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前阶段,县政协城建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分管副主席的带领下,就“大力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现状与问题据调查,截至*年末,我县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指户籍人口数)已达 144687 人,占全县总人口的 19.9%(全国 14.3%、全省 17.87%、全市 19.71%) 。我县人口老龄化现象呈现了六个明显的特征:一是高龄老年人口多,其中 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计 19862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 13.72%;二是农村老龄化高于城镇,全县农村老年人口总数已达 87562 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 60.52%;三是
2、山区老龄化程度普遍较高,富盛、稽东、王坛、平水等山区乡镇的老龄化程度普遍在 21%以上,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在人口迁移和流动等因素推动下,山区乡镇的人口老龄化程度还会进一步提高;四是“纯老年人家庭”现象突出,全县目前有纯老年人家庭的老年人口数23480 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 16.22%;五是老龄化程度呈逐年增高态势,*-*年我县老龄化比例分别为 17.48%、18.03%、18.96%和 19.90%;六是百岁老人逐年增加,到 *年末,全县百岁以上老年人为 22 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工作,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土地保障、资金补助、人才培养、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
3、列优惠扶持政策,目前已基本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全县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 1551 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 355 张) ;民办养老机构6 家,在谈民办养老机构项目 5 只,其中 3 只可在近期落地;建成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 56 家;18 家镇街敬老院逐步升级为镇(街道)社会福利中心。然而,伴随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 “家庭人”逐渐成为“社会人” ,养老问题的实质是养老需求和社会保障系统之间的矛盾。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大背景下,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面临着严峻挑战。(一)观念认识不够到位目前,制约着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思想认识和观念差异主要
4、有四个方面:一是农村传统的养老观念尚未改变,大部分农村老人习惯独居或空巢生活,子女们也不愿意老人参加社会化养老;二是社会上对“孝”的理解存在一定误区,尤其是在农村,认为有子有女的老人进敬老院会被人认为是子女不孝顺;三是合力共建的认识有待提高,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认识还不足;四是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氛围还不浓,仍有些家庭的子女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忽视甚至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二)设施投入仍显滞后虽然近几年我县在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上有一定的投入,但与现实的老年人口数量和实际养老服务需求相比仍显滞后。一是养老机构床位总体不足,床位布局存在结构性
5、矛盾,资源配置失衡,如一些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环境差、功能不齐全,入住率不高,而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较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则床位紧张,如县社会福利中心“一床难求”现象十分突出;二是民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滞后,由于政府的优惠扶持政策出台时间不长,养老机构没有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而且投入养老机构建设风险大、回报低、供地难等因素,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积极性。(三)服务队伍专业性差目前,我县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主要为社区管理人员和社会“4050”人员,专业化水平普遍较低,绝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籍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
6、质和执业资格,养老服务的延伸、服务质量的提高缺乏后劲。这种现象广泛存在于我县的公办养老院和民办养老院,除县福利中心外,均没有专业的护理人才,养老服务偏重于日常生活照料,诸如医疗、康复等服务项目都不能有效实现。(四)机制要素缺乏保障一是土地资源制约,特别是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由于没有可用土地,社会投资者们空有资金和规划,项目着地难;二是城市社区老年活动用房资源制约,老城区内部分小区老旧,空间拥挤,连社区管理用房都不够用,更不要谈社区配套用房和老年活动用房,新建小区在规划时虽然有按 3比例配备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的要求,但存在入住率低的小区用房面积较大且地方偏僻,而入住率高、人口密集的小区用房面积小
7、、分布散等问题,不能有效整合和利用;三是机构人员制约,存在着老龄工作人手紧张,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责任主体不够清晰等问题。(五)志愿者队伍形成难要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光靠政府部门和镇(街道)社区是不够的,还要借助于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庞大的志愿者队伍。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发动面不广,社会义工人数偏少,载体不多,参与度不高,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全社会合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工作。二、对策与建议今年 9 月 13 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35 号) ,这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面对养
8、老服务事业的新情况、新要求、新任务,如何使我县老年人服务这项“夕阳红事业”成为现代服务业中的“朝阳性产业” ,是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而有深远意义的课题。为此,建议如下:(一)要进一步确立养老服务事业优先发展地位一是要加大领导推进力度,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增强老龄意识和解决老龄问题的忧患意识,正视我县老龄工作及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发展中的问题与矛盾,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效果得以体现,合力得以形成;二是要加大规划落实力度,将养老服务产业作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突破口和拉动消费的增长点,编制规划,落实规划,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9、;三是要加大责任考核力度,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纳入各镇街(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考核体系,将机构建设、资金投入、新增养老床位、规范化水平等指标,列入政府每年为民办实事内容,明确责任,加强考核。(二)要进一步创新与优化发展模式一是要重基础,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星光老年之家”建设,丰富其功能,同时增强敬老院的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功能,探索集就餐、休闲、娱乐、康复、精神慰籍等功能于一体的托养模式,使老人足不出户就近享受服务,像办幼儿园一样来办好“托老所” ;二是要打品牌,优化机构养老结构,要以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为重点,鼓励养老机构增添护理型床位、改造院内医
10、疗护理康复设施、设置标准化医务室,同时,镇级社会福利中心在优先保障“三无五保” 、低保、失能老人入住的前提下,要加大向社会人员开放的力度;三是要强管理,拓展服务领域,结合我县“一键通”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信息服务系统,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服务,打造真正意义上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三)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要加大资源供给政策扶持,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要在经费投入、规费减免、建设运行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特别是土地保障等方面予以扶持,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社区建设和住房建设规划,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要支持发展新型养老模式,
11、积极研究对新型养老模式的政策支持措施,重点支持发展养医结合型、康复护理型、居家照料型养老服务机构;三是要坚持适度普惠型福利政策,增加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惠及人群,完善高龄、贫困、独居、失能老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四是要鼓励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要明确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标准,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加大一线中高级护理员补贴力度,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四)要进一步健全投入增长机制一是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将养老服务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逐年提高福彩和慈善资金对养老服务的投入;二是要积极探索鼓励社会投入机制,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
