承口5表 2.2.3 热熔承插连接管
9、件承口尺寸与相应公称外径承口的平均内径dsm1 dsm2公称外径 dn最小承口深度L1最小承口深度L2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最大不圆度最小通径D16 13.3 9.8 14.8 15.3 15.0 15.5 0.6 920 14.5 11.0 18.8 19.3 19.0 19.5 0.6 1325 16.0 12.5 23.5 24.1 23.8 24.4 0.7 1832 18.1 14.6 30.4 31.0 30.7 31.3 0.7 2540 20.5 17.0 38.3 38.9 38.7 39.3 0.7 3150 23.5 20.0 48.3 48.9 48.7 49.3 0
10、.8 3963 27.4 23.9 61.1 61.7 61.6 62.2 0.8 4975 31.0 27.5 71.9 72.7 73.2 74.0 1.0 58.290 35.5 32.0 86.4 87.4 87.8 88.8 1.2 69.8110 41.5 38.0 105.8 106.8 107.3 108.5 1.4 85.4注:此处的公称外径 dn 指与管件相连的管材的公称外径。2.2.4 电熔连接管件的承口应符合图 2.2.4、表 2.2.4 的规定。图 2.2.4 电熔连接管件承口表 2.2.4 电熔连接管件耻辱口尺寸与相应公称外径插入长度 L1公称外径dn熔合段最小内径
11、dsm,min熔合段最小长度L2,min min max16 16.1 10 20 3520 20.1 10 20 3725 25.1 10 20 4032 32.1 10 20 4440 40.1 10 20 4950 50.1 10 20 5563 63.2 11 23 6375 75.2 12 25 7090 90.2 13 28 79110 110.3 15 32 85125 125.3 16 35 90140 140.3 18 38 95160 160.4 20 42 101注:此处的公称外径 dn 指与管件相连的管材的公称外径。62.2.4 镶嵌有金属管螺纹的管件,其金属应耐腐蚀,
12、其螺纹应符合 GB730687 的规定,其强度与水密性试验压力不得低于 Q/FQ131018 标准的规定。 2.2.5 为确保管道连接处的质量,本条规定电熔管件及法兰连接件的强度与水密性试验压力不得低于 2.4 倍管道公称压力。第三章 设 计3.1 一般规定 3.1.1 建筑给水用聚丙烯管道的管系列 S 的选用,应根据长期工作的最高水温、承受的水压力和要求使用的年限确定。生活用热水管道应采用管系列 S 不高于 2.5 的管材和管件;冷水管道应采用管系列 S 不大于 5 的管材和管件。建筑给水用聚丙烯管道在不同水温和使用年限下的允许压力见附录 A 。 3.1.2 建筑给水用聚丙烯管道宜采用暗设,
13、暗设的方式有直接埋设和隐蔽敷设两种形式。直接埋设是将管道埋设在墙体或楼(地)面的地坪层内,管周围填塞满水泥砂浆。隐蔽敷设是将管道露空敷设在管道井、吊顶、架空层、管窿内或用装饰档板遮盖。 3.1.3 管道明设或隐蔽式安装时,应有补偿管道温度变形的技术措施。直接埋设的管道,其地面或墙面处应有防护层或饰面层。 3.1.4 管道的连接方式,应根据管道的敷设形式和管道周围的施工空间来选定。一般均应采用热熔连接,热熔机具难以操作的地方,宜采用电熔连接。聚丙烯管道与金属管道及其配件、卫生器具的接口的连接,采用丝扣或法兰连接。 3.1.5 三种连接形式,可根据使用场所安装部位等具体采用。规程推荐热熔连接为主要
14、连接方式,因为它接口强度在三种连接形式中最高,电熔连接一般用在受安装部位限制,无法实行热熔连接的地方,法兰连接在使用时灵活方便,一般在与法兰阀门,水泵进出口连接时采用。 3.1.6 为防止水泵停泵时产生水锤现象而破坏管道,设计时应考虑采取措施。例如,在水泵出口管段上设置水锤消除器或消声止回阀等。 3.2 管道布置和敷设3.2.1 设置在公共场所部位的给水立管,宜敷设在管道井内。 3.2.2 明设的给水立管宜布置在靠近卫生器具较集中的墙角、 墙边或立柱旁。 3.2.3 明设的给水管不得穿越卧室,贮藏室以及烟道、风道给水管道应远离热源,立管距热水器或炉灶边缘的净距不得小于 400mm,当达不到此距
15、离时,应对管道做隔热措施,但最小净距不得小于 200mm。横管道不应在炉灶或 热水器上方通过。 73.2.4 明设或隐蔽式敷设的管道,应设支、吊架支承管道,并宜采用利用管道的折角自由臂补偿管道的温度变形。当不能利用折角补偿或专用补偿器时,管道支、吊架均应采用刚性固定支、吊架、管道与支、吊架之间不得产生纵向位移。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第 555 条规定。 3.2.5 直埋敷设的管道,可不考虑纵向的伸缩补偿,外径不宜大于 De25,接口方式应采用热熔或电熔连接。 3.2.6 直埋敷设在墙体的横支管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 400mm。 直埋敷设在地坪面层内的横支管道,宜敷设在墙的踢脚线下。 3.2.
