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6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 至 年度)备案编号(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创投企业(基金)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创投企业(基金)备案管理机构 发展改革部门 证券监管部门管理机构备案编号 管理机构备案时间 谨声明:本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创投企业(基金)印章: 年 月 日经办人签字: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代理机构签章: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理人:受理税务机关(章):受理日期: 年 月 日国家税务总局监制2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
2、金,以下统称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类型备案。二、报送期限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投企业,应当在管理机构完成备案的 3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报送本表。创投企业选择一种核算方式满 3 年需要调整的,应当在满 3 年的次年 1 月 31 日前,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送本表。三、本表各栏填写1.创投企业(基金)名称:填写创投企业的法定名称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创投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创投企业(基金)备案管理机构:选择创投企业备案的机构名称,在“发展改革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的,分别在对应框中打“”。4.管理机构备案编号:填写创投企业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编号。5.管理机构备案时间:填写创投企业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时间。四、其他事项说明以纸质方式报送本表的,应当一式两份,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