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大学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姓 名 单 位 及 职 务 政 治 面 貌查 阅 人姓 名 单 位 及 职 务被查阅人查档理由及用途档案利用方式查阅 摘录 复印材料 借阅 (借期: 天)所需档案内容查档单位(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注:1、制度依据:2018 年 11 月 20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2、该审批表纸质版请查(借)阅档时提交人事处档案室;3、查档地址:安徽大学磬苑校区行政楼辅楼四楼档案馆内;4、联系电话:63861687。填表说明:1、 干部人事档案须填写查档理由、用途及所需内容,单
2、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办理。2、 查阅科级职务以上干部人事档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人批准;查阅普通干部人事档案由人事处负责人批准。3、 查阅人须严格保密,对档案的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得转借他人或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得将档案带至公共场所,不得损毁档案,不得拆卷,不得在档案上涂改、标记,不得增删档案内容。4、 摘录、复制干部人事档案,需经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档案管理人员确认并同意。未经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批准,一律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5、 摘录干部人事档案,查档人员应遵循以下规定:(1)摘录文字内容必须与档案材料完全一致。(2)若要求加盖公章,需逐条摘录,然后要逐一注明摘录自某年某月某材料。6、 查 阅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 开 具 公 证 证 明 ( 如 亲 属 关 系 、 出 生 日 期 、 更改 姓 名 证 明 等 ) , 需 由 本 人 所 在 工 作 单 位 党 委 派 两 名 中 共 党 员 阅档 并 填 写 公 证 信 息 表 , 经 党 委 组 织 部 或 人 事 处 档 案 管 理 人 员 确 认后 方 可 加 盖 公 章 。