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七一关爱慰问困难党员活动方案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关怀和爱护,经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走访慰问对象和时间走访慰问的对象为生活困难的党员、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重点是抗战及建国以前入党的困难老党员、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党员。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可结合本人基层建设年活动联系点进行走访慰问。走访慰问时间可集中安排在*年 6 月 20 日至 30 日之间。二、走访慰问主要方式各单位要在摸清情况和底数的基础上,切实制定可行方案,明确具体要求,采取逐级负责、逐级落实的办法,加强
2、对所属单位走访慰问活动的指导,加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力度,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下厂入户、深入车间班组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真实了解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思想、生活状况,把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他们的心坎上。要通过寄送慰问信、发送短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广大党员致以节日的问候,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三、走访慰问要求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是庆祝建党*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拿出一定额度的党费并多方筹措资金,专门用于慰问活动。特别是,对于上级下拨的”七一“慰
3、问金,要做到专款专用。慰问金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适当购买一些慰问品。原则上不搞重复慰问,以扩大慰问覆盖面,增强影响力。要结合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了解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指导基层建设年活动开展,了解建国前入党老党员生活补贴的发放情况和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并将*年度下半年建国前入党老党员的生活补贴于”七一“前按照冀民*102 号文件要求足额发放到老党员手中。各单位要建立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台账(台账式样附后) ,并留好相关的影像、档案资料。走访慰问工作结束后,请各单
4、位于*年 7 月 3 日前将 老党员走访慰问台账 、 生活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台账及* 年”七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统计表 (附后) ,报市国资委组织处。关于七一关爱慰问困难党员活动方案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周年。为进一步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切实体现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关心与爱护,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决定于”七一“前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年 6 月下旬开展, ”七一“前完成。二、慰问对象慰问对象包括以下三种:一是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生活困难党员,二是近几年来受区级以上党委表彰的生活上遇到困难的
5、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党员,三是生活上遇到困难的老党员。慰问对象原则上从更新后的生活困难党员信息库内的生活困难党员中为主产生。三、工作要求(一)认真调查摸底。各党支部要根据名额分配(附件 1) ,从实际出发,以召开党员大会、入户走访等形式,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慰问对象,并于 6 月 16 日前将马甲镇*年”七一“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登记表 (附件 2)报送镇组工办。(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要把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上门慰问、召开座谈会集中慰问等方式开展慰问活动。党员干部要深入了解生活困难党员所思所盼所忧,协调解决他们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他
6、们工作和生活的信心。对党龄 50 年以上和年龄 75 周岁以上的老党员,镇党委将统一发给慰问信和荣誉证书。(三)确保专款专用。各党支部要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严格掌握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慰问款全部用于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确保在”七一“前将慰问款送到慰问对象手中。关于七一慰问困难党员活动方案为纪念建党*周年,充分体现中央、湖北省委和学校党委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划拨党费开展高校”七一“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通知精神,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慰问对象”七一“走访慰问对象为建国前入党
7、的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抓紧对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他们的生活和思想状况。在确定慰问对象时,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注意扩大覆盖面,不重复慰问。走访慰问名额分配情况。二、慰问经费学校党委为每名走访慰问对象发放慰问金 2000 元,由校党委从学校党费中列支。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从本单位返还党费、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中配套列支慰问资金,用于走访慰问活动。三、慰问方式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采取上门看望、邀请参加庆祝活动、寄送慰问信、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七 一“ 走访慰问活动。四、相关要求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在”七一“前夕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并将慰问金发放到每位走访慰问对象手中,让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2.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将走访慰问活动与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听取慰问对象的意见,真心诚意地解决所反映的具体问题。3.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在*年 6 月 27 日前将走访慰问对象登记表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西北楼 202 室) ,并领取慰问活动经费。请将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在 7 月 7 日前将走访慰问活动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