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扶贫工作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调研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 (界纪201X119 号) ,确保全镇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界首市纪委工作要求,在持续深化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突出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扶贫工作”六个精准“要求,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阜阳市第五次党代会以及界首市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针对当前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发挥执纪监督问责作用,着力纠正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为全面脱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
2、时间安排201X 年 11 月至 2017 年 5 月三、工作重点(一)查处的重点内容:按照中央纪委、省、阜阳市、界首市纪委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的要求,重点查处:1.扶贫工作中落实政策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脱贫攻坚进度的问题;2.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和安排扶贫项目、分配发放扶贫资金中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3.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冒领、私分贫困户扶贫补贴资金的问题;4.违反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的问题;5.扶贫项目建设和脱贫验收中弄虚作假的问
3、题;6.在扶贫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不按政策要求和规定程序操作的问题;7.其他违纪违规问题。(二)查处的重点单位:1.在审计或检查时发现问题较多的村;2.群众信访举报较多、意见较大的村;3.自查自纠措施不力、工作走过场、工作落后的村;4.201X、2017 年拟出列村。四、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X 年 11 月中旬)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阜阳市委市政府和界首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规定,结合各自承担的扶贫攻坚工作任务,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在砖集镇先锋网站设置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栏。充分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QQ 群
4、等传统宣传平台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准备。(二)组织实施阶段(201X 年 11 月下旬 -2017 年 4 月底)1.拓宽线索来源,深入排查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信访举报、网络舆情、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多种形式,拓宽线索来源。同时,开展专项巡察、专项检查、专项审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收集问题线索。重点针对扶贫领域中的各类项目、工程及资金管理,开展问题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十八大以来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要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每月 22 日前进行汇总、上报。2.跟踪督促办理,突出治理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
5、线索,快速处置,分级办理,并及时上报备案。镇纪委将对上报的问题线索,登记造册,定期调度,每月督促,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较为严重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进行重点督办,并对重点督办办结的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重点查看是否做到”四个清楚,四个到位“。即事实调查清楚、办理时限清楚、办理质量要求清楚、问题处理的法规依据清楚,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警示教育到位、制度跟进到位。3.整合各方力量,严查快办快结。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镇纪委将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查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组织调配力量,提高纪律审查效率,快办快结;镇党委、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全力支持镇纪委开展
6、工作。通过力量整合,形成工作合力,让党员干部感受到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让广大群众感受到自身合法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4.结合阳光村务,开展登记备案。结合 ”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对全镇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 、村干部本人和配偶的双方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享受扶贫资金、扶贫政策资金(含低保、危房改造、贫困补助及慰问、救灾救济、临时救助等) 、实施扶贫项目的,需经村、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背书后,于 201X 年 11 月 28 日前统一交镇纪委备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填写备案表并汇总;各村要仔细核对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基本信息,对符合上述条件的
7、,及时汇总上报。镇扶贫办将开展大数据比对,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现有数据,从中发现问题线索。镇纪委将对不如实申报、备案,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享受扶贫资金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给予从重处理。5.狠抓风险防控,推进建章立制。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结合扶贫工作职责,认真排查个人、单位在扶贫领域中的廉政风险点。排查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认真开展。风险排查要确保”找得准“,制定措施要确保”防得住“,监督执行要确保”控得严“。要针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严密的防控制度,从制度上保障扶贫工作强有力推进。(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 年 5 月)结合查处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着力
8、在制度、机制上查找发案原因,探索加强监督防范的途径,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尤其是要完善健全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核、扶贫资金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制度机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村、镇直各单位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党支部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从严从细从实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报道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动态信息、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镇扶贫办要建立扶贫工作进展定期通报制度、警示教育制度、巡回宣传制度,努力为开展专项
9、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三)明确分工,严格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体系的通知 (界扶组201X20 号)文件要求,增强责任意识、精准意识、落实意识。镇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的申报、建设和验收工作。(四)注重督导,务求实效。结合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镇纪委将通过约谈交办、发函督办等方式,强化督查指导,推动问题的查处和制度的落实;定期对各单位问题排查、案件查办、制度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两个责任“考核的
10、重要内容。扶贫工作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调研报告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王岐山书记在工作报告中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了安排部署。扶贫领域涉及民生,触动的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为恶劣,重点整治势在必行。一、问题表现形式一是虚报冒领,侵占贪污。有的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通过群众户头虚报土地面积、虚报补助户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最终转入个人名下。一些干部贪污
11、、挪用、侵占救济、补助、扶贫资金,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国家补助款,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如:原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社会公用事务服务中心供热服务科科长谢长虹,利用工作便利,截留冬季应急储备煤 400 吨,卖掉得款 10 万元据为己有。区纪委给予谢长虹开出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有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官僚主义严重,宗旨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有的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刁难群众,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还有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在评定低保、发放慰问金、专项
12、资金拨付等方面优亲厚友,使应当享受政策的人没有得到政策扶持,这些现象在基层组织中表现明显。如,原吉林街道丹阳社区党总支书记马玉凤,时任该街道民政助理、大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采取提供虚假材料、与相关人员打招呼、伪造领导签字、私盖公章等多种手段,隐瞒事实为其亲属骗取低保金 5.1 万元,弄虚作假为其弟申购廉价房一套,冒名顶替为其父申购廉价房一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克扣挪用,挥霍浪费。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集体资金、资产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有的基层单位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现象依然存在,在一定层面还较为普遍;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克扣挪
13、用集体资金,导致领导干部从中谋利。四是纪律松弛,服务意识淡薄。有的部门纪律松弛,群众办事不见人,值班电话无人听,工作状态懒散;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生冷硬横、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等。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进行分析发现,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一是宗旨意识淡薄。一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缺少一心一意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没有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想问题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干事情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眼里,导致决策不合民意,做事有损民利,甚
14、至挖空心思与民争利。二是法纪观念不强。一些基层干部法纪意识不强,忽视组织纪律,有的在集体组织学习党纪条规的时候,不认真、不精心,导致不懂法不知纪;有的虽然知法懂纪,但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也说明,当前对法纪党规的宣传还不够到位,对这些干部的教育力度仍有待提高。三是制度机制不健全。有的,在一些重要领域,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还存在漏洞,缺乏监管有效的制度;有的虽然制定了制度,但制度还不够贴近民情,针对性还不够强;有的制度制定的很好,但是制度的执行力还有待加强。四是监管措施不到位。当前,有的工作机制缺乏有效预防和有力惩处措施,专项治理还不够有针对性。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还不够畅通完善等等。三、下步对策
15、建议一是加大教育力度,筑牢思想防线。思想决定目标,意识支配行动。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要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广泛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利用网站、微信平台开设学习专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向全体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要求,强调底线红线。充分利用中央和省市纪委,以及本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剖析问题根源,对照查找自身问题,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防风“”防腐“科学管用的预防机制。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将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基层单位、窗口部门、重点领域,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牢固廉政风险
16、防控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延伸至基层组织、一般干部,防止发生监管空白。三是把握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治理,致力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专项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扶贫领域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对窗口单位收受”红包“、 ”小金库“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等开展专项治理,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四是畅通信访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充分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是解决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
17、题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运用”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积极推行问题线索规范化管理,确保问题线索不失管、不失控、不流失。开展信访举报平台宣传活动,组织街道、社区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电话、网站、微信等信访举报方式,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五是严格纪律审查,形成强大震慑。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全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所涉及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高度关注,迅速处理,杜绝问题扩大化。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贪污、截留、挪用、侵占、克扣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发生在基层的小错、小案、小节绝不放过,以啄木鸟精神严肃执纪,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