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解读 近几来食品安全事件回 顾 2004年 “ 阜阳奶粉 ” 事件。 189例婴儿患轻中度营养不良、 12例婴儿死亡。 2005年 “ 苏丹红 ” 事件 2005年 “ 孔雀石绿 ” 事件 2005年 PVC保鲜膜事件 2005年 禽流感疫情 2006年 苏丹红鸭蛋事件 2008年 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一 、食品安全法立法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保证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食品卫生法自 1995年施行至今已十四年,随着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食品卫生法也逐渐凸显出许多问题与漏洞。 几年来,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表明我国在食品
2、的生产、管理等环节存在一些问题,也表明食品卫生法与现行社会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经过多方努力,食品安全法终于在今年 2月28日发布。可以说,食品安全法既是新阶段食品安全保证的法律依据,又是对相关人员的行为要求。 纵观整部法律,既有生产规定、产品规定、违法处罚规定,又有执法主体的规定,基本涵盖了从田间到餐桌整个食品生产、消费过程中所有环节、所有相关参与者的行为规范。对比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 食品卫生只是食品安全的一个部分 从横向来看,安全包括卫生、质量。 如毒奶粉 纵向来看,安全包括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 用 “安全 ”的概念
3、来全面统筹,有利于减少矛盾 。二、食品安全法几大亮点 一大亮点:食品安全法理顺监管体制 避免“ 九龙不治水 ” 食品安全法在分段管理、无缝隙衔接、各部门各司其职,并且要依法承担责任方面,做了非常重要的规定,这些规定是很完善的。 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综合协调职责。第 4条的规定,由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管、食药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在分段监管的基础上,还规定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二大亮点:食品安全法明确要统一制定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 之前,关于食品管理有不同的标准,比如有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各个部门都分头制定自己相关的标准;现食品卫生法要求,把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都统一为 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三大亮点:食品安全不允许 “试错 ”新法针对性规定风险监测 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制度,这种做法是非常好的,可以发现食品中的潜在风险,做到预防在先。 因为食品安全和其他的安全有共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 特殊性就在于不应该有试错机制,就是试一试,如果错了再退过来,因为会造成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后果的。 所以现在把食品安全的监测和评估放在很重要的位置,这是非常有针对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