12、本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高社会投入占比,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三是要发挥资金导向作用,明确财政资金投入导向,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日常运行补贴标准,鼓励兴建非营利普惠型养老机构,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要实用适用,避免铺张豪华,并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免费或低廉的供养、护理服务;四是要建立养老服务激励机制,增加政府扶持的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设立护理员最低工资标准;五是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加强政府、机构、老人和亲属之间的互动,畅通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渠道,并强化公众监督。(五)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健全职能管理队伍,在县级建立“养老
13、服务指导中心”的基础上,镇街(开发区)配备好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功能定位、业务培训和运行管理;二是要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利用职校技校等资源,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和相关课程,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同时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和支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培育老年人互助服务队伍,树立“积极老龄化”的理念,鼓励、发动和组织城乡低龄健康老人以多种方式参加“老友助老”活动;四是要扩大志愿者队伍,组建我县养老服务社会义工组织,开展安全服务、生活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提供更多的让政协委员等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做“养老义工”的平台,倡导敬老、爱老、养老、优老氛围。与此同时,要形成子女为关心老人的第
14、一责任人, “人人都会老,人人要敬老”的社会共识,共同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深入了解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现状,探究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有效途径,市政协第三调研组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老龄人口及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一)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关于人口老龄化,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 60 岁以上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 10%,或者65 岁以上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 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年底,我市 60 岁以上老年人 83.86 万,占全市总人口的 15.92%(以全市总人口
15、 526.68 万人计算) ,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四个特点:一是人口快速老龄化。*年,我市 60 岁以上老年人 69.55 万人,到了* 年就达到 83.86 万,年平均增加 2.86 万人。二是老年人口高龄化。我市现 80 岁以上老人 7.8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 9.38%。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和医疗卫生保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寿命不断延长,高龄老人还会逐渐增多。三是老年家庭空巢化。年轻人婚后与父母分开住,或转移大城市,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打工等,使得老年家庭空巢化问题突出。四是群体结构多元化。老年人口文化层次越来越高,老年人需求越来越广泛。(二)我市养老服务业
16、发展情况。面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市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以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重点,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我市现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628 个,其中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老年人小饭桌 25 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及养老服务站 603 个。公办养老机构 44 个(包括敬老院 16 个、光荣院和复退军人休疗中心 9 个、公办老年公寓 4 个、县级养老服务中心 1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 5 个) ,民办养老机构 13 个。养老床位数已达到 18604 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25.9 张。1.政策扶持,促进养老机构快速发
17、展。根据国务院出台的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35 号)文件精神,我市在土地使用、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采购等方面出台系列政策,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设施的扶持改造。其中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根据养老机构的等级和供养人员的不同,给予 30 元-80 元/人月(共九档)的补助。2.统筹城乡,推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在城市,主要是兴建老年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小饭桌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老年社会组织,推进日托服务、餐饮服务、文体活动服务和志愿者服务、互助服务,不断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在农村,主要是依托敬老院和互助幸福院对农村留守老人
18、和“空巢”老人进行日常生活、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的照护服务,先后投资 2.8 亿元建设农村中心敬老院 11 个,区域敬老院 4 个,养老床位 5300 张,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 1500 多人。3.多方参与,加快养老服务业建设步伐。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老年公寓、养老院、爱心护理院等,促进各类为老服务设施协调发展;遵循管办分离原则,引入社会力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的社会化运作;通过购买服务、安排公益性岗位、互帮互助、有偿服务等形式,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服务;通过政府赞助经费、提供形式,鼓励和引导家政行业、医护机构、大专院校等专业性技术
19、人才组织开展为老志愿者服务活动。二、我市养老服务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整个社会对老龄化面临的严峻形势尚没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还没有把发展老年服务业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有关政策落实缺乏刚性措施,有的养老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养老观念有待转变。(二)政策落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明确发展养老服务业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融资补贴、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随后,省、市也相继出台系列鼓励政策,但由于这些政策涉及规划、国土、税务、财政、水电气等多个部门,没有有效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政策难以落实。例如,在土地供需紧张的现实情况下,给民办养老机构用地实行划拨或者优先供地是很难的。对一些老旧小区来讲,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 0.1 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也是不可能达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相关扶持政策效果不佳,都制约着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三)政府财政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市各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基本上来源于中、省项目资助资金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县财政均未列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由于上级项目资金投入较少,各级财政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致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