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 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19 号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 ,省直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现将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 年 8 月 30 日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快
2、建设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原有条件试行实践多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国家和省里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制定本条件。第二条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称为教授、副教授,中级职务名称为讲师,初级职务名称为助教。第三条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的申报和评审,按照教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划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 4 种类型。第四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在职教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第二章
3、分则第五条申报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人员近两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四)按规定取得高校教师职业资格;(五)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二、学历资历条件(一)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教授职
4、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 7 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 5 年以上;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13 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 5 年以上;3 、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15 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 5 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从事副教授工作 5 年以上。(二)副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
5、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工作 2 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8 年以上,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工作 5 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 年以上,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工作 5 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从事讲师工作 5 年以上。(三)讲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或申报评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6、,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取得助教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 3 年以上;4、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以上,取得助教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 4 年以上;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和助教职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四)助教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助教职务任职资格: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
7、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 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 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 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三、能力业绩条件(一)教授1、教学为主型(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任现职近 5 年来,每学年至少承担 2 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的讲授工作,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280 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60 学时) ,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40 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260 学时) 。任现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
8、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近五年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 2 次以上。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的能力,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担任过 1 届以上研究生导师,或独立讲授过 1 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或指导过 2 名以上访问学者、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并取得较好效果。(2)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的第条,并同时具备至条之一:发表学术论文 5 篇以上(须含教学研究论文 2 篇以上) ,其中至少 3 篇(外语、音乐、美术专业至少 2 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
9、国外权威期刊收录;或发表学术论文 2 篇以上(须含教学研究论文 1 篇以上) ,且出版学术著作 1 部。参与国家级教研项目 1 项(限前 5 名) ;或主持完成省级教研项目 1 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1 项(限前 5 名) ;或获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 1 项(二等奖限前 3 名) 。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3 名) ;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2 名)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 1 项。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 1 项或二等奖 2 项(均为第一指导教师) ;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
10、 2 项。2、教学科研并重型(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至条,专职辅导员只需具备第条:任现职近 5 年来系统担任过 2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每学年至少承担 1 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的讲授工作,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200 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20 学时) 。任现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来须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 1 次以上。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担任过 1 届以上研究生导
11、师,或独立讲授过 1 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或指导过 2 名以上访问学者、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并取得较好效果。专职学生辅导员指导学生就业和参与组织省(部)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独立讲授 2 门以上相关思想政治教育课或专业课,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64 学时;指导青年辅导员工作 2 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2)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必须同时具备第条中的一条和第条中的一条:项目、奖励条件:a 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 1 项。b 获国家级(限前 5 名)或省(部)级奖(一等奖限前 4 名、二等奖限前 3 名、三等奖限前 2 名) 。c 艺术类教师在省(部)级音乐比赛
12、、展演(画展、设计展、音乐会等)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国家级音乐比赛、展演中获优秀奖以上;或主持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大型项目设计。d 体育类教师任国家级赛事集体项目前 3 名运动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主教练;或任省级赛事集体项目冠军队主教练;或具有国家级裁判及以上资格并在国家级赛事担任过主裁判。e 专职学生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且至少近 5 年在学生工作第一线。本人获得或所带班级、团支部等学生团体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论文、论著条件a 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5 篇以上。b 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学术论文 5 篇
13、以上。c 出版学术著作 1 部,且有 3 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d 艺术类教师有 3 篇以上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同时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 2 件以上,或在省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 2 件以上(须提供正式播放证书附带有台标的实况录像或音响资料) ,或由省以上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作为主办单位举办的个人独唱(奏)音乐会、独舞专场演出、专场原创作品音乐会、歌舞剧、戏剧中演出主要角色、大型文艺晚会总导演 1 次以上,或参加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届展 1 次或各专业艺委会主办的展览 2 次以上。e 体育类教师有 3 篇以上学术论文
14、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同时在奥科会、亚科会、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等科学报告会上有墙报交流及以上文章 2 篇(限第一作者) 。f 专职学生辅导员有 3 篇以上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或出版著作 1 部,且有 1 篇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3、科研为主型(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学术造诣,能及时把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前沿发展动态,具有主持和
15、指导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的能力。每学年至少承担 1 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的讲授工作,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64 学时,且任现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担任过 1 届以上研究生导师,或独立讲授过 1 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或指导过 2 名以上访问学者、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并取得较好效果。(2)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至中的一条以及至中的一条: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获国家级(限前 5 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 3 名、二等奖限前 2 名、三等奖限前 1 名)奖。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
16、论文 6 篇以上。出版学术专著 1 部,且有 4 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学术论文 6 篇以上。4、社会服务与推广型(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生产实践经验,具有承担重大横向技术研究开发课题、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的能力,在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提供政策咨询等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力以及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每学年至少承担 1 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的讲授工作,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64 学时,且任现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
17、以上。担任过 1 届以上研究生导师,或独立讲授过 1 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或指导过 2 名以上访问学者、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并取得较好效果。(2)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条,其中为必须条件。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5 篇以上;或至少 3 篇学术论文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理工科类: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 200 万元,或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 400 万元以上,或主持单项横向课题经费到账120 万元且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2 项以上,或科研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值、利润和经济效益突出,达 300 万以上。人文社科类: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 120 万元,或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 240 万元以上,或政策咨询报告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得到省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批示,或在艺术创作与推广方面产生公认的社会影响力。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限前 3 名) 1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