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有效破解”三农“发展资金瓶颈,切实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通,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资源均衡配置,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争创全国农村金融创新示范市目标,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农村发展为核心,以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为纽带,与农民合作社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深度合作,搭建好集农业生产服务、涉
2、农征信服务、产权交易服务、鉴证抵押服务和涉农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平台,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农村”贷款难“、 ”贷款贵“、 ”贷款慢“问题,为加快”四化同步“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持。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农村金融创新,确保金融产品、运行机制和相关服务合法合规。(二)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主导,整合力量,加强农村金融创新体系建设,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切实降低涉农融资成本。(三)市场运作。坚持用市场的办法开展农村金融创新服务,充分激发农民不断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助推农业农村发展。(四)产业支撑。坚持将农村金融创新与
3、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着力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五)风险可控。坚持完善制度设计,着力构建农村信用管理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农村金融创新风险可控。三、服务范围和对象服务范围和对象为*市域范围内的农民个人、农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无欠缴税费、逃废债务、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行为。四、主要目标以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和全省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县市为契机,全面规范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创新改革,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和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农村信
4、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政银、农银、银担、银保合作和风险共担机制,配套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深入开展以信用贷款为主、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为辅的金融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力求做到有效运用市场机制,有效管控金融风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有效整合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助推农业资源资本化运行,全面推进”三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通过 2-3 年的努力,农村合作金融创新力争实现涉农贷款流程不断简化、涉农贷款成本显著降低、涉农贷款风险有效管控、涉农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2016 年发放涉农贷款规模达到 2.5 亿元,信用贷款占比达到 40%以上。2017
5、 年贷款规模不低于 5 亿元,贷款有效需求满足率达到 95%以上。五、主要任务(一)搭建创新平台体系1.构建全地域、全领域、全方位的”三农 “金融信用服务体系。一是打造全地域(*市) 、全领域(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群体) 、全方位(农林水、农业订单等多权抵押融资)的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以中心为平台和纽带,建立农业规模经营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合联、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各方合作联动机制,推动资金流向农业农村,促进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合理配置。二是整合涉农信息。充分运用农村网格化建成成果,整合公安
6、、税务、工商、法院、供水、供电、供气、农合联及市直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建立集信息采集、大数据分析、征信评级、征信查询、产权确权、交易鉴证、评估抵押、担保融资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信息系统。三是完善担保机制。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专设涉农金融服务部,为需要担保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四是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市财政列支 5000 万元作为初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省财政注入资金 3000 万元,设立基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专项用于涉农贷款增信服务和风险补偿及过桥周转。合作银行按基金 5-10倍规模放贷。2.健全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体系。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
7、意见 (国办发201471 号)精神,修改完善*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搭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组织开展农村综合产权评估、交易、鉴证、抵押服务,推动农村资源资产有效整合。3.全面规范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组织体系。一是做实农合联。坚持 ”质效兼顾、稳健运行、特色发展“的原则,做实我市现有农合联,并适时组建特色产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以及乡镇农合联分会。二是规范农合联内部治理结构。农合联严格实行”三会“制度,会员(代表)大会是农合联的最高权力机关,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由理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和监事长。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农合联日常工作。对农合联会员的个人信用状
8、况、资产、资金、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数据采集,建立农合联会员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加强农合联会员之间的互助扶持和利益联结,为借贷融资提供担保和增信。三是以农合联为平台,为会员搭建政策指导、生产服务、技术推广、市场营销和征信服务五大服务平台,为会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借贷征信支持等全方位服务。4.积极构建中介评估服务体系。按规定选择一批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和相关产权评估专家建立评估机构、评估专家库,引导培育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健全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和融资评估体系,优化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和融资评估服务。(二)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要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征信平台,创新
9、涉农金融服务,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机构要大力实施”金融服务网格化“战略,借助政府网格化信息平台,延伸服务半径,丰富服务内容,积极与三农金融服务中心深度合作,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简化涉农金融服务流程,提升涉农金融服务效率。1.信用贷。充分发挥农合联对会员特有的利益联结和信息对称优势,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农合联和合作银行共同合作,抓好征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可由合作银行视贷款人的经济效益、资产情况、经营水平、发展前景及信用状况等灵活掌握。合作银行应将信用贷款作为农村金融创新的重要信贷产品。试运行期间信用贷占比确保达 40%,以后逐年增加,额度逐年增长。2