16、7 管道穿越地下室外壁、水池(水箱)壁、楼板、屋面等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应设置刚性或柔性钢(铸铁)制防水套管。 3.2.8 与管道连接的阀门,其重量不得由管道来承受,应自行固定牢固。 3.2.9 水平干管与水平支管连接,水平干管与立管连接,立管与楼层支管连接,均应考虑管道互相伸缩时不受影响的措施。 3.3 防冻、隔热、保温3.3.1 建筑物埋地引入管的覆土深度不得小于 0.3m。 3.3.2 聚丙烯管道不宜在室外明露安装,若万不得已要在室外明装,应采取以下有效的遮避措施。 (1) 加 PVC 或其它套管。 (2) 缠一层胶布。 (3) 水泥凝固。 (4) 加金属防护罩。3.3.3 在有可能结冻的
17、地方安装的管道,应有防冰冻措施, 防冰冻措施可参见住宅给水管道工程防冻保温技术规程(DBJ083393)。 3.3.4 热水管道外壁的计算温度,宜直接采用生产厂提供的测定数值,当无测定值时,按表3.3.5 的导热系数计算。当墙体材料耐温5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第四章 施工安装4.1 一般规定4.1.1 管道在安装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且已进行图纸技术交底,满足施工要求; 82 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材料机具供应等能保证正常施工; 3 施工人员应经过本管道安装技术的培训。 4.1.2 提供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设计规定,并附有产品说明书和质量合格证书。 4.1.3
18、 管材、管件应作外观质量检查,如发现质量有异常,应在使用前进行技术鉴定或复检。4.1.4 管道系统安装过程中所有开口处应及时封堵。 4.1.5 施工安装时,应复核冷、热水管的公称压力等级和使用场合。管道的标记应面向外侧,处于显眼位置。 4.2 贮运4.2.1 搬运管材和管件时,应小心轻放,避免油污,严禁剧烈撞击、与尖锐物品碰触和抛、摔、滚、拖。 4.2.2 管材和管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库房或简易棚内,不得露天存放,防止阳光直射,注意防火安全,距离热源不得小于 1m 。 4.2.3 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地上,应避免管材受弯曲,堆高不得超过 15m。管件宜装在纸箱内逐层码堆。 4.3 管道敷设安
19、装4.3.1 管道嵌墙、直埋敷设时,宜在砌墙时预留凹槽,凹槽尺寸为:深度等于 De+20mm;宽度为 De+4060mm。凹槽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尖角等突出物,管道试压合格后,凹槽用M7.5 级水泥砂浆填补密实。 若在墙体上凿槽,应先确认墙体强度。强度不足时或墙体不允许凿槽时不得凿槽,只能在墙面上固定敷设后用 M7.5 水泥砂浆抹平,或加贴侧砖加厚墙体。 4.3.2 管道在楼(地)坪面层内直埋时,预留的管槽深度不应小于 De+5mm,当达不到此深度时应加厚地坪层,管槽宽度宜为 De+40mm。管道试压合格后,管槽用与地坪层相同标号的水泥砂浆填补密实。 4.3.3 直埋敷设的管道必须有埋设位置的
20、施工记录,竣工时交业主存档。商品房出售时,应将管道位置标在房屋使用说明书上。 4.3.4 管道安装时,不得有轴向扭曲。穿墙或穿楼板时,不宜强制校正。给水聚丙烯管与其它金属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有一定的保护距离,净距离不宜小于 100mm,且聚丙烯管宜在金属管道的内侧。 94.3.5 室内明装管道,宜在土建粉刷或贴面装饰完毕后进行,安装前应配合土建正确预留孔洞或预埋套管。(薄的墙体或楼板,亦可安装时钻洞) 4.3.6 管道穿越楼板时,应设置钢套管,套管高出地面 50mm,并有防水措施。管道穿越屋面时,应采取严格的防水措施。穿越管段的前端应设固定支架。(套管内径De+3040mm) 4.3.7 热水管
21、道穿墙壁时,应配合土建设置套管;冷水管穿墙时,可预留孔洞,套管或孔洞内径宜为 De+50mm。 4.3.8 直埋式敷设在楼(地)坪面层及墙体管槽内的管道,应在封蔽前做好试压和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工作。 4.3.9 建筑物埋地引人管或室内埋地管道的敷设要求如下:1 室内地坪土 O00 以下管道敷设宜分两阶段进行。先进行室内段的敷设,至基础墙外壁处为止;待土建施工结束,外墙脚手架拆除后,再进行户外连接管的敷设; 2 室内地坪以下管道的敷设,应在土建工程回填土夯实以后, 重新开挖管沟,将管道敷设在管沟内。严禁在回填土之前或在未经夯实的土层中敷设管道; 3 管沟底应平整,不得有突出的尖硬物体。土壤的颗粒
22、粒径不宜大于 12mm,必要时可铺 100mm 厚的砂垫层; 4 管沟回填时,管周围的回填土不得夹杂尖硬物体。应先用砂土或过筛的粒径不大于12mm 的泥土,回填至管顶以上 0.3m 处,经洒水夯实后再用原土回填至管沟顶面。室内埋地管道的埋深不宜小于 0.3m; 5 管道出地坪处,应设置保护套管,其高度应高出地坪 100mm ;6 管道在穿越基础墙处,应设置金属套管。套管顶与基础墙预留了孔的孔顶之间的净空高度,应按建筑物的沉降量确定,但不应小于 01m; 7 管道在穿越车行道时,覆土深度不应小于 07m。达不到此深度时,应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4.4 管道连接4.4.1 同种材质的给水聚丙烯管材和管件之间,应采用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熔接时应使用专用的热熔或电熔焊接机具。直埋在墙体或地坪面层内的管道,只能采用热(电)熔连接,不得采用丝扣或法兰连接,丝扣或法兰连接的接口必须明露。 4.4.2 给水聚丙烯管材与金属管件相连接时、应采用带金属嵌件的聚丙烯管件作为过渡,该管件与聚丙烯管采用热(电)熔连接,与金属管件或卫生洁具的五金配件采用丝扣连接。 4.4.3 热熔连接应按下列进行: 1 热熔工具接通电源,等到工作温度指 示灯亮后,方能开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