10、.抵(质)押贷。根据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的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水域滩涂养殖经营权、林权及其他各类固定资产产权等权属的抵(质)押贷款。探索推广以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农产品订单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方式。3.担保贷。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专设涉农金融担保服务部,专门为需要担保的涉农贷款对象重点为无资产、轻资产、无抵押的涉农贷款对象提供担保服务。4.保险贷。保险公司积极开办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金额 200万元以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和 50 万元以下的农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贷款可实行保证
11、保险,费率控制在 3%以内(其中借款人人身意外险费率 0.3%) 。5.联保贷。由从事某个行业和生产某类产品的农民合作社或农业产业链上下游相关联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起来形成利益链,相互担保,合作银行对其提供联保贷款。6.扶贫贷。对具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潜质、一定还款能力和守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10 万元以内、 3 年期限、免担保、免抵押、全贴息“信用贷款服务。7.集体贷。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将其直接经营管理的土地、山林、矿产等自然资源使用权或村级集体资产作为抵押,涉农合作银行提供信贷支持,信贷利率控制在较低水平、贷款期限按照生产周期放宽到最大限度,以帮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三
12、)配套完善涉农保险服务1.将农业保险作为现代农业体系的重要环节予以配套完善。积极开办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业生产前置保险、借款人人身意外保险、农合联内部分保及再保险等业务,有效分散农户自然灾害风险和农村金融创新风险。2.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的基础上,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把农业保险作为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信用贷、担保贷等金融产品的前置条件。扩大对未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的油菜、蔬菜种植,水产及畜禽养殖等生产性风险的保险业务,并积极争取纳入省级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降低保险成本。3.支持农合联内部按照保险监管规定开展互助性保险试点。互助性保险应与保险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进行大灾超赔再保险
13、,以分保、再保险的方式分散风险。(四)强化政策支持保障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完善涉农贷款风险基金补充机制,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保证 8000 万元基金额度,出现风险补偿后,基金差缺由市财政负责补充,补充渠道为市财政预算安排准备金、整合的涉农项目资金、风险补偿基金利息收入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免收市内涉农贷款担保费用,并为因生产经营需要须续贷的涉农贷款对象提供过桥资金。涉农贷款中介机构评估费用由市财政列支。严格审核拨付涉农政策性奖励资金,推行联合审核、公示、拨付制度,确保奖补资金流向规模大、收益好、带动力强、示范引导面广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经营户。财政资金的存储、调度向涉农合作银行倾斜,让利
14、于银行,以充分调动其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降低贷款利率。涉农合作银行要在风险可控,兼顾利益的前提下降低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尽量控制在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严格控制上浮,一般上浮不超过 30%,小额贷款上浮最高不超过 50%。市财政要建立涉农贷款贴息机制,对市内扶贫贷实行全贴息,对市内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行基准利率 50%贴息,贴息资金待借款人结清本息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提出清单,市财政以奖励的形式一次性兑付。同时争取上级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资金 1 亿元用于涉农贷款。三是用活保险政策。除农业政策性保险外,对一些未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的农业生产性项目,积极开展保险试点。鼓励各类农
15、业生产项目参加农业生产性保险,市财政对各类农业生产性项目保险给予保费额 30%补贴。同时开展保证保险贷款业务,相关政策按照*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实施。(五)加强金融风险防控1.严格资格审查。一是加强对涉农贷款对象的资格审核。对申请贷款的农民、种养殖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重从信用记录、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方面加强审核,严把资格审查关。对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合联等相关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从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方面要严格标准和要求。二是加强对合作机构的审核。加强对合作银行、保险公司相关合作条款及担保公司申报条件的审核,强化资格认证。选择实力强、资质好、网点多、服务优的合作
16、银行、保险公司,适度引入竞争性机制,确保资源最优化、风险最小化。三是加强对产品及业务的审查。加强对合作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相关金融、保险产品的审查,确保合法合规。四是加强农合联的规范管理,确保其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服务) ,不得违规开展非法集资或变相集资等活动。2.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市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 * 市控制和防范涉农金融风险工作方案 ,建立金融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理机制。合作银行定期提供涉农贷款放款情况,市政府金融办、市委农办、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合作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农合联建立联合问效机制,贷款使用期限内跟踪问效,预判和适时化解风险。3
17、.建立分担机制。成立*市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合作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风险多方分担机制。对信用贷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由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合作银行对损失部分按 6:4 的比例承担风险;对保险贷,由保险公司、合作银行按 7:3 的比例承担风险;担保贷、抵押贷、联保贷和其他商业性贷款按相关政策各自承担风险;集体贷按具体放贷项目类别承担相应风险;扶贫贷由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按规定承担相关风险。4.建立风险熔断机制。涉农贷款相关部门都负有监督资金安全、控制贷款损失的责任。当合作银行涉农贷款代偿率达到 5%时,停办涉农贷款业务;或担保公司担保
18、代偿资金达到在保余额的 4%时,停止担保业务;保险公司所承保的涉农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达到 130%时,停止保证保险业务。相关部门对贷款损失进行法律追偿,直至新的风险防控机制出台后,再恢复担保、贷款业务,确保风险可控。五、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 年 6 月)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工作方案,上报审批。2.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农合联、中介评估机构四大体系和政策指导、生产服务、技术推广、市场营销、征信服务、产权交易、鉴证抵押、借贷担保、农业保险、金融创新十大平台。(二)试点实施阶段(2016 年 6 月-2016 年 10
19、月)1. 建立运行机制。制定农村综合产权交易评估抵押、三农金融服务、涉农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涉农贷款风险防控、农合联内部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标准化服务流程和十大平台的运行管理机制。2.开展试运行服务。三农金融服务中心受理涉农贷款主体的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推荐;合作银行联合进行贷款审查,核定后发放贷款;担保公司涉农金融服务部对担保贷款开展审批、担保服务;保险公司为涉农贷款主体提供保证保险和农业保险等相关服务;农合联为会员提供政策指导、生产服务、技术推广、市场营销、征信服务;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开展产权评估、流转交易、鉴证抵押等相关服务;财政部门负责及时结算拨付政策性补贴资金。(三)巩固完善阶段(2016 年 11 月-2016 年 12 月)1. 总结试运行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总结试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